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食谱 > 正文

【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 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

时间:2019-02-0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通过回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变化过程,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新一轮规划修编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 土地; 规划; 方法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1-0033-0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2004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正式开始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实际,我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思考,希望能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部对城乡土地利用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我国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但由于当时客观原因的存在,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2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社会经济、技术和土地管理体制等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土地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
   3.1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产生强烈冲击,客观上影响了规划实施进程。
   3.2技术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影响
   (1)数据不足是现行规划科学性的重要障碍
   (2)规划灵活度不够是规划方案实施难的一个原因
   (3)基础性研究不足影响现行规划的实用性
   3.3土地管理体制影响了规划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是城镇土地的事实所有者与各类土地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为了实现任期内的政绩最大化,土地往往成为重要的“杠杆”。其结果往往导致土地利用规划的耕地保护等目标难以在地方上得到具体落实。
   4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
   4.1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思考
   针对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形式下发展规划的要求,我认为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理论基础的框架下,对现有规划体系及其内涵和调整内容、对象进行适当整合,突出重点。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型规划,在各级规划之间主导性地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协调和落实功能。其基本内容应当是落实上级规划的各项主要控制性指标;核心内容是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区等。
   (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实施性的微观控制性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化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功能和作用的规划设计层面的规划。
   4.2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空间问题的思考
   (1)当前规划对发展空间与上级的规划控制要求有很大的现实差距。在规划修改时,应当对节余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妥善安置处理;对增加的耕地保有量要通过核减规划中的补充耕地控制指标达到平衡;对增加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及时储存调减,这是保证我们现行规划建设发展空间不减少的关键所在。
   (2)从务实的角度来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目的其实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找出发展的空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规划空间不能改变和突破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和途径就是只有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将规划修编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达到我们的目的,同时又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的任务。
   4.3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与弹性问题的思考
   我们认为规划的弹性应当是在现行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框架(即刚性)下的适度扩展的政策空间。其实质是将规划建设指标在允许的控制空间内进行摆动和置换,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上认可规划指标(规划建设发展空间),在整个规划建设发展控制区内流转不属于规划修改的范畴,只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变更并报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即可。这样,在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政策的框架下,既解决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这条“红线”不能碰的制约,同时又满足了实际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变化对建设用地变化的要求。
   4.4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考
   应当建立起一直到乡镇的数字化规划管理信息图件集成系统。但是建立系统有五个原则要切实把握:
   (1)必须建立一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平台;
   (2)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的各级规划要在同一个平台上联网运行;
   (3)可以与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工作数据成果顺利接口;
   (4)必须能够按需要的时段要求,及时动态反映规划实施情况;
   (5)运行和养护成本低廉。
   以上是我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的粗浅分析和思考,希望能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标签:总体规划 新一轮 若干问题 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