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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17-05-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常别忘了不仅是“天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战斗的时候困难艰险,

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

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读推理小说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文化与传媒学院

2012级汉文3班

王自强

201201024147

我觉得最幸福的是就是在新华书店用29.8元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而且还是根据企鹅出版公司的原始译本译就。有四个长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和56个短篇组成。不论是110万字的《红楼梦》,还是一百二十回的《三国演义》,更或者是493篇的《聊斋志异》,都没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厚实,只有37个戏剧种类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才堪伯仲的。拿着一本比6.5厘米砖头还厚的巨著那绝对不是一个手机电子书所能代替的。

福尔摩斯是谁?一位在“牺牲”之后能让英国最伟大的女皇——维多利亚自发的发表自己的哀伤的绅士。丘吉尔和罗斯福差点因为福尔摩斯的归属问题影响到反法西斯同盟的关系和第二战场的开辟。在他“逝世”后,英国的的绅士们自发的聚集到贝克街,在黑礼帽上插着白花,表达对福尔摩斯的悼念。英国的皇家化学学会为他颁发了“荣誉研究员”的称号。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小说中的一个虚拟人物。这就是福尔摩斯。

他就像犯罪学和侦探学中的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也是侦探小说中的拿破仑,仿佛是拿着利剑和天平的神所转世似得。

作为这位伟大侦探的创造者——柯南道尔,就影响而言,他可以和莎士比亚、狄更斯等大师媲美。更为重要的是,柯南道尔首次让侦探小说步入世界文学的高雅殿堂,是侦探小说成为与诗歌一样的独立文学而备受世人瞩目。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则成为世界上最伟大和最畅销的文学作品之一,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过:“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推理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也因此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称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就它的艺术特色而言,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谋篇布局,独具匠心。“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结构都很紧凑,谋篇布局以奇诡见长。虽然福尔摩斯侦破每件案件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这一点在柯南道尔的后期作品中尤其突出,但读者往往对结局却不感到意外,因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法宝总是其所擅长的逻辑推理。

(二)情节跌宕,悬念迭起。柯南道尔在设计案情时特别注重情节的复杂性与可信度。一个重要的手法就是设计案中案或连环案。案件的发展往往是出人意料的,一个悬念未解,另一个悬念又接踵而至,而案件的侦破也往往是在悬念迭起的高潮中成就的。

(三)语言简练,简单易懂。柯南道尔的语言凝练易懂,常用对话,这可能与小说的读者群定位有关,毕竟这些小说当时针对的是所谓的普通大众,再加上杂志连载的篇幅有限,因而客观上也要求小说必须语言上简单质朴,情节引人入胜。

(四)叙事手法精妙,视角独特。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就叙事手法而言,可谓自成一家:除了《最后的致意》和《王冠宝石案》采用第三人称叙述、《皮肤变白的军人》和《狮鬃毛之谜》采用福尔摩斯自述外,其余的叙述者都是“我”,即华生医生。他不但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同时也是所有案件侦破的旁观者、参与者及记录者,可谓身兼四职。实际上,最早的《血字的研究》第一部的副标题就是“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叙述视角的偶尔变换给叙事增添了一抹亮色,也为福尔摩斯后来的变调自述埋下了伏笔。凡此种种,为福尔摩斯日后风靡世界奠定了优秀的文学基础。

以上是对《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概括,凭感觉来讲,我主要对福尔摩斯的性格,推理和他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充满了迷恋。

一个出色的小说人物,他必须最大限度的接近现实真人,却要超越真人。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福斯塔夫,好色、贪吃、无赖、懦弱、虚假但他又机智、幽默、坏却无威胁。他的缺点可以让我们亲近,甚至取笑,给我们带来欢乐。他的优点可以引发我们对崇高的追求,甚至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激励。这就是“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的结合,是阿波罗与狄俄尼索斯的协调。福尔摩斯能一眼看出华生去过伊拉克,他能由一个人的衣着推断出他的职业,他能在一个人发呆时看出别人在想什么,他能辨别140中烟灰,从中知道是那种哪里产的烟,在他破获的所有案件中只4次失败,但没有人可以比他做的更好了。有记得英国人曾这样评价过他们的议会:“除了不能把男人变为女人,它其他的都能做到。”福尔摩斯在破案上似乎可以这样形容了。

但这些还不足以让我深深迷上他。

他的性情古怪,时而亢奋非常,时而萎靡不振,萎靡时,他经常注射浓度为7%的可卡因。他可以双脚搭在沙发上,裹着毛毯,为案情思考一夜,或是为了破案,钻进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化学实验来找灵感。

他对女人具有恐惧症,认为女人只是案件中的一个因素,或是女人不具备理性,不结婚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他却深深记住了打败他的女人,提起时都不称姓名,尊称为“那个女人”。他对女人没有感觉却善于奉承女人,特别是为了破案的需要,他可以和美女结婚,创造烂漫,在案件结束后便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他的小提琴拉得不错,但要看他的心情;他的枪法不错,喜欢用韦伯利斗牛犬(Webley Bulldog, 福尔摩斯携带)、韦伯利RIC、韦伯利左轮手枪 — 政府"WG"陆军左轮手枪这三款手枪。记得华生在无聊时开过一张单子福尔摩斯的能力如下:

? 文学 —— 无

? 哲学 —— 无

? 天文学 —— 无

? 政治 —— 些许

? 植物学 —— 多种多样。颠茄、鸦片、毒药等等。不知道实用园艺。

? 地理 —— 应用型,但不足。能一眼辨别土质。走路后,展示给我裤子上的泥土,告诉我伦敦地质的颜色和成分。

? 化学 —— 很多

? 解剖学 —— 精准,但不系统

? 奇情文学 —— 精通。他似乎知道各个世纪的每一个可怕的细节。

?? 小提琴拉得好

?? 剑术、拳击的高手

?? 对英国法典有实用知识

这就是福尔摩斯,一个喜欢把烟草装在波斯拖鞋里的侦探,就算是在最危急的野外,宁可像斯巴达人一样忍饥挨饿,但必须要有一件洁白的衬衫的侦探,除了破案就是到高级的音乐厅里非常陶醉地听小提琴演奏,或是在大案之后和华生到高级餐厅来一顿烛光晚餐的英国绅士。

他的生活怪癖让我对他着迷。但他的看家本领才是颠覆众生的法宝——推理福尔摩斯直白的原理的形式是“如果p,那么q”,其中“p”代表一些观察证据,“q”是证据所指代的。但有时也会有中间地带。在《波希米亚丑闻》当中,福尔摩斯观察浑身湿漉漉的华生,称这是“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华生倍感惊奇,问福尔摩斯是怎么知道的,福尔摩斯回答:

这些事本身很简单, ... 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

篇三:福尔摩斯读

福尔摩斯读后感

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我在看“《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一直渴望能当上和“福尔摩斯”这样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是个破案时仔细观察、细心、善于思考的人!他在破案检查线索时,不会放过一小丁点有可疑东西,比如一只小昆虫或一瓶药和一朵儿花。在这些故事里面,都是由谋财害命的案子,或在工作之间的工作来作案呀!多么感! 其实,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

港湾小学二年级(3)班

李彦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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