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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探讨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时间:2019-02-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我国也在不断进行循环经济的探索和实践,并且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依然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别,循环经济实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另外,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然而资源的利用效率却很低下,立足实际国情,分析发展形势,如何更好地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循环经济环境保护资源
  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能够使经济活动按照生态环境的要求,实现物质循环的往复流动,是一种生态经济,在这种循环流动状态下,物质和能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反复循环利用,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的目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控制和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量,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世界发达国家都无一例外的经历了先污染在治理的发展阶段,而中国在向工业化社会推进的过程中,谁然也难以避免的经历了这个阶段,但中国可以发挥后发优势,缩短这个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这个阶段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在意识层面上受到了重视,早在2002年时有关国家领导就曾指出:中国将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在2003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废气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而在发展循环经济实践方面,我国着重推进企业层面的清洁生产,区域层面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最终达到建设循环经济社会的目的。例如2011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不断总结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推进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加快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使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悉,今2011年聊城市已有11家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累计达到39家,上半年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1.45亿元,同比增长23.44%;销售收入11亿元,增长35.12%;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42.41万吨。聊城市还认真落实《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以有色金属、造纸、化工、医药、食品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了咨询机构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通报各县(市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进展情况。在10月份之前,聊城市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32家,其中通过验收的企业3家,正在进行审核的企业19家,10家企业已签订审核合同。虽然循环经济在我国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是我国循环经济实践进展缓慢,循环经济范围小、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问题依然突出,因此需要在很多方面要加大力度。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主要的制约因素。
   (一)、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证明,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立法为先导,将循环经济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快速发展的平台。比如为了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美国在其通过的《污染防治条例》上提出了在源头上防止废物生成这种循环经济理念,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从后期治理转变到了前期预防,已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日本在1992年颁布了《循环经济法》,后来又通过了《循环型社会推进基本法》,将构建循环经济社会作为国家的目标。1972年德国也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随后发展成为《废弃物限制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与废弃物处理法》,该法规定了处理废弃物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首先,避免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其次对产生的废弃物最大限度的进行利用;最后在确定无法利用的情况下才进行销毁处理,处理过程中不能对人类健康、动植物以及环境等造成危害。该法规定对废物要进行“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最终处置”严格的处理顺序。正是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美国、日本和德国在循环经济领域方面已取得了卓越的成绩。虽然我国在2002年已经出台《清洁生产促进法》,但是仅仅是从企业层面,加大力度推动了实施清洁生产,而缺少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突出的问题就是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在循环经济实践中的责任界定不清,对企业实践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使企业缺少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还有就是对企业不实施循环经济、污染环境的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大于不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实施循环经济的收益小于不实施循环经济的收益。因此。发展循环经济的当务之急就是健全完备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二)、循环经济的发展缺少公众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公众的消费观念主导企业的生产,公众转变消费观念,提高环保意识,能够引导企业自觉生产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从而推动循环经济的实施。另外,公众对企业的监督能够有效的补充国家环保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所有公民都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的规定,但缺少具体可操作性,真正遇到实际问题时,公众即便有参与之心,往往也很难有效介入,因此,需要明确公民参与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程序和方法,真正做到让公众愿意参与,有效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三)、政府政策奖励措施有待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政府缺少必要的激励措施,致使企业缺少实施循环经济的动力,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比如1995年,美国设立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该讲就是为了支持和激励具有实用价值的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的化学工业方法,后来,日本也设置了各式各样的鼓励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奖项,比如大阪市面向整个社区及学校等设置奖项,对回收报纸、废旧瓶等发放奖金。这些政策奖励措施,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积极作用,值得我国借鉴。另外,基于我国现状,我国企业普遍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这也是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不了突破的重要原因。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和建议。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要立足我国国情,从我国循环经济基本现状出发,选着合适的切入点。
   (一)、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工作力度。加强立法工作,尽快建立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要界定清楚政府、企业和公民在实施循环经济过程中分别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指标体系,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奖励和惩罚等强制措施,便于落实。转变社会中仅仅是为了减少废物减少污染而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立法的观念,应该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我们的衣食住行中,争抢主动性。
   (二)、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循环经济意识,通过舆论传媒加大循环经济的宣传,实施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共同努力,努力提高普通民众的循环经济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改变不良消费习惯,使公众尽量使用循环经济产品,进行绿色消费,选择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食品,普及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了解,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加强公众监督意识,对违背循环经济原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进行监督,同时,自觉保持公关卫生,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注重对废弃物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注重环保和节约资源和能源。
   (三)、通过奖励、税收等政策引导企业落实循环经济,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企业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企业的清洁生产。一是政府奖励政策,对达到一定循环经济指标的企业进行奖励;二是税收减免政策,对实施循环经济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三是废弃污染物收费政策,对排放的城市垃圾和工业废气物,包括废渣、废水、废气,按一定标准进行收费;四是征税政策,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五是将环境经济发展目标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是各级领导干部不仅关注经济指标,同时还要关注生态环境等其他指标。
   (四)、加大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技术创新不仅可以提高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率,同时,还可以研制出具有循环使用功能和污染更小的新的材料和能源,为旧的材料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另外,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技术创新,可以较少生产过程的污染废物的排放,实现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和低污染。因此,发展循环经济科技是支撑,循环利用资源只有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才可能对企业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用高新技术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加大投入,组织实施研究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的示范工程,加快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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