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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慈善的钱必须干净么?:慈善的不是钱,是心阅读答案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在一个围绕“卢美美”事件的电视节目中,一个网友对卢俊卿说,你的钱挣得不干净,所以你捐钱做慈善不会得到大家的喝彩。他的话掷地有声,博得了现场一片喝彩。   这种喝彩让我感到有些不解,如果我在现场的话,我是很想发问:什么钱是“干净”什么钱又是“不干净”的呢?在我看来,赚的钱干不干净,那不过只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事情。
  中国最大的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如果它们捐些钱做慈善,我估计大多数组织都会接受。但问题来了,中石油中石化涉嫌垄断,他们垄断了中国的油料市场,从中国消费者身上大肆赚钱。这样的钱干净么?
  在市场经济中成长起来的巨头,微软和苹果,如果它们要捐些钱做慈善,我估计在中国百分之百的慈善组织都乐于接受。可要知道微软对操作系统的垄断和排挤竞争对手的恶习,一直受到诟病,在相当多的IT中小企业看来,微软是邪恶的。这样的企业赚的钱是干净的么?那苹果公司呢?在乔帮主的领导下,苹果几乎是近几年最独领风骚的企业,在众多苹果产品拥趸看来,苹果的钱应该是最干净的了。但在国际劳工组织看来则不然,苹果的供应链能够保障产品快速更新,是因为有“血汗工厂”为他们打工,他们压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在劳工组织逻辑里,苹果的钱比中石油还脏。
  再说国内盖房子的企业万科或者万达,如果他们捐钱做慈善,在一些痛恨房地产的人士眼中,中国房地产模式,无非是政府来征地,商人来买地盖楼,再推高房价,最典型的官商合谋型经济。他们的钱干净么?
  再说国际著名的制药企业像瑞辉、罗氏、强生、先灵葆雅这样的,以治病救人为事业,那总是最干净的钱了?我在印度的时候参加过一个论坛,国际各界汇聚,主题就是声讨这些国际大型制药企业,说他们无视穷人的死活,垄断一些药品的专利,在他们看来,制药企业该以救人为第一目标,以医疗之名赚钱,就是不干净的。
  在动物保护组织眼里,有些食品公司和使用皮草的服装公司,它们的钱是不干净的。在环保主义者眼里,一些造纸企业还有化工厂、木材厂的钱是不干净的。
  所以各种人有各种视角,而作为一个公众判断,底线应该是企业合法经营。除非是这家企业杀人越货了,只要是合法经营,它赚的钱干不干净,那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事。
  由此,可以推论到我的第二个观点了:不能因此而剥夺烟草公司做慈善的权利。
  比如在电视上那位正直的网友看来,卢俊卿搞会议公司拉关系挣的钱是不干净的,想必有他痛恨的道理。但其实卢俊卿被网友痛批的所谓“会议经济”、“官商勾结”并不是什么特新鲜的事儿,全世界都有这种玩儿法。实际上就是一种中介平台服务,第一它不违法,第二它还挺体面,就像德国裔的瑞士人施瓦布在一个叫达沃斯的小地方搞了个夫妻店,起个名字叫世界经济论坛,每年收会费,就赚几千万欧元。姑且认为这些钱都不干净吧,但它难道比造纸厂、化工厂、烟草公司的钱更脏么?
  如果带着这么多禁忌来看企业捐赠,哪还有什么钱是干净的呢?有没有这样的企业,尽管合法,但名声公认的不好,他们能不能做慈善公益事业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澳门赌王”何鸿?,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道德体系中赌博都是不道德的,但多年来,何鸿?利用从赌博产业赚来的钱,做了相当多的善事,包括斥巨资为国家回购圆明园文物。从传统道德来看,赌博产业是不道德的,但他为公益事业所做的努力,总比他全部个人挥霍要强,为他这点喝彩也并不过分。
  国际上也有这样的企业,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烟草公司。从健康教育的角度看,烟草公司赚的钱显然是不道德的,有很多组织和个人也曾因此拒绝过烟草公司的捐款。英国曾有一家烟草公司想捐3亿英镑给剑桥大学,但被拒绝了。我们可以从道德上批评烟草公司的挣钱方式,却不能因此而剥夺他们做慈善的权利。
  所以对于这种“不干净的钱”,争论的重点不应在于烟草公司是否有资格捐款,而应在于受资助者当作何选择。面对同样一笔来自烟草公司的捐款,一所大学会考虑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舆论风险,可能不会接受这笔钱;而一所因缺乏经费快要停办的乡村小学,可能就会接受这笔钱。受资助者在对自身的道德尺度和需要程度进行过充分的考虑后,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而社会也会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道德判断。烟草公司给剑桥大学捐钱,人家考虑自己的品牌形象价值不收,并不说明他们就高尚到什么地步,烟草公司给有的事业捐钱,人家收了,也不说明人家品格就卑贱,不同的需要而已。
  当然,也有那种肮脏的而且违法的钱用来做公益事业的例子。比如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利用贪污得来的钱,在当地植树造林4000 亩,并多次捐资帮助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而且将当地的孤寡老人供养起来,被网友戏称为“侠贪”。对此我们又当如何看待呢?
  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不允许有人借着慈善的名义犯罪,所以穆新成贪污受贿的事实不容否认。从道德上讲,他应当受到批评;从法律上讲,他应当受到制裁。不能因为他做了很多善事就减轻对他的惩罚。而另一方面,做善事终究是做善事,是应该受到肯定的。不能因为他是个贪污犯,就把他做好事的功德全部抹杀。恶人并非没有一念之善,可能大家看过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说的就是杀手身上也有人性的闪光――导演肯定了这种人性之美,但并非就是支持杀人。
  回头看卢俊卿。一个官员拿贪污得来的钱做点善事,大家都可以称之为“侠贪”;而卢俊卿拿光明正大挣来的钱做点善事,大家就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公众在看待这两种人物的时候在观念上产生了一个断裂带。贪官污吏并不少见,一抓一把,偶尔出现一个做善事的贪官,大家就感慨万千;富商巨贾大都隐姓埋名,闷声发大财,偶尔出现一个敢露面的富人,大家就吹毛求疵。我认为这是造成卢俊卿“悲剧”的根本原因。而且我认为,出现“高低眼”看人的情况,也是整个国家的悲剧。
  那会不会有一种情况,有人拿肮脏的钱行善,受助者因为经济困难,不得不接受,结果侮辱了穷人的尊严呢?确实有这种可能。当年日本曾提出对在台湾的慰安妇给出一次性补偿,让她们放弃索赔,这些老年妇女很需要这笔钱,但又感觉受到侮辱。有人就跳了出来,像当年的李敖,搞个义卖,说别要那臭钱,我们掏钱支持你,继续告!这种态度倒是比较真诚。所以那天的网友如果对非洲的孩子们说,我们的钱比卢俊卿的钱干净,以后我们来捐钱,你们别拿他的――那我会把现在自己给卢俊卿的喝彩,全送给他。
  我们都无可抗拒地生活在真实的世界中,如果用无菌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地要求别人,我们的社会会因此变得干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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