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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太素 杏雨书屋本_杏雨书屋藏敦煌舞谱卷子校录并研究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在新近公布的杏雨书屋藏敦煌写卷中,编号为羽49号残卷的性质与业已确定为舞谱的敦煌写卷如P,3501、s,5643等相同,是为敦煌舞谱方面的又一新发现。而《敦煌秘笈》对此卷的著录,却颇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该写卷在曲名、序词、谱字等方面都有不同于其他舞谱文献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关键词:杏雨书屋;羽49;舞谱;结构梳理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2)01―0100一06将这一类文献认定为舞谱。从那时算起,至今八十余年来,随着敦煌写卷的不断公布、敦煌研究的不断发展,同类型写卷也陆续被发现。如今,我们已知的有关于敦煌舞谱的写卷除了P.3501外,还有s.5643、S.5613、S.785、BD.10691、x.10264五号写卷(残片)。以上五种舞谱残卷中,P.3501、S.5643两种最为完整,在敦煌舞谱研究中意义最为重大;s.785原是补丁,所存内容过少,在比定其他舞谱内容和性质时基本没有参考价值,故一般不予考虑(下文在进行相关讨论时,出于行文方便的考虑,也排除了s.785的干扰)。
  对于这些写卷,敦煌学界、舞蹈学界、中国古代文学界的专家们耗费了大量的心力,也取得了丰厚的成果。董锡玖《敦煌舞谱研究现状综述》对1992年以前的成果作了简要的梳理,而1992年以后的成果则可参考葛晓音、户仓英美《敦煌舞谱的对舞结构试析――兼论谱字的解释》和王克芬、柴剑虹两位先生《对敦煌舞谱研究若干问题的再认识》的相关部分田,虽然还有不少遗漏,但历来关于敦煌舞谱的研究状况已大致被勾勒出来了。至于对过去研究成果作一较为详尽的描述,既非本文篇幅所许,也与本题关系不大,故暂付阙如,当别撰专文论述。本文接下来要讨论的是新近公布的日本杏雨书屋所藏的敦煌舞谱写卷。
  日本杏雨书屋所藏敦煌写卷得自李盛铎,而李盛铎所藏,众所周知来自于敦煌写卷运载北京后的盗截。在此提及李盛铎藏卷的来历,不是为了对这些陈年往事作道德评判,而是为了说明杏雨书屋藏的敦煌写卷基本是可靠的。
  一杏雨书屋藏羽49号舞谱残
  卷的整理与说明
  杏雨书屋所藏敦煌舞谱残卷编号为羽49,图版见《敦煌秘笈》(以下简称《秘笈》)影片册(一),第337、339页。该卷左端残去,右侧上下各缺一角,正反面书写,字迹拙劣。正反面各抄写14行,内容均为舞谱。李盛铎旧目――《李木斋氏鉴藏敦煌写本目录》将此残卷定名作“琴谱”,《秘笈》著录时已更正为“舞谱”。正面(羽49R)抄有舞谱三调,《秘笈》分别定为“菩萨蛮”、“南歌子”、“皇海圈”。
  按:第一篇舞谱曲题部分残损,仅存一“蛮”字以及“蛮”字上字末一两笔画而已。考唐宋曲调名目,尾字作“蛮”者,有“八拍蛮”、“破南蛮”及“菩萨蛮”三种。以“蛮”上字残存笔画判断,该字不会是“拍”字或是“南”字,故暂从《秘笈》定名。第三篇舞谱曲题原作“里海愁”,“皇”字当是“望”之俗写。“望”字左上的“亡”写作“E”者常见,而俗写往往会将不成字的偏旁写成一个成字偏旁,于是右上的“月”也就写作“|”,与左上的“E”合成了一个“臼”部。“臼”虽不是常见的字,却是一个常见的部首(常与“臼”部相混不分)。关于“望海愁”曲名的考证,详下文。《秘笈》定作“皇海愁”者,误。
  反面(羽49V)抄舞谱二调。第二调名为“桃生舞”,字迹清晰,当无疑义;第一调曲题处残损,存一“子”字,唐宋曲词牌名尾作“子”者甚多,不敢悬揣。《秘笈》著录曲题作“菩萨蛮”,盖因第二行残存一“蛮”字而然。“蛮”的上面两字皆残损难以辨识,以上字残存笔画来看,不似“萨”字。《秘笈》之著录恐非。即便所录无误,“菩萨蛮”亦绝非本谱“曲题”。考敦煌舞谱文献通例,但凡曲题均著于谱首。本卷“囫囵蛮”三字不在谱首,如果是曲名,亦当是改送曲名,非本谱曲名,如本残卷正面《南歌子》谱“一遍、三遍像《杨柳枝》;两遍、四遍像《离别难》”,P.3501《南乡子》谱“打《浣溪沙》紧慢拍段送”中《杨柳枝》、《离别难》、《浣溪沙》之类。
  由于《秘笈》印数不多,中国大陆学者不易获见,且由于对敦煌舞谱的研究尚不成熟,对于舞谱的文献整理与结构梳理本身就是敦煌舞谱研究的重要内容,故先将正反两面内容录文并整理于下,以便论述。
  在展开论述之前,首先就上面的整理情况作一点说明:
  1.为了便于称引及省文起见,先将羽49残卷正反面共五谱分别编号为:羽1、羽2……羽5。
  2.由于该卷字迹拙劣,抄写潦草,卷背尤甚,特别是重文符号,有时连书而下,并不能确定究竟重文几许。另外,羽1、羽4两谱的字谱拍段分隔也不明显。重文符号和拍段分隔的明确与否对于舞谱结构的解析和文献的整理至关重要,这一点相信有关专家必然会同意此看法。也正因为考虑到上述问题以及敦煌写卷特别是那些拙劣的写卷所共有的衍讹缺漏问题,对该残卷的整理多据已知的关于敦煌舞谱文献的通例进行臆补。凡是能够出注说明的地方已在上面随文说明,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无法随文注明,是以一并交待于此。如果有什么疑问,还请参考残卷图版。
  3.羽1谱“两拍”以下文字残去,则未知“两拍”是否当属下读。假如两拍属上读的话,本谱对于拍段的规定就是“慢四急七两拍”,这与已知的所有敦煌舞谱的通例不符。在规定拍段的语句中,除“一拍”之外(s,5643《蓦山溪》谱“慢二急三一拍急三慢二”),没有直称“×拍”者,拍段中“两拍”的表述方式无一例外的是“慢二”,而本谱谱字的拍段分隔又不清晰,只能作大体上的判断。综合舞谱成例及本谱谱字的大体判断,我认为“两拍”当属下读,故对于本谱谱字的整理按照“慢四急七”来处理。
  4.羽2谱“两段慢二急三慢二急四曲子……”“急四”二字疑有衍讹。敦煌舞谱的拍段,奇数拍段为急拍段,偶数拍段为慢拍段。四拍应当称作“慢四”。尽管P.3719v《浣溪沙》曲谱有“慢二急三慢三急三”、s.7111v《别仙子》曲词有“慢三急三慢二急三”的说明(有些专家认为它们与舞谱密切相关但它们终究不是直接的舞谱文献,相关推测也没有明确的证据支持,且专家学者们也认为两段文字中的“慢三”当是“慢二”之讹。故“急四”二字若作为拍段规定就很不可靠。此外,本谱谱名《南歌子》,该名舞谱又可见P.3501、s.5643、s.5613三号写卷,诸卷《南歌子》的拍段说明均作“两段慢二急三慢二”,本谱亦不当例外,故整理时将拍段作“两段慢二急三慢二”处理。“急四”二字或属下读,或有衍讹。本谱前两行谱字拍段正合于“两段慢二急三慢二”,但后两行不合,故上面的整理中疑后两行有讹脱。
  5.羽4谱的拍段规定为“慢六急三慢二急[二”,但是以谱字的大体情况来看(因为抄写潦草,并疑有严重的缺脱,故只能从大体上来看),该 谱拍段似为慢六急三慢二,则所残存的“急”字或当属下读。
  二羽49号舞谱文献的特殊性
  相对于已知的其他敦煌舞谱文献而言,此卷主要有如下八个方面需要特别指出:
  1.羽49号舞谱文献有新见名目:羽3“望海愁”和羽5“桃生舞”。“桃生舞”不见于记载,亦不见于其他敦煌文献。“望海愁”不见于《教坊记》、《唐会要》等记载,五代后蜀韦毅编选的《才调集》卷10无名氏《杂诗》之8有“望海楼吹望海愁”句,则“望海愁”当是唐五代曲名。考《教坊记》曲名有“望梅愁”,或是“望海愁”之讹。任半塘先生谓“望梅愁”与“望梅花”之本意应相同,恐有望文生训之嫌。另羽2谱的序词中尚见“杨柳枝”、“离别难”名目,似为改送曲名,说详下。
  2.羽1谱与羽3谱于曲名后、拍段规定前有“段子”二字(羽1谱:“……蛮。段子:慢四急七……”羽3谱“曲子望海愁。段子:慢二急五慢二急三”)。此“段子”二字意义重大。由于敦煌舞谱的研究缺乏传世文献的比证,定论又少,故在对其进行研究、探讨时相关术语严重缺乏,以致学者在研究敦煌舞谱时所使用的术语极不统一。同一项内容在不同学者那里就有不同的称谓。如柴剑虹先生所称的“序词”,席臻贯称为“片前文”,王昆吾称为“提示词”,由此即可见一斑。像“揖送”、“揖打送”之类的一组谱字,它们的单位是如何称呼的,在此前也多不一致。任半塘、席臻贯称作“节”柴剑虹称“节奏段”或“字组”、王昆吾称作“拍段”。
  考诸多称谓中称“拍段”者当最为切合,可简称作“段”,这个简称在舞谱文献中用得最多。理由有三:
  (1)BD.10691写卷序词有“一般拍段”的说明,而这个“一般拍段”基本上可以确定为相当于P.3501诸谱中的“拍常”,其在序词中的位置与“慢二急三慢四急三”、“慢四急七慢二急三”之类相当,而这些数目明显是与下面的各谱字字组相对应的,是知“揖送”、“揖打==送”之类的谱字字组原即称为“拍段”,是为最直接的证据。
  (2)s.71llv《别仙子》曲词,其标题下记“拍段慢三急三慢二急三”,知“慢二急三”之类的规定确是称为“拍段”。上文已说过不少专家认为此卷与敦煌舞谱关联很大,故可作最好之旁证。
  (3)诸《南歌子》谱均称“两段慢二急三慢二”,S.5643“不知名(一)谱”称“两段慢二急三”,是知“慢二”、“急三”之类确称为“段”。今得羽1谱、羽3谱中“段子99一--字,益可为上述论证添一重要证据。
  这里还需说明的是,敦煌舞谱卷子中的“段”字具有多层性涵义,除了指称“拍段”外,可能还指谱句段或诀句段。有二例:P.3501《遐方远(二)》谱“前四段打令[前]两拍送;后四段打令后两拍送”,当指诀句段;10691号写卷有“后四段与前四段同”、“亦与后四段同”,似指谱句段。由于目前暂不知该谱的谱句与诀句是否吻合,故不能排除此处的“段”也是指诀句段的可能性。
  3.羽2谱“一遍、三遍像杨柳枝;两遍、四遍像离别难”,这一段文字应该是对于改送(即“定式打送”)的规定,相当于P.3501《南乡子》谱的“打浣溪沙紧慢拍段送”,《遐方远(五)》谱的“打浮昌子送”但是这里的改送曲目“杨柳枝”和“离别难”是其他舞谱中未曾见过的。此二曲名均载于《教坊记》。任半塘推测“离别难”曲为“筵间酒令之用”,证之本谱或可信。于“杨柳枝”曲则未言有此一用。实则范摅《云溪友议》早已记载:
  裴郎中诫,晋国公次弟子也,足情调,善谈谐。举子温歧为友,好作歌曲,迄今饮席,多是其词焉……二人又为新添声《杨柳枝》词,饮筵竞唱其词而打令也。”
  今得羽2谱,益知《杨柳枝》尝为筵间打令之曲矣。此外,该句中还有两个其他舞谱所不曾见的术语――“遍”和“像”。“遍”字作为古代音乐术语,一般来说是乐段的单位,至后世又改用音义俱近的“片”字。该谱中所谓的“一遍”、“三遍”、“两遍”、“四遍”,其意究竟何指尚不清楚。“像”字则更不敢悬揣其义了。
  4.羽3谱“段、可段不揖;不段、不可段头揖未送”。这里的“段”、“可段”、“不段”、“不可段”值得注意。P.3501《遐方远(一)》谱“遇可段即可段,不可遇段,打闲拍送”有类似的表述。然而后者的“不可遇段”费解。考原卷“可遇”之间旁注一小墨点,柴剑虹先生认为是钩乙号,可从。然一般钩乙号仅相邻两字,而柴先生直接乙正作“遇不可段”,故学者多未信从。今得羽3谱的上述材料可知柴先生之作“遇不可段”者确属卓见。
  5.羽49诸谱序词部分没有关于骨干字拍规定的记录。敦煌舞谱中的字拍规则可以分为骨干字拍和变化字拍其中对骨干字拍的规定,即如P.3501《遐方远(一)》谱中的“令两拍,舞援据不定拍”,《遐方远(四)》谱中的“令至据三拍”等等。这些规定是以往所见任何一种敦煌舞谱均有的,在序词部分占有重要位置。而羽49诸谱,除羽1、羽4两谱有残缺不论之外,其他三谱均无此种规定。而关于变化字拍的规定则有羽2谱的“急三同一”和羽4谱的“处同一拍”两处。
  6.羽49诸谱有些谱字是之前所有敦煌舞谱文献都未曾见过的,主要有五个:招、拍、术、是、期。其中以“招”字意义最大。逐字分述如下:招。将P.3501号以及后来陆续发现的同类型文献定为唐人打令谱的一条重要证据是:所见谱字和传世文献中对于唐人打令的记载有相同之处。然而《全唐诗》卷879酒令”门载《打令口号》:
  送摇招由,三方一圆。分为四片,送在
  摇前。
  王谠《唐语林》卷8:
  酒令之设,本骰子卷白波律令。自后闻以鞍马香球或调笑抛打时上酒招摇之号。《朱子语类》卷92载:
  唐人俗舞谓之打令,其状有四:曰招、日摇、日送,其一记不得。盖招则邀之之意
  上引亦皆谓有“招”字之目。然而此前所见敦煌诸谱均不见有“招”字。羽5谱谱字中至少有两“招”字。这为敦煌舞谱与唐人打令的对接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
  拍。它卷诸谱“拍”字均仅出现在序词中,作为谱字节拍的说明。而羽5谱中“拍”字有作为谱字者。疑是“招”字之形近而讹。羽3谱与羽4谱中均有此谱字,不识,俟考。
  是。此谱字见于羽1谱和羽2谱。疑是“送”字之形讹。或疑“是”、“送”二字形远,然羽49写卷诸“送”字确有与“是”形极近似者,如正面第8行(羽2谱第2行)“据送”的“送”字,字形作“瞧”。
  期。见于羽5谱。疑与它谱“奇”字或为声近换用。臆解之词,存以俟质。
  此外,羽3谱谱字中大量的“揖”字亦极可注意。它卷诸谱唯P.3501《遐方远(二)》谱在谱字中见“揖”字,且仅一字。另s.5613《南歌子》谱谓“近令前揖引单铺”,惜该谱未抄谱字,故谱字具体情况不得而知。王昆吾据提示补出谱字,聊可备一说,其中有两个“揖”字。葛晓音、户仓英美以P.3501《遐方远(二)》谱为主,得出敦煌舞谱是对舞谱的结论,认为该谱中仅出现的“揖”字是“结束时舞者与邀者对揖……正如今日西式交谊舞结束时要向对方和礼致意”。羽3谱中大量的“揖”字对于他们的结论显然是一种强有力的挑战。我们对“揖”字的含义有必要重新审视。
  羽5谱中“请”字一见、“拽”字两见。而以往所见敦煌舞谱,仅P.3501《遐方远(二)谱》有“请”、“拽”诸字。由于谱例缺乏,过去对“请”、“拽”诸字的释义均未有足够的材料支持。羽5谱在此方面显然可以提供更多的参证。
  7.羽49号各谱谱字均不见“援”字。“援”字是敦煌舞谱中的常用字,在舞谱诀句中地位显赫,以往所见敦煌舞谱均有“援”字。
  8.羽49号各谱谱字均不见“令”、“头”二常用谱字,而有大量“打”字。这与肋,10691号舞谱残片之第二谱相同。以此初步判断羽49号诸谱与肋,10691第二谱在性质上更为接近,但是BD,10691第二谱中有“打”字而无“送”字。葛晓音、户仓英美认为其中“‘打’的位置和频率颇似‘送’,于是他们猜测该谱中的“打”即是“送”。笔者坦然承认,无论他们的结论正确与否,他们对于“打”字和“送”字的论述是十分精彩的,对于相关问题的解决有着很好启迪。但是,我们又不得不看到,他们在进行相关论述时却忽略了s.785这一小残片上《荷叶杯》谱,其谱字即有“打送”连用的情况。而现在羽49诸谱更是“打”字和“送”字一般都同时出现在同一舞谱当中。既然“打”、“送二字会出现于同一谱中,又如何能说“打”即是“送”呢?这就使我们必须对葛、户仓二氏精彩的论证和结论重新进行一番严肃认真的思考。
  三 结论
  以上对羽49号残卷作了初步的整理和说明并提示了该残卷在敦煌舞谱研究中的价值,其中很多地方还不可解,而给出解说的又不免臆造之诮。唯望海内博识君子不吝相教,则不胜感激也。
  参考文献:
  [1]刘复,敦煌掇琐[M]//黄永武,编,敦煌丛刊初集:第1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229―296.
  [2]姜伯勤,敦煌“令舞”曲谱的再发现――兼论王朝“法度礼乐”与歌酒“乐章舞曲”的消长[M]//姜伯勤,敦煌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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