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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我国税源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税源监管是世界各国普遍高度重视的问题,通过税前监控、税中征收、税后稽查,对现有税源和潜在税源进行监督管理,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潜在税源与实际税源的差距。随着国家金税工程、CTAIS的不断完善,我国税源监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由于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信息化税源监管不到位、税源监管不能及时跟进制度改革等现象的存在,税收流失问题仍然很严峻。本文通过分析目前税源监管所面临的问题,参照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源监管的经验,针对我国目前税源监管缺陷相应地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对策。
  【关键词】税源监管;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一、我国税源监管的现状
  2011年我国税收收入89720亿元,同比增长22.6%,其中经济的企稳回升是主要因素,税源监管水平的提高是重要的推动力。税源监管作为整个税收征管流程中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加强税源监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有利于准确测算宏观税收能力,科学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合理构建公共财政支出框架,有效治理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当前我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下,积极转变行政管理职能,逐渐由打击防范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但是当前的税源监管水平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现行税制不健全,加大税源监管难度
  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税务机关执法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客观上要求其框架相对固定,体系规范严密,随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为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依法处罚提供法律支持。在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大部分税收相关法律都是税收行政法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级次比较低,权威性不高,内容存在重复和交叉,难以实现统一,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宏观税源监控缺位,缺乏动态管理
  大部分税务机关虽已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收集、分析、研究相关宏观经济信息,成立数据中心统筹税源监管工作,但由于大量数据信息仍来源于纳税人申报资料中的静态资料,对纳税人经营过程中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涉税事项或已发生的涉税事项产生的税源等不确定的动态信息监管不力,客观上形成税源监管工作和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脱节。
  (三)信息化税源监管不到位,CTAIS税源监控功能有待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虽早已提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收征管的治税思想,制定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但组织实施不够有力。税务机关与海关、财政、统计、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尚未实现网络连接与信息共享,涉税信息采集不够充分、及时。CTAIS信息采集中,企业财务信息没有完整录入,金税工程准确采集专用发票开具情况,却将普通发票的社会信息游离于CTAIS之外。CTAIS尚未与金税工程信息兼容,影响了税源监控、税源调查的质量和准确性。
  (四)纳税评估信息不够完善
  在我国税收实践中,纳税评估是先利用纳税人现有的申报资料和会计资料,借助计算机进行简单的计算审核,加上现场调查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并假定此值在一定幅度内为正常指标,如果纳税企业被测算的评估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则被认为已真实申报。然而,经济中行业真实平均值的大小受到评估对象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似程度、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缺乏合理性和准确性,也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
  (五)税务机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尚待提高
  新的征管模式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然而目前的现状是税务干部整体素质显然还很难与时代同步:很多管理人员不能很专业地掌握业务知识,更无法很好地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及相关经济、法律知识;特别是基层的税务干部整体素质不是尽如人意,这也使之对税源管理很难进行有效监管。
  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源监管经验的借鉴
  税源监管对一个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筹集建设资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都很重视税源监管这一基础工作,也为我国税源监管工作积攒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一)税源监管法制化,加强税收执法力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税源监管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英、美、法、日等国还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写进宪法,韩国制定《偷税惩罚法》和《逃税惩罚程序法》,澳大利亚制定了《纳税人宪章》。此外,俄罗斯还组建了税警,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对53种形式的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澳大利亚成立税收特别工作组,对高收入者进行监控;美国国内收入局雇佣50多家私营公司帮助其追缴税款。
  (二)税源监管层次化,根据国情设置监管机构
  针对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差异,建立层次化税源管理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是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办法。印尼对零散税源管理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巴西的联邦税务总局、大区税务局和小区税务局分设大户管理处,烟草、汽车、金融等行业大户,数量只占纳税总户数的3%,但其税收收入高达税收总收入的90%;澳大利亚税务当局将监控重点放在高风险纳税人的身上,其数量只占总纳税户数的17%,但其税收收入却高达总税收收入的80%。
  (三)控制现金交易,完善发票管理,大力推广税控装置
  由于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澳大利亚制定《现金交易报告法案》;早在1985年意大利就规定所有商店必须配备税控收款机;美国在其所有商店、餐饮店都安装了税控收款装置。新兴工业化国家中,土耳其把防伪税控装置和发票管理系统联系在一起,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四)推行信息化建设,统一税务代码制度
  纵观外国税收监控与管理的做法,充分体现了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韩国开发增值税发票的交叉稽核系统;美国建立了由国家计算机中心和分布在全国的10个数据处理中心组成的税务管理系统,美国人一出生就可以获得这一代码,外国人到美国工作也要申请一个代码,此代码具有唯一不变性;意大利建立税收情报信息系统,实行自动化管理,通过公用数据网实现与纳税人、政府部门及欧盟各国的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年满16岁的公民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登记并领取税务代码卡,该公民取得收入的应纳税活动都要与代码相联系。
  三、完善我国税源监管的对策分析
  (一)优化税制,消除税源管理的制度性缺陷
  科学的税制从制度框架内为税源监管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和保障,税制的设计要坚持简明、高效、宽税基、低税负的原则,尽早出台税收管理员和有关税源管理的正式法律法规,同时提高立法层次,增强法律的权威性,从制度层面入手,减少侵蚀税基的制度因素,挖掘潜在税源。具体应做到四点:一是规范政府收入机制,深化税费改革,建立一个以税收为主题,以少量的必要的规费为辅助的征收体系,把各种规费并入征收管理系统,把费改税作为优化税制的整体思想去规范政府行为。二是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税源监控责任制,根据零散税源的分散性、流动性、隐蔽性,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征纳关系。三是进一步完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和预付暂缴制度,明确限制现金的支付范围,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扣缴人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税收执法的独立性;四是优化结构,推动服务业税源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全面拓展商务服务业,有效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形成新的经济税源增长点。
  (二)做好经济税源分类管理,动态监管重点税源
  遵循事实求是原则,对宏观经济形势的调查和分析,收集整理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各种类型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对于重点税源的监督,应充分发挥税务代理行业的作用,完善税务登记制度,设立统一税务代码,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资金流转的控管,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协税护税体系,使税源监管跟进企业生产经营进度,对税收变化因素和税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实现挖潜增收。
  (三)以信息化为依托,实现税源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
  税务部门更应适应加大科技投入,培养复合型税务人员,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序和软件的智能程度,使税收监管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这就要求完善金税工程,推广应用防伪税控系统,建立国税工商信息交换和地税信息共享制度;开展地图式动态税源管理,将所有纳税人按所在区域和路段以地图的形式建立一级平台,与征收情况、稽查数据进行对接,为税源监管提供直接和便捷的资料;加强对一般纳税户和个体户的控管;发挥CTAIS层级监控优势,对基层适时监控,打造无时空界限的立体式纳税服务体系。
  稳步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重点应做到:合理设置机构,优化岗位责任体系,完善税源监管组织体系;税收管理员通过普遍调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做好内核外调工作,确保税源管理信息的质量。此外,有必要针对行业特点和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建立以税务专业管理为主,社会协助管理为辅的税源监管新格局。
  (四)规范精准纳税评估系统,建立预警体系
  税务机关应根建立起规范的覆盖范围广泛的纳税评估系统,具体应做到:改造管理信息系统,优化评估分析指标体系,为纳税评估提供丰富的基础信息;鼓励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重视应用社会经济统计学知识,做好评估量化分析,合理测定各指标的正常区间、正常峰值、警戒线,准确探析纳税行为的规律、正确筛选异常信息;明确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和评估过程的规范管理,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考核,增加评估结果的透明度。
  (五)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社会化协税护税体系
  税务机关应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通过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周到的税法宣传和咨询服务,平缓纳税人的抵触心理;全面落实纳税服务承诺制,做到手续从简、审批从快,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明确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在税源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逐渐形成“政府重税、专业治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的协税监控网络,使税源监管工作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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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慧(1988-),女,山东日照人,南京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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