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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究竟漏了啥?|康菲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当前,注重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强调责任和贡献似乎已成为跨国公司的共识,然而我们仍旧遗憾地发现,一些曾经优秀的、以及现在正致力于做优秀企业公民的企业。在社会责任的海洋里“裸泳”。
  比如,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由康菲和中海油合资建设的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件。国家海洋局随后认定康菲为事故责任方,并要求康菲彻查,责令其在2011年8月31日前彻底封堵溢油点。蓬莱19-3油田溢油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海洋污染面积达6200平方公里,导致周边约3400平方公里海域由第一类水质下降为第三、四类水质;海域沉积物质量由第一类下降为第三类。沿海养殖贝类、海参、虾、鱼大量死亡,渔民遭受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后,康菲将傲慢与狡辩演绎到极致,公司及董事长穆怀礼原本良好的公众形象也随之一落千丈,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2011华德奖――全球企业家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康菲石油非常“荣幸”地登上了榜单的最后一名。
  公告一再不攻自破
  2011年12月16日,康菲石油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对蓬莱19-3号油田钻井平台周围的水质进行了检测,还在海岸沿线进行了调查研究,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渤海湾蓬莱19-3号油田今年6月份发生的漏油事故对环境产生了影响。
  此言一出,关注“康菲漏油事件”的公众哗然。这已经是康菲第N次演绎“狼来了”的故事,从隐瞒到欺骗再到抵赖,康菲方面一再曝出离谱的谎言。
  2011年6月17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中国海监22”船报告: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域发现大量溢油。随后康菲报告,C平台在钻井作业期间发现油气气泡出现在海面,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该平台距B平台附近的海底渗油地点约两英里。康菲表示其通过打水泥塞,渗油在48小时内得到成功的控制。对于漏油事故的原因,康菲方面解释是在其进行注水作业时,对油藏层施压激活了天然断层,导致原油从断层裂缝中溢出来。
  2011年7月1日,在两个平台溢油的消息通过微博的渠道传播开后,康菲中国曾第一次对外回应称,溢油面积只有200平方米。然而这个数据很快就遭到了国家海洋局驳斥――油田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158平方公里,目前已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一类水质海水下降到了劣四类。
  2011年7月6日,康菲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渤海湾油田漏油事件进行说明。中海油作为合作方出席了本次会议。据康菲公司介绍,海底渗漏点已被全部堵住。
  2011年8月24日,康菲石油公司就渤海湾漏油事件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在发布会上向公众道歉,表示将对溢油事件负责。他同时表示,康菲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有关赔偿的要求,如果收到要求,将“给予考虑”。同日,司徒瑞还表示蓬莱19-3油田溢油源已被永久封堵,这一说法随即遭到广泛质疑。
  康菲石油9月5日再次发布公告,表示19-3油田全面停产,并表示将及时向公众、中海油及海洋局通报信息。在这次公告中,一句话格外醒目:康菲始终承诺遵守任何一个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并且以最高道德标准开展业务活动。
  康菲公司对公众隐瞒不报在先,屡屡误导陈述在后,同时做出承诺将设立生态基金,却迟迟未说明具体规模、设立时间、以何种方式设立等一系列问题,让中国公众一再质疑其解决漏油问题的诚意和诚信。
  有时候,谎话一旦说多了,公信力就慢慢消失了。
  漏掉的不止是石油
  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近日发布了《2011?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报告》。该报告对2011年度中国境内发生的影响较大、具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筛选整理,当中提到的问题触及损害公众权益、商业贿赂、污染环境和扰乱市场秩序四个方面,涉及的公司大部分为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康菲公司首当其冲。
  该报告称跨国公司的这些行为严重的背离了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承诺,也极大的伤害了广大消费者对跨国公司的信任、信心和利益。虽然这是少数跨国公司的行为,但却影响了跨国公司的社会形象,应受到社会的谴责。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跨国能源公司,《财富》世界500强企业,康菲在母国一直致力于加大社会责任的履行力度,为何进入中国后,却做出如此让人遗憾的事情?在不良影响尚未消除的时候,又极力否认过失,这不仅仅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而且还是推脱责任,是一种无赖逻辑。其实,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康菲公司已经没有退路,如果继续自负自大、巧言善变,企业的社会形象将越来越差。
  催生法律出台
  康菲此次在中国制造的污染案,受害方主要有两类:一是渤海湾的渔民,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洋资源(法律授权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索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举证存在很大的困难,比如,康菲这次漏油究竟造成了多大的危害?
  目前,我国相关法规空缺,科学的海洋生态损害损失评估机制没有建立,提出索赔也就缺乏依据。正像2011年9月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评论所说:康菲允许自己游离在法律边缘,自恃合作方是大型央企,揣摩出监管部门可能存在的投鼠忌器的顾忌,所以有恃无恐,傲慢无礼。我们要问责康菲,同时也必须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
  国家海洋局2007年发布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为量化海洋溢油事故生态损失提供了技术标准。导则将损失细化为四类:海洋生态直接损失、环境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调查评估费。2008年农业部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规定,在直接渔业损失之外,还需计算“恢复费用”。
  尽管标准一直存在,但从法律层面看,操作起来并非易事,以至于对康菲公司的起诉也一拖再拖,不知道康菲最终将给渔民、海洋局、公众一个怎样的交代。据悉,“生态补偿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我们希望这部条例能尽快出台,以便今后有关方面在应对类似海洋污染事故时能雷厉风行,进退有据,最大限度保障渔民利益和我国海洋资源的安全。
  附:康菲渤海漏油事件时间表
  6月4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报告,称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少量油膜。
  6月8日,康菲再次报告,在B平台东北方向附近的一条天然断层发现海底渗油。
  6月12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确认溢油源自蓬莱19-3油田。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公布渤海湾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相关情况。除发生事故的作业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现以外,海面已无明显漂油,840平方公里海水恶化成劣四类。
  7月13日,国家海洋局指示康菲公司暂停B平台和C平台的生产作业,持续至渗油的风险完全排除后。
  8月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下发通知,要求康菲公司针对B平台的减压和弃井计划,制定专门的溢油应急处置预案报分局备案:同时要求康菲公司制定减压和弃井措施不力情况下彻底封堵溢油源的应对方案。
  8月8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再次向康菲公司下发通知,进一步要求确保8月31目前完成油污清理作业并提交第三方最终评估报告。
  8月1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为主、多家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法律服务团队代理渤海溢油索赔案。
  8月19日,康菲石油首次发布公告表示道歉,并将承担相应责任。
  8月20日,康菲公司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承认在C平台西北侧发现9处海底油污渗漏点。
  8月25日,康菲公司承认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床又发现新的油污(含油基泥浆)渗漏点,C平台附近先后共发现渗漏点16个。
  8月26日,国家海洋局发出通知,再次催促康菲全面实现国家海洋局“两个彻底”的要求。
  9月2日,康菲公司收到了中国国家海洋局的“三停”的指令。即,在整个蓬莱19-3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作业。
  12月13日,乐亭县百余名渔民派出的数名代表正式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渤海湾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康菲公司赔偿渔民经济损失4.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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