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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刚出台,,校车又侧翻]六安校车侧翻事件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2011年12月11日全文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笔者认为,草案虽然出台,校车安全落实并不容易。   什么样的车能成为校车?学校想使用校车要向哪些部门申请?哪些人能开校车?校车在道路上行驶和停车时享有哪些优先权?《意见稿》针对这些问题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强调主要规范的是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学生提供的校车服务,重在解决保障校车安全的制度、措施问题。
  为了保障校车安全,针对校车提出高标准、设置准入门槛,赋予校车优先权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是我国首部有关校车的专门立法,仅仅规定这些细节还远远不够。校车的钱从哪里来、如何运营才能安全是这一立法初衷,也是立法中不容回避的问题。
  
  校车是否是唯一解决途径?
  除了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外,“校车”二字鲜见于与教育、交通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但是现实中,这个标准几乎是一纸空文,封闭的厢式货车、普通载人客车、公交车,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农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和报废车辆等都会被作为校车使用,车辆超载更是普遍现象。
  来自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的消息表明,截止2011年4月,全国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初中共有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285000多辆,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有29400多辆,占了10%多点,近29万辆的“校车”中,只有50600多辆是学校自己出资购买的,大量“校车”都是由学校向校车服务公司、或者公交、客运、旅游公司租用的,其中家长合伙租用也占了不小比例。
  如果按照讨论稿中对于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要求,现在的绝大多数校车都将是不合法的,不合法必然就不能上路,那原来由这些校车接送的孩子怎么办?三年过渡期之后,如何保证全国用于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车辆都符合标准?基于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交通需求不等同于校车需求,即不一定通过专用校车这个途径来解决,特别是在大中城市,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倡学生乘坐公交车辆上下学。
  
  校车费用是否由财政埋单?
  谁来出钱购买或租赁校车?汽油费、养路费、维护保养费、安全检测费、司机工资谁来管?《意见稿》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留了口子,规定了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一再强调,解决校车的经费保障问题,一定要认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意见稿》坚持的原则之一就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些网友认为,校车经费应当由政府财政完全埋单,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短期内无法实现小学生、初中生就近入学的大背景下,中央财政就应当像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推行免费午餐计划那样,拿出几百亿元解决校车经费问题。
  解决校车问题究竟需要多少钱?2010年全国两会上曾经提出《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对媒体表示,教育部在给他的回复中指出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最后的结论认为,4500亿的政府埋单费用太大。
  而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介绍的情况,我国现有的28万多辆校车平均购置费用为每辆车17万元,运营维护费用和司机工资平均为每辆车每年83000元,总共所需经费为7亿多元。
  
  如何确定校车运营模式?
  如果政府财政不能完全为校车埋单,那中小学校车应该纳入社会公益性运营范畴,和公交车一样,可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公交车已经逐渐走向公益服务,而校车和公交一样,所承担的功能都是公共服务,都是在起节约社会资源的作用。如果把校车纳入营利性运营,竞争会导致利益最大化,把校车运营完全定位为市场行为,更容易引起安全问题。
  校车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都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自然应该由公共管理者的政府来承担,必须由政府出面牵头或统一组织校车问题。目前全国校车运营费用平摊到每个学生身上,是每人每年1500元,政府主导解决校车问题已经成为决策者的共识。将来在农村,校车服务能够逐渐成为“准公共服务”,但是采用何种运营模式,大多数的意见是不能搞“一刀切”。
  据介绍,2011年,教育部决定在浙江德清县、山东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鸡西市、陕西西安市阎良区六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试点。这六个地区的校车运营模式各有千秋。
  有学者认为,无论采取哪种运营模式,校车都不能以赚钱为目的。如果运营赔钱,政府就应当给予补贴,这些钱可以由学生适当承担,但政府补贴应当占大头。
  
  如何管理好校车司机?
  安全驾驶是保障校车安全的关键。《意见稿》规定,校车驾驶人应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资格,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及醉酒后驾驶记录、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未因违反治安管理受过拘留处罚,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这位负责人透露,有些人建议要设置更严格的标准。但如果规定太严,司机就不好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认为,不能对校车驾驶员有过高要求,否则实践中不好操作。他认为可以通过建立信用制来解决问题。
  也有教授建议,驾驶人应该热爱教育事业而且品行端正,认为校车不仅仅是一个交通工具,还是一个流动教室,是一个教育场所,驾驶员有义务和责任为儿童树立良好的榜样。
  
  教育资源如何宏观布局?
  车辆质量、超载、司机缺乏资质以及校车安全管理系统等问题,都只是造成安全事件频出的表面原因,背后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没有真正落实《义务教育法》中提出的就近入学原则。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一个学校的辐射半径是2.5公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采取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学校开始布局调整,‘村小’大量被撤并,学生上学远的问题就出现了
  从2000年至2009年,我国农村(包括县镇)普通小学数从521468所缩减到263821所,减少了49.4%;2000年至2007年,教学点减少了50.9%。也就是说,在10年时间内,我国农村普通小学数减少了近一半,其中县镇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是主要的撤并对象。
  解决孩子上学远的问题有两种途径:一是发展校车,二是建立寄宿制学校。
  由于发展校车有见效快、成本低以及孩子能留在父母身边等特点,被国外很多国家采用。我国从2004年开始大规模投入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校车问题没有得到重视,结果一些个体户抓住了商机,用一些不规范的校车接送孩子。很多乘用车都是农用车,即使是客车,不少也没有达到安全要求的。安全问题成为家长和学生的一块心病。
  更令人痛心的是,近几年一些恶性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幼儿园的孩子身上。不少专家指出,由于幼儿园阶段的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它的发展无法可依,问题更难解决,更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专家介绍,国外的校车主要是针对中小学生的,从未有学龄前儿童坐校车上幼儿园的,幼小的孩子更应该就近入园。
  
  法律法规如何融入运营体系?
  据了解,目前我国各地共存在五种校车运行模式:学校自己购买校车运营、学校委托第三方运营、政府购买校车学校运营、政府建校车公司、政府委托给第三方成立一个校车车队。
  从实践运行情况看,政府与运营方联合成立校车公司,统一管理的方式有着比较好的效果。
  说到底,建立完备的校车体系只是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一个步骤,关键还是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首先是要解决就近入学问题,在农村也是如此,从根本上减少校车事故发生的可能;当必须用校车的时候,要严格在科学、合理的体系下运行。政府制定了政策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比如学校撤点并校以后的安全问题,不能等问题来了我们却束手无策。
  2011年12月12日下午发生的江苏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校车侧翻事故又造成15名学生死亡。是偶然还是必然?
  校车安全,刻不容缓!(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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