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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与建议_党风廉洁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9-02-0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已经成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有效地打击和预防腐败,必须认清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认清腐败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在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上下工夫,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腐败覆盖面广,渗透扩散力强,已经成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
  由于一些国有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个别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和思想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导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并在私欲膨胀中走向腐败的深渊。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独断专权,欺上瞒下。在取得一些成绩,得到职工信任后,自认为有了违纪成本,开始不接受上级的善意提醒,听不进下属的意见与亲人的劝告,在盲目自大中违法乱纪。
  (二)作风腐朽,丧失原则。放松了政治学习,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生活作风极其恶劣。
  (三)公权私用、权钱交易。利用手中的权利不是为企业发展考虑,而是为自己的私利打算。
  (四)利用职权、侵吞国资。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时,有预谋、有计划地采取变更股东及股权的方式,将国有企业变为私人控制的公司,或召集职工采取入股分红的方式进行集体贪污。
  (五)巧立名目、贪污公款。利用发放物品等手段,以次充好、以低价卖高价,自买自卖,获取高额差价;采取造假虚报等手段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
  (六)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在单位中注重裙带关系、搞小圈子,把国有企业构筑成自己的王国。
  二、腐败现象滋生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和执行廉洁自律过程中,信奉“经济要上,纪律要让”的错误观念;有的对抓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心存畏难情绪和躲避态度,认为查企业的问题左右为难,怕查出了案子搞垮了企业,吃力不讨好,因而对问题睁只眼闭只眼。造成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同虚设。
  (二)制度措施不到位。部分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操作性不强,宏观强而微观弱,只重形式不重实际内容。由于制度措施不明确,不深入、不细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增大了企业领导人员放松廉洁自律的空间,是强化廉洁自律行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监督履职不到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反腐倡廉的过程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加强权力监督的过程。就当前来看,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险、下级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存在这样的现象,一方面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纪检监察人员少,且兼职较多,工作量大,顾此失彼;另一方面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缺乏权威性,在监督中疑虑重重、畏首畏尾,导致监督职能弱化。
  (四)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领导人员不能按照责任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要求正确履行职责,不能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自己的日常工作议程。多数企业虽然知道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企业纪委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质量。再者,追究制没有落实。
  三、对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思考和对策
  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要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着手,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搞好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同加强有效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把查处企业腐败现象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紧密地结合起来。因此,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教育。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企业领导干部要提高行为能力,提高思想觉悟,必须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的系统性教育。一是要从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二要从加强教育的强制性着手,在提倡自觉学习的同时,制定必要的纪律和措施。由纪委牵头,联合技术、管理、政工、安检多个部门,组成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进行检查,形成强大工作声势,营造廉洁自律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控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规范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作行为。要健全完善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主要分析企业是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企业财务审批制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做假帐、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围绕容易发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进行堵漏。
  (三)强化制度落实。制度反腐是治理腐败的必然选择,离开了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反腐倡廉就会疲软无力。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建立起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规范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四)加强监督力度。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所在,要按照建立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职行为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五)预防惩治并重。反腐败要惩治作保障,防范为基础,两者是相互依赖,不可顾此失彼。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坚决同已经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斗争,又要努力做好消除产生消极腐败现象根源的工作,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关口前移,重点关注掌握人财物实权的领导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再者,要严惩歪风邪气,一旦出现不良现象,立即着手处理,防止态势恶化。
  
  参考文献:
  [1]邵丛.反腐57年:从"运动"到制度[J].新世纪周刊,2006(23).
  [2]吴官正.围绕党的工作大局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J].中国监察,2005(15).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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