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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案查账取证之技巧】 聂树斌案件分析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本期主讲】   江西省宜春市万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1999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就一直从事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对查账取证工作有一定的经验。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种诉讼权利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面对检察机关侦查科技水平普遍低下,技侦手段普遍落后等现状,多数基层检察院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常陷入困境。因此,熟悉、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查账技巧、行业规律,是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必备的能力与素质,也是快速有效侦破案件的有效途径之一。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账务证据属于书证的范畴,是证实该类犯罪案件的物质载体,承担着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功能。贪污贿赂案件中,大部分案件需要且必需要有财务证据,否则成不了案,定不了罪,甚至贿赂案件中财务证据也是一重要证据。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查账则是获取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方法。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查账,由于目的性、作用性及要求性的不同,与传统的审计查账是有区别的。传统查账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明做账是否符合财经法规,科目是否正确,财务数据统计是否正确,借贷是否平衡等,它强调仔细和精确;而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查账主要是为了发现和收集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提供导向作用。它既是立案的关键,也是迫使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行为突破案件的关键。查账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侦查工作的成败与否。因而,它更为强调侦查人员的敏锐与全面把握能力。以下笔者就常见的贪污贿赂案查账取证方法,结合办案实践谈些浅显的看法。
  一、整体查账的把握
  贪污贿赂案查账不像其他部门的查账,一般是在有举报、有线索或侦查部门自己经营线索时,才会接触有关单位,进行查账,目的性非常强。这就决定侦查人员的查账,要有计划、有目的、且要具备一定财务知识与查账经验。同时,查账时间不能太长,否则不利于侦查。同时对被查单位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侦查人员在查账时,要做好以下几点:(1)一般要先了解被查单位的整体收支情况,收费项目,然后查看总账及明细账,看是否有存在收支总额增减异常的情况,如有,则可能出现,私设小金库、或集体私分、共同贪污或送礼行贿的违法违纪的情况。(2)查看往来账,往来账反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情况,很多贪污贿赂案件作案是通过往来账加于掩饰。因此核对往来账中挂账金额较大的单位或个人的经济交易情况是否属实,所列的交易金额是符合市场行情,有无异常很关键。如,我院前几年所查办的县农业开发办汪某挪用公款一案就是这样发现的。当时,侦查人员在核对农业开发办下拔项目资金往来时发现,有一笔30万元拨付资金有疑问,经调查,该项目虚构,对方根本没收到这笔钱,从而发现汪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这一犯罪事实。(3)有针对性的查账,即举报或线索有明确的项目或内容,这样可直入主题,核实举报或线索所反映的情况。如,县经廉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案,我们根据举报的内容,有针对性的核实了举报所反映的黄某涉嫌受贿的犯罪情况,然后对该公司的账进行整体核查,最后发现,黄某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4)结合被查单位财务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财务账进行核查。会计实务中,常产生未达账,因此,要通过制作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查找产生未达账项的原因。有的犯罪分子正是钻了未达账的空子,将反映贪污挪用款项的会计资料长期置于未达账下,逃避监督。另外,现在不少单位的财务人员或领导在本单位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的前提下,直接从账户上挪用公款,且在财务账上根本不反映出来,以掩饰犯罪事实逃避打击。因此核查银行对账单与财务账有利于发现此类犯罪。我院在侦查县经廉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案中,通过对县房管局所管房屋维修资金账户、经廉公司账户、房产公司账户银行交易清单的核查,发现这几个账户之间有些数额很大的往来在财务账上没反映。经过调查发现黄某涉嫌挪用公款几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二、具体查账取证的方法
  (一)对虚支虚报的调查取证
  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或管理财物的人员中。他们为了贪污公共财物。往往采用假发票或虚开的真票进行报销,或者勾结他人开具假单据、虚增数量进行虚列、虚支的手法共同贪污。对该类贪污行为,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账:
  一是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无收款人的姓名或印章。查看票据是单联填开,还是几联并开。如是单联填开,有可能是虚假的。
  二是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内容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性还是偶然性的,是否正常支出,有无反常现象。如,在侦查万栽中学案件中,发现万载中学食堂账中有一张7000元的采购食用油的发票,通过对食堂账的分析,发现这笔交易异常,应该不是正常支出。通过调查最终发现这7000元虚假支出,真实用途是过节给有关单位领导送购物卡支出。
  三是注意审查款项支出的流向和形式,所反映项目是否真实发生,是否人为从中作弊。在侦查罗城镇政府干部宋某、简某共同贪污案中。在罗城镇敬老院财务账上发现有一张4万多元光荣室的筹建发票。据实地观察,敬老院内确实有一间所谓的光荣室,但只挂了一个牌,室内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根本不需花费那么多钱。经进一步侦查核实,这4万多元是虚构的是被宋某、简某等人共同贪污了。
  四是将支付货款与所购货物进行核对,从货物数量上综合判断收支的真实性,然后从账目中审查出的疑点着手,与领款人或单位核对,获取有无虚报的依据。如在侦查万载中学案件中,侦查人员通过对万载中学食堂账务的核查,发现一张2万元的购粮发票有疑点,于是就对那段时间万载中学所购粮食的付款情况与粮食入库情况进行核对,最终发现这2万元是万载中学总务处为处理过年一些送礼的支出而虚开报支。
  (二)对多收款少记账或只收款不记账的调查取证
  从侦查实践看,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他们有的是收款后开出的票据不入账,有的只写收条不开票,有的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针对这类贪污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查:
  一是将收款人员与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核对,核出差额追去向。
  二是将发票存根联与记账联相核对,查出未入账收入。
  三是在发现疑点后与交款当事人相核对,将证人证言与其他资料相核对。
  四是从内部牵制监管制度找疑点。内部牵制监管制度是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要求物、钱、账、管理分别由不同的人负责,以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否则易被人钻空子,因而要从分析会计资料上有无疑点着手。如县中医院王某、熊某共同贪污案,也就是其内部在进行财务核查时,发现住院部收费收入总额与财务记账收入总额有差额,从而发现这一案件 的。她们俩人利用一个是出纳、一个是会计的职务之便相互勾结,将县中医院所收的医疗费,采取抽出部分记账发票不入账的方法,几年的时间内共贪污医疗费80多万元。
  (三)对私设小金库的调查取证
  为了不受监管违规违法使用单位资金,侵占公款,一些犯罪分子便想方设法截留收入来满足这方面的开支,这些被截留的收入通常被称之为“小金库”,常用于贪污、福利、请客、送礼支出等。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也给贪污贿赂犯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小金库在查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支出单位的账目与收入单位的账目互相对照,核出差额,看是否入账。
  二是审查单位设立的账薄与科目是否合法。
  三是将支出账与库存账目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差额是否入账。
  四是检查各种收费项目、罚没款、扣款、单位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是否入账,以便发现“小金库”。如。在侦查县经贸委郭某贪污一案时,发现当时县经贸委有几种收费项目而已收费,但在对公财务账上没反映,于是发现了县经贸委私设了“小金库”,由郭某保管,其中“小金库”的部分款项由于时间久,没有相应正式的记录,只有郭某一个人知道了,他就把这几万元公款私吞了。
  (四)对贿赂犯罪的调查取证
  贿赂犯罪双方在案发前、后均是利益共同体,受利益趋动,往往在案发前就订立“攻守同盟”,并在案发后竭力掩盖。贿赂犯罪尽管是一对一进行的,方式隐蔽多样,但仍能找到一些定案的间接证据。对贿赂案的查账取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一是查业务往来的财务书证材料。
  二是从单据凭证上找疑点。行贿单位非法报销的各种费用,一般会在财务凭证上留有疑点。这类案件的特点:首先,经手人或证明人一般是财务人员或与受贿者业务上联系紧密的人;其次所报销费用,时间相对集中,金额较大,有别同时间的发生的正常支出。
  三是从单位记账规律找疑点。大凡公司、企业等单位不正当的大额费用支出,要么根本不列入账簿,要么以各种“日常名目”列支,把握了公司、企业的记账规律,查账就往往成为侦破案件的突破口或为贿赂犯罪获取书证的重要手段之一。如在侦查县房管局案件中,黄某三次向临川公司万载项目部所索要的70多万元现金,由于项目部没办法做账,只能由负责人钟某(也是经手人)以自己的名义向项目部开借据借款。并在上面注明此款拿给黄某。这样这几张借据可作为黄某索贿的证据。
  三、熟悉行业特点与规律,快速查账突破案件
  在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查账是一基础方法,是其他侦查方法无法比拟的。但仅仅掌握财会知识,熟悉查账技巧未必能侦破案件。只有在掌握财会知识,熟悉查账技巧的基础上,了解并熟悉各行业的行业特点与规律、账簿设置特点与规律等,才能在一定线索的指引下,准确选准突破口,快速侦破案件。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行业,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特点与规律,不同行业之间的规律是不同的。这里所说的行业规律并不是对该行业的全部,主要指该行业的运作流程,关键环节,以及各环节之间的链接关系,账务设置,以及各行业内的“潜规则”。只有掌握了相关行业的内部规律,才有可能深入该行业的内部,才有可能挖掘出相关案件。要熟悉、掌握行业规律,不仅认真熟读有关行业的专业知识书籍,还要与该行业关键部门、环节的专业人士进行交流,真正掌握实际的操作流程与方式。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着重思考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并运用逆向思维,假设自己在某个位置上,怎样进行犯罪才隐藏的更深。更不为别人所发现。在熟悉、掌握了一个行业的规律后,只要是涉及该行业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起来就不会很吃力,也会少走不少弯路。如,我院侦办的县供电公司案件。去年,我院侦查人员了解到临县同行查办了供电公司的一个窝案。很有借鉴价值,于是就组织人员向同行取经,在掌握该行业一定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我院侦查人员通过半年的了解、摸排。基本掌握该行业账务设置特点及下属供电所都实行报账制,所有工程结算返还款都自行处理,不做账的规律后,选准突破口,从县公司一下属分公司的财务入手,通过精确查账一举侦破了县工业园供电所所长辛某、副所长兰某等共同贪污公款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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