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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学校小晴小卖部老刘小说 [我是野鸡(小说)]

时间:2019-02-2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不知从啥时起,我们就被叫做野鸡。总之从我记忆的开始,就一直这么叫着。我也曾查阅史章典籍,但千百年来的历史都一致表明是这么叫着。也许从这个世间诞生野鸡的时候开始,就已经是这个名字。这是命中注定的,就像我天生注定是鸡王样,是不可逃避的命运。或许在千百年浩瀚的历史中,也曾有过些野鸡像我样为野鸡这个名字愤懑不平。是啊,为什么非得要在鸡的前面加一个野,家鸡为什么就可以叫鸡而不叫家鸡。难道只能他们舍去家而我们不能舍去野,或者他们保留家而直接叫我们鸡呢?甚至我们的名字不叫野鸡而叫别的呢?
  是的,这一切都是命运安排的。我命中就注定是鸡王。我没有选择的余地,自小我的生活,我的饮食,甚至我的言行都是在冥冥中注定要把我推上鸡王的宝座。譬如说我不愿意跟我的弟弟为鸡王的位置兵戎相见。众老却因此一致认为我宅心仁厚,将来定是仁慈的君主,反而把我推上了鸡王的宝座。事情就是这样,我避免的理由,反而是促使我得到的条件。渐渐的我也就习惯了我这优越的命运。我相信天下没有谁会拒绝命运如此的眷顾吧!
  当然,我得在此声明一点,我是公鸡,不是母鸡。本来在我们野鸡类只须说我是鸡王,他们就会明白我是公鸡。可是听说人不同,中国唐代就出了个女皇帝,而英国的女王多如鸡毛。因此我特别声明,以示区别。
  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鸡王。我习惯这个称呼。名字本身就只是一种称谓。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我就喜欢这种感觉。我相信你们都会喜欢这种感觉的――即使你天生不是做鸡王的料。
  我登上鸡王的宝座完全凭的是我的战斗力。我已经说过,我天生注定是鸡王。在命运的眷顾下,我的对手全都不堪一击。至今仍惭愧得要紧,我这个鸡王的位置来得太过容易。最后与我兄弟争雄则靠的是仁爱之心和豁达的帝王气派,其经过虽远比决斗更为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但扯着鸡肉鸡骨疼,家丑不可外扬。请恕我不便奉告。至于其他的,我仍然愿意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我的王国是一个极大极大的山麓及四座山丘,延绵十几公里。我的王宫就坐落在大山的山顶。
  每天清晨,我都会在最迟起来,俯瞰自己的领地,巡视自己的边境。我不过寄生生活。同时也是为了应付每天络绎不绝的挑战者――谁不嫉妒我拥有的一切呢?
  境内有数百居民。他们都完全属于我。做鸡王的好处就有那么多:只要是我领地里的东西,我想要什么就是什么,想要它怎么样就让它怎么样。更有一件值得所有雄性动物都引以为豪壮的事情――想跟谁交配就跟谁交配。而且她们都总以能跟我交配而荣幸。
  但有一次例外。那天我刚出门巡视就被一阵优美的歌声吸引住。我寻声找去,看到一只美如天仙的母鸡在洗澡。优美的身姿,撩人的动作,她全身上下每一根羽毛无不是为交配而生。看得我欲火焚身,立即产生想跟她交配的欲望。我告诉她我是这儿的鸡王,我要跟她交配――我们野鸡可没有那么多繁文儒节,要交配就交配,决不拐弯磨角。不就是生殖冲动吗,何必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许诺什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至死不渝。谁信?她却说她不愿意跟我交配!在这种情况下还轮得到她愿不愿意?我可是这里的鸡王!这里什么都是我的。我用自己的东西还需要去征求别人的同意吗?我客气的以询问的口气去征得跟她交配的资格是因为我尊重她――她毕竟是我见过最美的母鸡。说白了是我以虔诚的态度欣赏美。给她点颜色就想开染布坊,不知天高地厚。
  世界就是这样,我想做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它偏要我去做个卑鄙无耻的小人。越得不到的东西我越要――强烈的征服欲望促使我去干了一件有生以来最丢脸的事,同时也丢尽了千百年来所有鸡王的脸――我是有史以来连交配都要用强行手段才完成的鸡王。
  结果不言而知,我可不是盖的――我的位置是靠真本事打下来的。连只母鸡都强奸不了,那跟我决斗的公鸡也未免太尿了。鸡王不是绣花枕头,只有其他动物世袭,我们野鸡没有这一套。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贼儿混蛋那可是种族歧视。
  后来我还是对她负了责――封她做王后。夫荣妻贵嘛!而且说句老实话,就她的长相来说,她的确非池中之物。私有制就是好,我可以把她名正言顺的据为己有。虽然我把她由公共的变成了专用的,但我总能从她眼里看出不贞来。第一次跟她交配我就知道她不是好东西。漂亮的通常天生注定是骚货,她也不例外。但这不能怪她,就象我天生注定是鸡王样,她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这几天冰天雪地。慷慨的老天爷把大把的雪一撒就是好几天。连一代鸡王都亲自觅食,处境困难啊!
  我冒着风雪在我的边境上巡视,希望能找到几片青草或是几粒种子充饥。我已不敢奢望找到蚂蚁,那已经是天方夜谭。像这样的鬼天气,哪只蚂蚁还会有闲情逸致出来欣赏风景。要是有只苍蝇――可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谁见过这季节有苍蝇,即使有我也吃不起――肯定得道成仙了――除非它有如来佛的胸襟愿意普渡众生。玉米同样属于山珍海味了。还是人家松鼠能勤俭持家,老早就预备好过冬的果子――找老婆就要找这种。真他妈后悔当初娶了那个成天只知道装疯卖俏的骚货。八九月间如果弄点粮食放着,今天何至于让一代鸡王都沦落到饿肚子的地步?
  皇天还真是不负苦心人。总算让我碰上几片青草――在这样隐蔽的角落都被我发现,真亏了我这双饿得冒着金星的鸡眼。谁说鸡眼不灵敏,谣传。我从未曾吃到过如此美味佳肴,竟比满汉全席吃起来更为舒畅。真希望能再有一片草地,让我敞开胸怀痛痛快快的大吃一顿。
  一只野兔偏偏在这个节骨眼闯入我的视线。一看走路的姿态就知道是个雌物。那骚货含情脉脉的对我挤眉弄眼暗送秋波,浪得我心里直发痒。但肚子饿得乱叫都顾不了,还交什么配。在这样的日子,还是留点精力逃命,要不然被人逮住,那才真不是盖的。
  但那胆小鬼骚货为了几片青草居然甘愿与异类交配,这种献身精神不得不让我由衷的钦佩――我王宫里那个骚货交配纯粹是天生淫荡。可话又得说回来,鱼嫁鱼虾嫁虾乌龟佩王八,我知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道理,品种都不一样,怎么交配。再说了,她那一身灰不溜秋的样子,看了就一点性趣都没了。如果天鹅非得要跟我交配,我倒是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但要我跟野兔交配,门都没有。
  虽然我对她的情形满怀怜悯,但我还是对自己的前景充满忧虑。是的,待会儿打猎的人来,她倒是三步两纵就没影了。我在天上飞可是瞎子都听得出来。再说了,我们野鸡是会飞,可问题就出在这飞里,飞几米还不是叫飞。偏偏我们就飞不了多远,我怎么知道人知不知道这个秘密。还是先有多少吃多少在自己的肚子里稳当,天才知道待会儿还能不能有这么好的运气。再说了,多吃点东西逃命总比空着肚子强吧!这叫未雨绸缪目光远大。我是野鸡王,不是寒号鸟。
  于是我吼了她一声。她见我不中她的美兔计,扭着一对屁股蛋子怏怏而去。即使免费赠送我都受之不起,要我以系生命之忧的食物来换,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再说我可不想将来后代谈起我的时候说我兔子肚上死,做鬼也风流。色字上边一把刀,这是血的教训。
  吃完青草,虽不曾根本解决问题,但至少不像刚才那样牵肠挂肚了。于是我又腆着肚子,在自己的边境巡视。
  边境上倒也相安无事。在这样逃命都来不及的日子里,谁还有闲心去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过我仍隐隐感到恐慌不安。远远的便可以看见一群人和猎狗在邻国纵横咨肆。看来,亡国的日子同样快要降临在我们头上了。这亡国之君的名号我是推之不掉了。
  倘若此刻我能够站在上帝的面前,我定要问个明白:不是说造物主是公正的吗?那么请问我们为什么在人的面前只有束手待毙的份。我们的这一缺要在什么地方才能得到补偿?不要对我说我们会飞就可以弥补这样的缺陷。如果真是这样,而且生命又可以轮回的话,下辈子就让我做不会飞的人吧!鸡王我也不做了――即使这对于野鸡来说是无尚的荣耀。
  但我尚不敢轻易断定是不是有来生,生命亦是否可以轮回。倘使生命是不可以重来的,我选择再来一次不就是一种十足的愚蠢,而且即使真有轮回,上帝也未必会让我做人。
  好死不如赖活着。目前的情况是保住小命要紧,至于轮回一事,将来如果不死,总会有再思考的时候。
  求生的本能让我在刹时发现一片隐蔽的荆棘丛――其实这就是我与我的美后第一次交配的地方,只是生与死的考验让我暂时忘记一切。
  我抢入荆棘林。
  喘息未定之余听到丛林中传来喘息声和浪荡声。即使是我这种逃命的鸡听了这种声音也不免热血沸腾的想交配。那浪荡声是那样的熟悉――是她,一定是她,我的美后,那个骚货。只有她才能在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发出这样令人魂飞魄散的声音,每次都是她这种声音令我欲罢不能。
  这个骚货,在这样的时候竟然还来这儿偷。她妈的,她竟不知道大难已经临头?我为她出来觅食,她竟然背着我出来干这种事情。我一代鸡王颜面何存?我还怕冷着她,她竟然可以在冰天雪地里干这种事――真是突破生命极限的壮举。
  我火冒三丈。一个箭步冲上去,一脚给骑在她上面的那个踢去――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连鸡后都敢动。
  我和他同时惊呆了。他是我的同胞兄弟,他跟他的嫂子干这种事情。
  既然他不顾我这个兄长的颜面,我当然不必跟他讲什么兄弟情谊。我飞身往他的脸上一啄,同时双爪往他的肚子撕去――这是一个绝招。我以前看见老鹰练武时偷学来的必杀绝技――多年来屡次打败对手,至今连我也无破解之法。我之所以一开始就用上绝招,一则是义愤填膺到极点,再则我也不想给他任何还手的机会。
  他果然中招,后退几步――这几天我的确饿够了,威力不到平日三成,否则定教他肠穿肚烂而死。这一招的威力惊人就在这里:形在嘴,意在爪。许多鸡就是不知道这点,常常到了阴曹地府还莫明其妙的喊冤。这一招的秘密一直未被泄露。因为见过这一招的鸡都已经死了。
  他避过致命一击,与我展开搏斗。他妈的,如果在平日,即使我不下杀手他也被我打败了。就算我刚才吃的是玉米我都已经把他踩在脚下。可是――我――一代鸡王――竟打不过他。中了他几爪,肚子钻心刺痛,仿佛要裂开似的。
  那骚货突然飞走。猎狗的声音同时传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一点不假,她不顾我的死活就飞走了――提都没有提醒我一下。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么多年的感情在生死面前竟这样经不住考验。我这一怔,胸口又中了一爪。情敌――兄弟也飞走了。
  这时人的脚步声近了。大地随之颤抖起来。
  我振翅往空中扑去,冲开云雾的阻挠,重新投入天空的怀抱。正当我暗自庆的时候,胸口猛然剧烈疼痛,刚飞出不远,便笔直的坠向大地。这无数次供给我食物,欢笑,快乐的天堂,此刻却变成了我的地狱。
  上天啊,倘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选择不决斗,决不为那个骚货大动肝火。倘若时光真能够轮回,我吃完青草,就回到自己的王宫,当然不会知道那个骚货干的事,也就不会发生为了一个骚货而手足相残。而且可以保持她在我心中那仅有的一点地位。至少我要在他们之后沦为阶下囚。红颜祸水啊!
  我刚停稳,只觉身子一轻,耳边就响起人的声音:“逮住了!”我便被抱在他的怀中。
  后来他们为吃不吃我闹了分歧。我听了半天,总算听出个条理:说吃的认为不能让煮熟的野鸡飞了,先宰了再说,免得夜长梦多。说不吃的则认为我的肉味也没什么了不起,而且如果真要每个人都分遍,每人至多喝上一口我的洗澡水。还是暂时关押,等多逮着几个再一起下锅。像这么长得帅的野鸡,先喂着玩,宰了可惜。动物中最好看的都是雄性,我又是雄性中的王者,看来他们是识货之人。
  一只只猎狗同样涎着口水看着我。我的妈呀――我吓了一大跳,那么多人来逮我,我一代鸡王死得够风光了。倘若真的生命可以轮回,上帝也给我做人的机会,我定是一个响当当的英雄。而且也会像做鸡王一样做得风光。我唯一遗憾的是竟会为了那个骚货决斗而死,而不是为了全野鸡类的解放事业光荣牺牲。但我坚信,记念碑上定会刻着我不朽的名讳,我所牺牲的理由定是英雄的行径。
  他们把我的脚捆起来,又用一个箩筐把我罩住,然后在我的面前放一些玉米。虽然我饿到极点,对食物的渴求超过一切欲望,但我仍做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是的,他们可以把我沦为监下囚,我的生命就掌握在他们手中。但在这些暂时的胜利者面前,我决不会低下我高贵的鸡头。作为一代鸡王,我更有理由做好榜样――生命吗,总共就是那么十多年。不就是个死吗,有什么好怕的。生命的意义就在这里:活要活得自由自在舒舒服服,死就要死个轰轰烈烈才不枉此生。脑袋砍了不就那么大个疤,十八年后老子照样是条好汉。
  待人离去,我实在挡不住食物散发出来的充满诱惑的气味。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野鸡也是鸟啊!而且我更有理由痛痛快快快的大吃一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倘若我不爱惜生命就是不孝。这也许是做鸡王的最后一餐了,其纪念价值决不低于马王堆出土的那些破瓷烂瓦。生命不到最后一刻,我决不放弃。
  上帝啊,为什么一切变化那么快!刚才我还是威风八面的鸡王,此刻我却成了阶下囚。为什么欢乐的背后总隐藏着悲伤,象狼一样时刻等待着进攻你的弱点,稍有不慎就会令你魂飞魄散。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时候也要肩负那么多的责任和凡鸟无法承当的压力。
  上帝啊!倘若生命真的能够轮回,但愿你能帮我实现梦想!
  天渐渐发白,我知道生命将走向结束。关着的家鸡舔不知耻的报晓。一个个扯开沙哑的嗓子撕叫,只不过是为了清晨那点粮食充饥罢了。这群鸡的败类,只知道顺从人的意愿,一群谗言媚骨的畜牲,简直就是我们鸡类的耻辱。
  人的脚步声近了。在生命的弥留之际,我更应珍惜这不多的时间,这所有的一切。光亮声响,都是那样的美好。啊!别了。我的兄弟,我的情敌,我的王后,我的王国,我的子民,一切的一切!别了,当我再次拥有生命的时候,也许我们彼此都不认识了。
  俩个人打开箩筐,争着要抱我。他们却完全忽略我的能力,以为我脚上的绳索已经把我紧紧绑住――也许他们压根就不知道我是鸡王。经过一夜的休整,加上一夜的美食,在他们互不相让之际,我一振翅,像离弦的箭矢,笔直的射向天际――我从来都不曾体味过会飞是这样的幸福,而得到自由是这么快乐。
  可是,虽然我得到了自由,复仇才是永恒的基调。我要去拿回一切本来属于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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