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_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究其原因,是校企之间缺少密切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完善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双赢机制、保障机制、调控机制等,是破解校企合作瓶颈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2)01-0117-03
  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教学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困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较为突出的问题正是在校企合作方面。究其原因,是校企之间缺少密切合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重要意义
  在201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直指: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致命弱点在校企合作。袁贵仁部长说:职业教育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一个根本点在于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既体现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行业企业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鲜明特色,又是当前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的关键环节,更是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途径。
  自2005年《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以来,职业教育战线积极落实决定精神,积极探讨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很多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如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浅层次的企业用人和学校安置学生实习;大多数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主要是靠“关系和信誉”,缺乏约束性和稳定性;校企合作中普遍存在“校热企冷”;学校的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脱节等。如何解决校企合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在多年从事职业教育的实践和探索中,切实体会到: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突破制约校企合作瓶颈问题的关键所在,对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制度法规不完善。校企合作是世界各国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成功经验。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国家创设了良好的校企合作的制度环境。虽然目前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在政策层面还缺少系统、完善的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校企合作有关规定等。一些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还只是口头上重视校企合作,但在经费保障、劳动准人等方面却难以到位,企业利益保护不够,致使企业缺少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与兴趣。国家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致使校企合作基本上处于松散、游离状态。校企合作中很多方面还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目前的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主要靠彼此的“关系和信誉”来建立和维系,难以形成长效、良性的合作机制。
  (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不健全。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一些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技能人才重招用、轻培养。另一方面,由于中职学生实际操作技能不熟练,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或者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一些中职学校一谈到校企合作,就是说企业为学校提供多少实习场地,赠送多少设备,赞助多少资金,而很少谈到学校应该为企业做些什么,没有想到学校应该通过全方位改革与企业实现紧密接轨,结果许多企业一听到校企合作就害怕。因而,尽管有一些企业对校企合作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然而就总体而言,中职学校主动寻求企业合作而企业反应冷淡或被动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健全。校企双方合作中有各自的利益,在校企合作中,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普遍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着眼点更多集中在眼前的短期利益,缺乏长远眼光。相当一部分职业学校把校企合作当做解决教育资源短缺和安置学生就业的手段,在校企合作中只是寻求企业在资金、场地、设备方面的资助,或寻求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的场所,而没有考虑学校如何通过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与技术研发等方式给企业提供真正的实惠,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着“取多予少”。不少企业也存在短期行为,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部分企业把中职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有的企业对学生缺乏人性化管理,动辄罚款、开除,使得部分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上岗不久就群体离岗。校企双方虽然都有合作的意愿,但都缺乏对长远合作的关注。
  (四)校企合作在深度对接方面不到位。目前,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多数还是只停留在企业用工与学校安置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方面。2008年,教育部职教所对135家企业进行了关于校企合作的抽样调查,被调查企业的50%认为:一些职业院校学生水平达不到企业要求。职业院校的学生在企业存在角色转变慢,不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的问题。一部分职业院校并没有办出职业教育的特色,还是把学生关在教室里教几本教材,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与企业需求脱节,培养的学生动手能力不强,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在企业方面,很多企业没有从人才战略的高度去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认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搞好生产与经营,培养人才是学校的事,只是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还没有积极地参与到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去。多数企业也还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只停留在单纯选人用工层面。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相去甚远。
  三、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策略
  教育行为的动机和目标同企业行为的动机和目标不完全相同,在市场体制环境中,要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
  (一)完善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校企合作是在学校和企业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的合作,既是自愿合作,就应该有持续不断的推动力。建立校企合作动力机制,政府是关键,政府在校企合作中起着主导作用。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统筹各地方职业教育与企业两种资源,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资源调控优势、公共管理优势,统筹规划当地的校企合作,确保培养方向和目标,指导和协调校企合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生产条件先进的企业有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制定一些优惠政策, 如享受一定的减免税等,吸引企业参与教育,保护和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双赢机制。我国大多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建立和维系主要是靠“关系和信誉”。这种机制是校企合作的最初形式,形式简单,方便灵活,但缺乏稳定性。因此,必须注重构建校企深度合作的双赢机制。职业院校学生实践技能的形成一般需要经过感知认同、模仿、练习、熟练协调、反馈校正和创新创造几个阶段,要在实践性教学环境中通过反复训练才得以形成;技能型人才的观念、态度、行为和技能必须在生产一线实践中进行培养。校企合作在培养方式上要求突破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组织形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在教学内容上,要求从注重专业学科体系向注重实践教学环节过渡,教学内容及时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更新内容;在教学方法上,要求加强实践教学,重视岗位技能训练。校企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签订联合培养人才协议,企业依据自身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情况,提出人才需求规格、专业设置的要求,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将企业文化、生产工艺、生产操作等引入教学课程内容。校企双方实现信息、人才、物质等资源的有效共享,使学校提高教师素质,改善办学条件,从而有效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企业提高职工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要确保校企合作的高效良性运作,一是建立校企双方的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校企合作中的有关问题。二是制定相关基础文件。三是建立新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企业必须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必须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坚持教学质量评估和考核,对教学活动的环节进行督察和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由校企双方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四)建立和完善校企深度合作的调控机制。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与把握,而能否使合作产生最大效益,则取决于长期合作中双方逐步探索建立的各种调控机制。学校和企业的运行机制、文化背景、价值观念等各不相同,存在较大差异,要实现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从“学员、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化,文化的融合和情感的交流是保证校企合作持续稳定的润滑剂。为能真正全方位、全过程地实施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校企双方必须有沟通信息、协调关系、督导检查的桥梁和纽带,建立推动校企双方长期合作共赢的调控机制。
  (责任编辑 殷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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