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网址 > 正文

天命福女大事记【曹贾两家大事纪】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当代报刊上,时有这样那样的“大事纪”,作用是为了简要概述某些东西前后发展变化的状况,或凸显某种事物的本质。对于我们红楼梦研究一直议论着的曹家和贾家,也不妨学着将它们各自的大事排一排,并依照报刊行事的路数,以“十”为计。从两相对照中,看看两家有无关系,有无可以逗榫之处。从而辨识它们是两个不同时代、全不相挨的家族,还是考证派新红学的学者们咬定的一个家族,或互为影子,此即彼,彼即此。
  江南曹氏家族的十大事件
  第一件:曹玺到江宁。
  曹玺,清,内廷二等侍卫,后升内务府工部郎中。其妻孙氏,曾为康熙帝玄烨幼年时保姆,故深得信任。康熙二年(1663),为内务所派,南下,出任江宁织造。此是专差。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死去为止。前后整整二十年。这是江南曹氏家族的第一代,可以说是始祖。他的到江南,应算是江南曹氏家族的一件大事,并且是首要的大事。没有他的落脚江南,自然就没有后来的在江南延续发展的曹氏家族。
  (《红楼梦》的贾家,原籍就在江南,后来移到北方,有皇帝的京城。此当是第一代两个国公时候的事。这个家族从无人出京到江宁出任官职的记录。与织造,这种由皇家内务直接派出的不是官的官,而实际却比真正的官还要令人更加侧目的官,越发沾不上关系。贾家,找不出曹玺这样的始祖,也没有因他而形成的这种大事。)
  第二件:曹寅子承父业。
  曹玺死后,其子曹寅奉皇帝玄烨之命,协理江宁织造事务。不到一年返京。康熙二十九年(1690),以内务府广储司郎中出任苏州织造,两年后,兼任江宁织造。到康熙三十二年(1693),专任江宁织造,直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死去为止。前后在此任上二十年。
  曹寅为人慷慨大方,善处世;办事能力强,个人魅力广受赞誉。特别是他和康熙帝个人之间的关系甚密,几如家人父子。凭着这些,他把职务内外的事,都搞得既顺当又红火。他的家族因此也进入一个空前“辉煌”的时代。可以说,在曹家开创了一个“盛世”。今天红学界经常提到的所谓曹家的“富贵繁华”,就是指这个时期。如果没有曹寅,江南曹家,大概便不会有这种“辉煌”和“盛世”。因此曹寅的子承父业,应算这个家族的又一桩大事。
  (《红楼梦》的贾家,虽是皇亲国戚,但与皇帝的关系上,绝对没有曹寅和康熙的那种关系。贾家从不曾有过像曹寅这样有高度文化教养,而又特别富有魅力的男子汉;而曹寅也进入不了贾家的世界。当然,贾家也辉煌过,但那是另一种辉煌。不是曹家同一性质、同一格局的辉煌。)
  第三件:南巡接驾。
  康熙帝先后六次南巡,四次驻跸江宁织造署。于是,遂有曹寅(或曰曹家)四次接驾的传言。其实这种说法,欠准确。个中缘由,前已剖析过。但不管如何,这对曹家、曹寅来说,都是极风光,也极重要的事。不必说,应列入其家大事之内。
  (《红楼梦》的贾家,第十六回,贾琏的乳娘赵姆姆说,“咱们贾府”,“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像淌海水似的”。但这跟康熙南巡没有关系。康熙是清朝的皇帝,贾家是小说家的构造,按书中所写,其时也不在清朝。若要证明曹家接康熙的驾,就是书中的贾家接康熙的驾。那首先必须证明贾家存在于大清康熙时代。要证明这点,恐怕难上加难。如不能证明,再说多少,也只能算作白猜白想。)
  第四件,兼任盐官。
  从康熙四十三年(1704)起,皇帝特许,曹寅和苏州织造李煦两人,按年轮番兼任巡视两淮盐课监察御史。这是极能弄钱的大肥缺,一年能扒进二三十万两银子。这对曹家来说,当然是了不起的大事。既能改善其长期大量亏空官银的局面,又能保证其继续肆意挥霍。
  (《红楼梦》的贾家,从来没有碰上过这种好事。)
  第五件,写作和出书。
  曹寅多才多艺,平生创作不辍,是个实实在在的诗人,作家。据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记载,其作品,传到现今的,就有:《楝亭诗钞》八卷、《楝亭诗别集》四卷、《楝亭词别集》一卷、《楝亭文钞》一卷。另,还著有杂剧《北红拂记》、《太平乐事》、《虎口余生》、《续琵琶》等。此外,还主持刊刻了《全唐诗》,直到今天仍存在。对中国的文化艺术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曹寅在江南,身边常有一些知名的文人学士聚集,诗酒唱酬,而他也常在经济生活上、出版作品上,慷慨帮助他们。这也是不寻常的事。
  (《红楼梦》的贾家,虽号称诗礼簪缨之家,实际,缺乏文化传统。宁国府的贾敬说是中过进士,荣国府的贾政也点过学差,却未表现出有什么较高的文化修养。到了贾珍、贾琏,恐怕只能算略识之无。倒是年轻的贾宝玉和他的部分姐妹们,显出有较好的文学天资,能做诗,能填词。但根本不能和曹寅相比。贾家,绝对找不出曹寅的影子。)
  第六件,人死后,仍然兼差。
  曹寅生前,亏空官银三十万两。死后,儿子曹?继任,不能不补。经康熙允准,由李煦代曹寅再兼巡盐御史一年,终于,弄得足够多的银两补齐。
  (《红楼梦》贾家,没有一个人在死后,还由另一个人代他兼差的事。也没有亏空几十万两官银的纪录。更没有人死了以后还能从差事上,继续扒钱,并在不长的时间,弄到的银子,数目之大,几可用天文数字来形容。)
  第七件,当家者匆匆离去。
  曹寅死后,织造官空缺,其子曹?继任。曹?只当了两年多,在二十五岁时病亡。
  (《红楼梦》的贾家,几代当家执政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在这样的年纪死亡的。)
  第八件,?曹入嗣。
  曹?之死,给曹家带来极大的危机;其时遗腹子尚未出生,很可能使江南的这家人,从此断后。康熙担心他们散板,亲自过问下,让曹寅之弟曹荃之第四子曹?入嗣,为曹寅寡妻李氏之子,并继曹?出任江宁织造。其时曹?尚未成年。
  (《红楼梦》贾家,不曾有过面临绝嗣的危险,更无皇帝因此而为之操心。同样也没有过,那样年纪的人便担任责任颇有些不小的官职。)
  第九件,亡国之君的作为。
  曹?是江南曹氏家族的“亡国之君”。其人是个庸材,办事不行,对钱财却很贪。为皇帝制造“龙衣”,质量不合,两次被罚薪俸赔偿。在家族事业大走下坡路的过程中,一面大量亏空官银;手势拮据的情况下,一面又大置私产。任上,十多年的时间里,曹家的土地、房屋,比曹寅、曹?时代均增加了许多。可以想见,其置办购进,所花,都用的是公款。最后因贪财,骚扰驿站,被捕,加上亏空之罪,随之抄家。在狱中,一年多以后仍在戴枷追赃。再后便不知所终。
  (《红楼梦》的贾家,无此人,亦无此人造出的各事。)
  第十件,老妇还京。
  雍正六年(1728)初,曹家被籍,所谓繁华,瞬间荡然无存。当年春,曹寅遗孀李氏被强遣回京,江南的这个家族,算彻底毁灭。
  (《红楼梦》贾家,小说结束时,仍然存在,并未毁灭。也无这样一个老太太。不少考证派新红学家断定李氏即小说中的贾母。凭空猜想而已。李氏回京,七十来岁,而贾母,贾家败亡前,已八十岁;贾母生有两个儿子(贾赦、贾政),一直活着,李氏只有一个儿子曹?,并早死;李氏被遣送回京,贾母原本就住在有皇帝的京城。)
  《红楼梦》贾氏家族的十大事件
  《红楼梦》中的贾氏家族,是作家曹雪芹的艺术虚构。关于它,应该说,无所谓大事、小事。有些事,说来很大很重要,其实,恰恰相反;有些事,看去似乎不过是细微末节,鸡毛蒜皮,却十分关键。由于要和考证派新红学所说辩难,只好罗列出一些来与江南曹家对照对较。所列,并非来于公认,而是我个人的挑选。
  第一件,封公,几代袭爵。
  宁、荣因功封公,随后儿子、孙子、重孙子,延绵袭爵。在封建时代,极荣耀的。不过书中,并没有把这作为事件描写,只在几处简单地提到而已。照说,无关紧要。但对于贾氏家族来说,对于小说中的许多人物的背景来说,不但重要,也是不可缺少的。
  (历史上的江南曹家,只当过官。从无一人封过爵,当然也就无袭爵之事。)
  第二件,宝玉衔玉而生。
  贾宝玉落草时,嘴里衔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上面镌有好些字。这块通灵宝玉,不但是贾宝玉的命根子,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红楼梦》的命根子。正是因为有了它,这部小说才具有了一种特殊的韵味。
  (这样的奇事,江南曹家没有,有人类以来也不曾发生过。只有小说家曹雪芹写小说时,“造”出了这一桩。)
  第三件,梦游太虚幻境。
  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这是书中非常突出,非常精彩,非常重要的情节。不但预示了书中许多重要人物的命运结局,也预示了整个贾氏家族,最终的败局。
  (江南曹家,无论大人孩子,都绝对产生不了这样的梦游。)
  第四件,秦可卿大出丧。
  贾氏家族的灰孙子媳妇秦可卿死后,大办丧事,随后又大出丧。一时,在京城里,惊动了许多的公侯王族人物,纷纷登台亮相。既展示了贾氏家族的显赫的社会关系和背景,又大拓宽了小说的历史社会环境。
  (江南曹家没有灰孙子这一代,也不曾有过在京城大出丧的事。可以设想,即使曹寅死后,棺材运回北京,大概也不会有那多的公侯王族,在一路之上的街头大设祭棚吊唁。)
  第五件,修造大观园。
  极尽豪华的大观园,初名省亲别墅,专为贾元妃省亲而建造。无论对小说中的贾家,还是创作小说的曹雪芹来说,都极为重要。省亲之后,园子,很快成为众多人物的住宿、生活、活动的场所。许多悲欢离合、爱恨情仇的故事,都以此为舞台演出。
  (江南曹家,没有这个园子。时至今日,尽管还有人相信当初袁枚的编造和胡适的不讲任何根据的“考证”。但没有就是没有,只好徒唤奈何。)
  第六件,元妃省亲。
  (江南曹家,出过两个王妃。但没有贾元春这样的皇贵妃。在整个清代,也找不出姓曹的皇帝的妃子。更无妃子省亲的事。)
  第七件,抄检大观园。
  抄检大观园,是《红楼梦》着力描写的重要篇章。
  (江南曹家没有大观园,当然也就不会有抄检这个园子的事。)
  第八件,黛玉之死。
  林黛玉死在八十回之后。考证派新红学家,因受胡适的误导,和自身学术造成的偏见,不相信后四十回是曹雪芹写的,而舁之于高鹗。但不管如何,黛玉终归是要死的。黛玉是小说《红楼梦》的女主人公,她的死,完成了一个千古的悲剧。
  (江南曹家,找不出黛玉这样的人物。即便找出一个可以附会的女孩子,也找不到一个如贾宝玉者这样的与之配套人物。没有贾宝玉,则林黛玉怎么也成不了林黛玉。)
  第九件,宝钗出嫁。
  “木石前盟”毁灭,“金玉良缘”合成。其时,贾家尚未败亡,皇商的薛家亦未受到根本的打击。男女双方,一个约莫十七八岁,一个约莫十九、二十岁。
  (江南曹家,没有这种姨表姐弟的结合,更找不出这样的两个当事人。)
  第十件,宝玉出家。
  贾宝玉弃家出走,接着为僧,是《红楼梦》最后的一个高潮。既是小说主人公对彼时现实社会的彻底失望,也是对彼时现实社会的一切彻底的决裂。
  (江南曹家没有人去当和尚;是当时的现实抛弃了他们,不是他们抛弃了现实。更与决裂无关。)
  
  以上对照,在事件的选择上,不一定就准确,就对。切望与我意见相左的研究者,能排出几件来看看。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曹、贾两家的存在和毁灭,意义上大有区别。曹家当年的存在与毁灭,都不过出于历史的偶然。对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离得太远,全然陌生。谈起来,扯不上关系,也毫无意义。《红楼梦》的贾氏家族,则不同。它使各个层次的读者都拓宽了眼界,多方面地看到了那时的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我们现代人很难想象的“游戏规则”,以及种种不同地位的人具体的“活法”,“规矩”,“原则”,和“逻辑方法”。也让我们活生生地看到了这个罪恶的家族,是怎样活生生地虐杀人性,摧残美;从中体味到了它的可憎,可恨,悟出了它和它所赖以存在社会,都必将走向崩溃的道理。

标签: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