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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员工的规章制度

时间:2017-05-3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大型购物广场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

2、

3、

4、

5、 按照商场操作规程,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 员工对上级的工作安排有不同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员工对直属上级的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对待顾客的批评投诉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

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直属上级汇报。

6、 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本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工作

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前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外,应在20分钟内离开店内。

7、 员工当班时不得在任何场合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

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的私人电话不予接听,紧急事情需向直属上级汇报。

8、

9、 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听音乐、看书报等。 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用语。

10、 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当值期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做客。各部门人员不得

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 制服和工作牌

1、

2、 员工制服有卖场统一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制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佩戴工作牌一次扣除人民

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应报请直属上级到人力资源部补发,需支付人民币20元,在工资中扣除。

3、 员工离职时需将制服和工作牌交回人

商场员工的规章制度

事部,如不交回或损坏,需交付服

装成本费。

三、 仪容、仪表、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服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的头发应前不遮眉、后不搭领,不得烫发、染怪异颜色头发、留大鬓角。

4、女员工需化淡妆,不得染怪异颜色头发,长发应盘起。

5、员工应穿统一的(布)皮鞋,男员工应穿黑色棉袜,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且不得有脱丝。

6、手指应清洁,女员工只能涂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及一副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戒指。

8、工作时间不得有打哈欠、剪指甲、抠鼻剔牙等不雅行为,打喷嚏等应用手遮掩,之后应及时洗手。

9、工作时间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应做到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任何场所捡到钱、物及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交移人事部并做好详细记录。

2、如物品三个月无人认领,由卖场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偷窃处理。

五、卖场财产

商场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商场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如员工犯有偷窃行为,商场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

轻重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按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员工上下班忘记打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每名员工每月只允许又一次忘记打卡,如有超出,每月扣除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3、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均将受到纪律处罚。

4、员工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的,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同意,上班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卡遗失,立即上报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报人力资源部补发。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更衣柜

1、员工更衣柜的配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2、员工需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得存放食物、危险物品等。

3、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报工程部核查后开启。故意损坏更衣柜,则需赔偿,并予以纪律处分。

4、员工有义务配合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检查时须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5、不准在更衣室内吸烟、用餐、睡觉或无事逗留,随时保持更衣室卫生。

6、员工离职当日内,必须清理更衣柜,如不及时清理更衣柜,商场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制定的员工通道。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出商场内客用公共场所、不得私自使用商场

内的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外出、离开商场时,需向保安部出具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出门证》,否则值岗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九、商场安全

1、员工进出商场,主管人员有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商场有销售的物品进入商场。

3、员工上下班、外出时不得携带包裹、行李及其他物品,须主动配合保安部的检查,特殊情况必须向保安部出具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 奖惩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制度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历出发: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得经济处罚。

①警告:视情节轻重罚款5-50元;

②严重警告: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或开除: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得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2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警告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顾客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工作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下班后在未规定时间离开商场的;

7)个人的仪容仪表仪态没有达到商场要求;

8)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商场着装规定;

11)上班时间干私事,看书报、杂志、电视,听收、录音机、MP3等;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

13)工作期间串岗;

14)违反商场礼节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用餐规定;

17)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8)随地吐痰,乱仍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篇二: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商场管理制度

一、 商场服务承诺

1、 维持商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场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2、 维护商户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商户的投诉。

3、 急商户所需,帮商户所需,解商户所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4、 及时公正解决商户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5、 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6、 定期征询商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7、 对商户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 商场交易须知

1、 遵守国家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商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2、 本着“顾客为上、信誉第一”的经营宗旨,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3、 本着“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不搞恶性竞争,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欺行霸市。

4、 自觉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不进行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5、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 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三、 评选“文明商铺”条件

1、 经营者符合法定经营资格,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经营人员、范围与证照相符,悬挂证照规范。

2、 经营者没有制造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禁品。明码标价率100%。

3、 经营者按时照章交费、纳税,服从工商人员管理,维护和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商场各项设施,在商场内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主动协助商场管理人员维护商场秩序。

4、 经营者能遵守商场管理规定,公平交易,礼貌服务,守法经营,无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

5、 经营者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行为。

6、 经营者热情接待消费者,该评选年度没有客商投诉发生及该年度没有受到商场内部的书面警告处分或者累计 200 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四、 商场管理条例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护各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望广大商户严格遵照执行。

1、 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规定

⑴、商户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办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商场信誉。如有违反,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⑵、商户须按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⑶、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逾期,本商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商场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凡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本商场有权解除其合同。

⑸、根据国家专利法有关条款规定,对已申请专利的产品,不得仿冒,仿制。严禁在商场内经营规定不能上市的商品,违者,本商场将给予相应处罚。

⑹、严禁商户违法经营,一经查实,无论其情节轻重,本商场都将立即终止

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为维护商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商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商场统一协调管理。凡有不服从商场统一协调,强买强卖、恶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商场经营秩序者,本商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⑻、为了保护广大商户的共同利益,对于相同或相近的商品,商户之间应互相协商,定出共同遵守的底价。如果商户认为有必要,可以将有关达成的协议递交给本商场,本商场作为公证人为商户公正。一旦出现互相竞价的现象,本商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干预。

⑼、商场内各商户必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优良。如确属商品质量不良而出现顾客退货的情况,商户有责任退换或赔偿,严禁因顾客退换而辱骂、殴打顾客,如有发生,本商场除责令当事人赔偿道歉、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分。

⑽、商户应在贵重易损产品上或商铺内显眼处贴出警示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⑾、商户之间或商户与顾客间如遇问题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告知商场管理员协助解决,不可采取积怨报复等伤害手段。

⑿、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商场禁止吵闹、嬉戏、及其它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如赌博、酗酒等等。违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停业整顿等处分。

⒀、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文明商铺”的评比活动。

2、 商场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 09:00—21:00,在保证营业时间为 12小时的前提下,商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营业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商户须按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 统一开门,统一关门。

⑵、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有商户需进入商场的,必须详细登记其姓名、铺位号、原因、时间,并由管理人员陪同进场。

⑶、对于清场后仍需留在商场内加班的人员,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将予以登记,并派发《加班出入证》。值岗人员凭《加班出入证》予以放行。

⑷、非营业时间,因特殊情况,商户需要进出货的,须在商场下班前两个小时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否则,商场有权拒绝放行和提供相关服务。非营业时间出/入货的,无论出/入货多少均须开具《出/入货放行单》,值岗管理员凭单前往商户铺位确认后再予放行。

⑸、经管理员凭单核查后发现有误的货物,需重办手续,确认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⑹、商场内不准停放任何车辆。需停放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商户,需自行配好车锁,在商场规定的位置存放,不收取费用。如有丢失、损坏,车主自负其责。

⑺、各商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在搬卸、堆放、摆设过程中对货物造成损坏,其损失由商户自行负担。

⑻、在营业时间内,商户个人的财物由商户自行负责、妥善保管。在非营业时间若商铺发现有被破坏或被盗迹象,应及时向商场管理人员及商场有关部门报告, 商场将尽快协助处理。如需报警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⑼、各商户进出商场必须配合商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例

行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其责任。

3、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⑴、商铺的防火责任人为商户。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须与商场签订并严格履行《防火责任书》,保证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

⑵、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插座,电源插座旁禁止乱放纸盒、塑料、泡沫等易燃物品。

⑶、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如有违反,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⑷、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⑸、商铺内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标准房态,严禁留人住宿,各商户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⑹、各通道严禁堆放货物、纸箱、等,保证商场各通道畅通无阻。

⑺、商场为禁烟区,经营人员不得抽烟,并且有责任劝阻自己的客户不要吸烟,如有违反,本商场将对经营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⑻、各商户及从业人员必须爱护商场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器、花洒头、灭火器等,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及防护措施,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械,杜绝火灾隐患。

⑼、商铺内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ABC 干粉灭火器) 。 ⑽、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等处分。

4、 卫生管理规定

⑴、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清洁部门负责,商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商户自行负责。本商场管理人员有责任监督管理。

⑵、各商户有义务保持其铺位内和铺位附近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遵守商场的卫生管理规定,服从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清洁人员共同搞好商场卫生,做到不乱吐痰、乱扔杂物等,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

⑶、各商户必须负责本商场及前面区域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须在每天关铺前清扫卫生,并把垃圾放在指定地点,以便统一清扫。严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把铺位垃圾堆放在通道内或其他公共场地上。

⑷、商户因进货或装修形成的包装物等垃圾应及时自行清理,若需清洁部门帮忙的,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⑸、各商户有责任提醒自己的客户在商场内不乱吐乱扔,遵守商场的卫生规定。

⑹、对于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商场管理人员、商场清洁人员有权制止、指正。

⑺、商户若发现卫生不合要求,应及时向本商场反映,有权要求清洁部门改正。

⑻、各商户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商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责令清洁、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场将解除合同。

5、装修管理规定

⑴、 需要装修的商户必须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动工。未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⑵、装修所需要材料及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⑶、 装修期间商户须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如防污染、防火、防噪音等措施,

保证不影响商场和其他商铺的正常营业,必须及时自行清理因装修引起的垃圾,不得损坏商场或其他商铺的有关设施。违者,除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⑷、 装修完毕,必须经商场管理部、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 在装修工程开始前,商户应缴纳装修保证金,待装修验查合格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⑹、 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商场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6、广告招牌、商品标识的管理规定

⑴、需要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悬挂招牌的商户,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完成,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未经批准自行张贴宣传广告、商品标识或悬挂招牌的,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拆除没收相关物品等处罚,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⑵、为维护商场形象,未经商场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外墙及玻璃上张贴任何宣传广告、商品标识以及堆放箱、柜、椅、台、商品等杂物,如有违反,商场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⑶、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任何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标识,如铺位转让等。

⑷、为维护商场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未经商场许可,严禁在商铺内外张贴商品促销广告标识。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的,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不得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如有违反,商场有权给予警告、清除、罚款等处罚。

⑸、为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商场有权对需要制作灯箱广告(商铺招牌)的商户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商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商场要求制作安装,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⑹、商户在商场内外张贴、悬挂的招牌、广告和标识,其制作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商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商场有权进行监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商户自行承担。

7、商品摆放及通道、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

⑴、各商户要将货品摆放整齐,不得妨碍商场的消防安全,不得堵塞公共通道及电梯出口,不得乱堆乱放,以免影响商场的整体美观及购物环境。如有违反,商场有权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有权清理、没收、封存违章摆放商品,由此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屡劝不改者,商场将给予罚解除合同等处分。

⑵、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利用其铺位周边场地的,需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注明使用面积、时间),经批准后,商场将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擅自占用公共场地的,商场有权开具“公共场地占用罚款通知书”,按占用面积及天数处以租金三倍的处罚。

⑶、正大门、大厅严禁批量装卸货物,商户在其他出入口进出货时应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在通道内整理货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从正大门装卸货时,如大宗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向商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原则上只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进行。

⑷、商场通道严禁摆放纸箱、杂物、桌椅,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任何物品。

8、商户经营品牌更换的有关规定

⑴、商户如有新品上市,需要更换品牌名称,须到商场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商户品牌更换申请表》 。

⑵、在商场原则范围内部允许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种,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商户私自更换经营人和经营品牌,一经发现,商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铺位,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9、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为保护商场经营人员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制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⑴、商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顾客都应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消防意识, 防患于未然。

⑵、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消防设施齐全、正常。 ⑶、电器不用时应及时关掉电源或拔掉插头;发现电源线破皮、接口脱线或电源板破裂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

⑷、 紧急情况或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经营人员和顾客要沉着冷静,不要围观,听从商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从最近的出口离开商场。

五、商场管理奖惩条例为维护商场的品牌形象,扩大商场的影响力,保障商户的合法经营利益,减少和杜绝不良经营行为,以及为建立安全、整洁、文明的购物场所,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场管理奖惩条例,望广大商户遵照执行。

1、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劝说警告、罚款人民币50——200 元、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⑴、不按工商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国家相关营业手续。

⑵、擅自更改经营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商场要求的,经提醒警告、仍不纠正者,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⑶、违反消防规定,破坏消防设施者。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

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被消费者投诉至相关部门,严重破坏商场形象者。除商场处罚外,还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⑸、在商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从事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违法行为。除商场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⑹、未经允许,私自装修商铺或在商铺内加装其他设施者。

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服务态度差,辱骂顾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语,使顾客自尊心受到伤害,被顾客投诉者。

⑻、违反商场有关规定,不服从商场管理,甚至侮辱、打骂工作人员及围观起哄、扩大事态者。

⑼、采用强卖、欺行霸市、恶性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秩序,引起顾客或周边商户共愤的。

⑽、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且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调解的。

⑾、未经批准,连续3天或三个月累积9天不开门营业的,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⑿、凡在商场内张贴有损商场和其他商户利益的标识,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的处理。

⑴、在商场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着装,穿背心、短裤、拖鞋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20 元。

⑵、在商场内大声喧哗,追客叫卖,制造噪音,影响他人营业的,经劝说不改正者,除给予书面警告外,每次罚款人民币 20 元。

篇三:卖场员工规章制度

商场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本铺位经营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少请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允许歇班。凡有事必须提前打招呼,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50,二次100,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员工不得与店长发生正面冲突,上班时间不能说脏话,不能嬉戏、打闹,同事之间杜绝发生矛盾,如有问题可找店长解决。

三、未经店长同意,不得随意将商品赊欠,不得私自将商品拿出卖场,如有发现当即辞退并受罚。

四、员工在上班期间一律以普通话为准,接待顾客时,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不得有厌恶的表情和不敬的言语,举止要文雅,行为得体,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别声,问有回声。

五、上班时间必须穿工服,着装干净整洁,佩戴工牌,女员工化淡妆长发挽于后脑,不得披发,不准拖拉鞋,不能穿短裤。

六、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如口香糖等等。不允许吃生葱、辣蒜、韭菜等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七、如在销售过程中因个人疏忽给铺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如拿错只、卖错价、拿错色等)。

八、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职,有事离开卖场必须签到。

九、发扬团队精神,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销售技巧,严格遵守卖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铺位的形象和利益。

十、以上如有违规者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以此类推。 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本铺位的规章制度!!篇二:商场员工管理规定

员工管理规定

目录

总则

附:人资管理流程图…………………………………………………………………1 第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条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2 第二条 员工转正、岗位异动手续办理流程 ………………………………………2 第三条 劳动关系办理 ………………………………………………………………3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考勤管理规定…………………………………………………………………3 一、工作时间………………………………………………………………………3 二、考勤管理………………………………………………………………………3 三、假事管理………………………………………………………………………4 第二条 日常行为规范………………………………………………………………5 一、仪容仪表………………………………………………………………………5 二、日常着装………………………………………………………………………5 三、饰物要求………………………………………………………………………6 四、行为规范………………………………………………………………………6 五、工作要求………………………………………………………………………6 六、工作态度………………………………………………………………………7 第三章 薪酬福利

第一条 工资管理办法………………………………………………………………7 第二条 加班管理……………………………………………………………………7 第三条 绩效管理……………………………………………………………………8 第四章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奖励机制……………………………………………………………………8 一、奖励类别………………………………………………………………………8 二、奖励内容………………………………………………………………………9 第二条 处罚管理……………………………………………………………………9 一、轻度过失………………………………………………………………………10 二、严重过失………………………………………………………………………10 三、重度过失

(一)………………………………………………………………12 四、重试过失

(二)………………………………………………………………14

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图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商场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全体员工。

2. 内容

2.1 人力资源管理:入职、离职、劳动关系的办理流程。

2.2 劳动纪律:考勤、工作时间、休假、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 2.3 薪酬福利:工资、绩效及其它福利管理规定。 2.4 奖惩规定:奖励机制、处罚办法。

第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条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填写入职表→上交相关证件→凭收费通知单交纳费用→领取工装、工牌→录入指纹考勤→岗前培训→考核合格→部门接收→上岗工作。 第二条 员工转正、岗位异动手续办理流程

一、工勤岗位员工试用期为7天,其他岗位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转正、岗位异动流程

员工向所属部门领导提报转正、岗位异动事宜→由部门领导向人力资源部提报转正、岗位异动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领取转正、岗位异动单→员工填写完毕送交力资源部考核候批→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字。 三、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由部门负责人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员工把工作交接清楚,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字。 1、员工个人离职须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员工离职批准后,工资于次月发放。

第三条 劳动关系办理

员工入职后,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保险帐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各项保险。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考勤管理办法

一、工作时间

1、商场工作时间为早8:30分~晚17:00分,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各柜组倒班、串休时间自定,营业时间内不可空岗。 3、节假日、商场活动期间营业时间变动将临时通知。

二、考勤管理

1、迟到、早退处理办法

1.1员工迟到、早退10分钟(含)以内罚款10元; 1.2 10分钟至30分钟(含)以内罚款30元; 1.3 30分钟至3小时(含)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 1.4 3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1.5 迟到、早退无需任何理由解释,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2、旷工处理方法:

2.1旷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2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并罚款100元;

2.3旷工两天(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旷工期间给商场造成经济损失,则按商场相关规定赔偿。 2.4各项处罚金在工资中扣除。 3、查岗

3.1商场例行查岗,如发现串岗现象,罚款50元/次。 3.2脱岗处罚:

3.2.1脱岗时间在10分钟(含)以内罚款10元。

3.2.2 10分钟至30分钟(含)以内罚款30元。 3.2.3 30分钟至3小时(含)以内按旷工半天。 三、假事管理 1、法定假日

1.1 因商场为经营场所,法定假日不安排休息,合理安排员工假日前后串休。 1.2 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员工可于周一~周五串休。 2、病假

2.1 员工请病假须向部门负责人打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上班后,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2.2 员工病重,须由家属告知单位,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3、事假

3.1员工休假、请假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

3.1.1主管级以上请病事假3天(含)以内由主管副总审批;超过3天由总经理批准。

3.1.2主管级(含)以下请假须经直接上级审核,请病事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3天(含)以下者,须经部门经理确认,主管副总审批;超过3天由总经理批准。

3.1.3普通员工请病事假1天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3天(含)以下者,须经部门经理确认,主管副总审批;超过3天由总经理批准。 4、婚假

4.1 员工请婚假须持结婚证明提前一周向上级领导申请,由上级领导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2 员工婚假为3天,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的可享受5天婚假。 4.3 婚假为福利带薪假,不可抵消病事假。 5、丧假

5.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丧假为3天。 5.2 员工非直系亲属去世的,丧假为1天。 5.3丧假为福利带薪假,不可抵消病事假。 6、产假篇三: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商店严格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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