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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19-02-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县委政法委安排,我院按照《通知》精神,就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问题 要始终坚持“五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廉洁、讲奉献),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和政治基础;
要着力解决“五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利益观、权力观),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执法意识、创新意识、表率意识)。要自始至终把“五讲”贯穿到思想政治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政治任务中去。要把提高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念, 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把理论武装、宗旨教育、法制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保持政法队伍在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保持与党中央在思想、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政法干警政治思想工作收到实效。

二、关于增强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实效的问题 一是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内容要体现“实用性”。强化实用知识培训,针对政法工作的不同性质,突出侧重点,按照“学有所用、学用相长”的原则,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二是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内容要彰显“新颖性”。强化知识的更新,及时学习和掌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方针政策,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拓宽视野,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三是教育方式要实现“互动化”。要改变过去单向封闭式的传授模式,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双向交流等方法,鼓励参与,增强交流互动,促进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的进一步提高。二是教育手段要实现 ? “现代化”。要充分利用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等技术手段,突破“时空、地域”对教育培训的限制,降低培训成本,扩大教育培训范围。三是教育形式要实现“实践化”。开展体验式培训。要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政法干警特别是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到急、难、重的工作岗位进行实践锻炼,注重培养干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关于职业化管理问题 一是整体部署,区别对待。职业化的根本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实践中,应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在深入调研与试点的基础上,以系统为单位进行整体部署,才可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由于公安队伍、检察官队伍、法官队伍和司法行政队伍具有互不相同的工作职责和职业特点,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任务、工作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不同。因此,在其职业化问题上也应因情施策,区别对待,不宜作统一要求,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方案亦或时间表,自上而下逐级实施。

二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如前所述,政法队伍职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事关队伍的稳定和政法工作全局,难于一蹴而就。在具体操作中,要客观地分析职业化建设面临的难点和问题,在研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步骤,先试点再推广。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一点一处着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有计划的分步实施。如,可以从职业准入环节入手,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和考核规范,把好队伍的“入口”关,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选拔进政法队伍,提高队伍的职业化素质;
就基层政法部门来说,也可以先从抓队伍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培育入手,进行职业化探索,等等。一个总的目的就是,在职业化中首先要确保队伍的稳定,在探索中进行改革,在改革中谋求发展。

? 三是立足现实,实事求是。政法队伍职业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职业化的进程中,一方面要注意研究和参照西方国家的做法,去芜存菁,吸取其有益经验;
另一方面,更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我们的政法工作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职业化道路,绝不能照学照搬西方做法。要立足现实,实事求是,坚决防止理想化的错误倾向,确保政法队伍职业化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以渐进的改革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法队伍职业化改革,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变。

四、关于预防司法腐败问题 一是改革现行的司法财政体制、人事制度和领导制度,消除司法权的依附性,确保司法独立。取消地方政府的司法财政控制权,将各级司法机关的经费由中央政府统一负担并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统一管理,改变党对司法的领导体制,明确规定由中央党组织授权最高司法机关党组织代表执政党领导地方司法机关,二是 完善对司法的监督体制。人大的监督应采取原则性的监督为主、灵活性的个案监督为辅的监督机制。人大的个案监督是必需的,它是原则性监督的必要补充。针对人大司法监督不力的原因,落实原则性监督、规范个案监督应是强化人大监督的必由之路。强调并突出上下级法院间的监督关系,弱化业务指导关系,明确规定上级法院及本院领导的意见在不违反法官独立的原则下,只具有参考价值,切实落实两审终审制;
依法赋予案件当事人以再审起诉权,充分发挥再审法院的审判监督功能。在检察院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司法监督工作,不仅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还要负责监督检察院其他各部门的工作,这样以来,既可以起到监督的效果,又可以弱化检察院的权力,把监督权和司法权分离,能较好的预防腐败的产生。社会监督尤其是新闻媒体监督的规范化至少应有以下内容:第一,保障新闻自由,防止新闻自由受各种不当压制;第二,健全新闻工作的职业保障制度,严惩侵犯新闻单位及新闻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第三,新闻媒体及新闻记者应对报导事件的客观真实性负责;第四,禁止滥用新闻监督权,新闻媒体对尚未审结的案件不得带有明显不当的倾向性报导。三是完善立法,不仅要完善制约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更要完善对司法腐败官员的惩处的法律,使司法官员无可乘之机。加大打击司法腐败的力度,对于遏制司法人员的腐败,保证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对构成犯罪的要严惩不贷,而且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也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查处,形成查处合力,从行动上震慑司法腐败者,消除其侥幸心理。

? 五、关于激发政法队伍活力问题  一是注重抓好政法干警学习教育。 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二是注重抓好政法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建立完善政法队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目标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报会商制度、执法办案责任倒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司法救助规范使用制度等一系列机制,努力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树立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三是注重抓好从优待警措施落实,既从严治警,又从优待警,激发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激情和整体活力。四是注重抓好政法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关于增强政法队伍整体战斗力问题 ? 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的解决:
解决“案多”问题,可从三个层次入手:
  一是推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尽力减少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延伸法院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的作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建议,防患于未然。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主动担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定期到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栏目,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和涉民生案例宣传,促进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形成,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少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引导民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缓解办案压力。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要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
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对进入诉讼的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尽可能压减进入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案件量。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发挥调解结案方式不上诉、利于执行的优势,缓解执行和法院法官办案压力。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以及物业纠纷等案件优先考虑以调解方式处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组建专业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提高新类型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对口指导,解决好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高一审案件质量。针对特定类型案件,将工作流程、常见问题以及处理方案、审理要点、文书制作模板等内容进行总结固化,形成审判指引,供法官参考。通过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与专业法官会议、裁判文书内部公开、参考性案例、疑难问题会商等制度,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推进庭前、审中、判后释法答疑,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   2.如何解决“人少”问题   尽可能压减案件数量,是从源头上缓解案多人少问题;
而尽可能通过改革提升工作质效,则是破解案多人少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是合理调配人员和案件,推进审判资源配置改革。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把法官从繁琐的行政性、综合性事务中脱离出来,确保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实行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制度,按一定比例规定院庭长的年度基本办案任务,体现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所具有的较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探索在中级法院辖区内,通过借调或挂职形式,统一调配法官,或者通过类型案件集中管辖、指定管辖方式,调配司法资源,促进辖区内不同基层法院人员、案件配比基本均衡。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辅助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意识,保障审判流程畅通无阻。

  二是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减少内部办案环节。构建权责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必要保障,是提高法官办案积极性的有效措施。落实合议庭设置、办案放权、办案监督、司法责任等关键性工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案件审批制度,将审判权落实到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进一步减少办案环节,提高法官办案效率。

  三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坚持简单案件快速审、复杂案件精心审,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程序简化的同时,推行要素式民事裁判文书,简化裁判文书制作,节省法官办案时间。

?   四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倒逼司法公正高效。司法公开,既能带动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提升,又能为民众在接受司法服务时带来便利和透明,进而增加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的工作目标,以“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为标准,重点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推进网络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平台、诉讼电子文书查阅平台、网上立案平台、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便民服务系统,利用开通**法院微信服务号等措施,使公众突破时间、地域限制,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手机进行互动操作,查询所需内容,办理司法业务,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大大节约了法官处理来电来信的时间。

  五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审执质效。通过信息化手段,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促进法官有效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也是解决人手不足的重要途径之一。**法院近年来推进各类信息化系统的开发运用,先后建成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文书纠错系统等多个软件系统,还建设了5个数字法庭系统、1个远程提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等硬件平台。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对内则将信息化管理手段引入审判执行管理,依托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反映案件及其审理过程情况的各类信息,便捷、高效、智能地提取生成出的统计数据,并最终实现自动采集,即时生成。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移送等工作流程环节全部统一网上管理。

?   六是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流程管理,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有效控制,强化对审限的预警提示和刚性管理,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杜绝隐性超审限。科学预测收案趋势和结案情况,制定年度规划,适时调整,联合政工部门,加强人员和案件的调配,根据案件收结存情况,督促各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合理掌握办案节奏。

整合资源,开展集约送达、查询等事务性工作,依法简化简单案件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等环节,减少重复劳动,节省办案时间。

  七是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对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至关重要。近年来,我院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成立金融审判、劳动争议审判、交通事故审判等专业审判庭。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邀请资深法官或知名学者授课,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官职业心理调适,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和抗压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缓解法官的精神压力,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完善落实绩效考核措施以及各项保障机制,把办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进入法官员额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

七、关于加强政法宣传工作问题  建立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政法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全年宣传工作任务量,制定缜密的评分标准,根据稿件在国家、省、地区各类内部刊物和新闻媒体采用情况,给出不同的分值,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给予奖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   建立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县政法委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地区政法综治宣传舆论工作会议精神和指示,通报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因热点、难点问题而引发的舆情升温,研究和解决正面引导社会公众的对策和办法,及时制止恶意炒作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隐患。

  建立宣传舆论联络员工作制度。各政法综治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均确定一名宣传舆论联络员,负责、协调本级或本部门的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主动与各级媒体联系对接,做好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地委政法委报告重大新闻素材的宣传工作,并实行联络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培训制度。组建政法综治宣传通讯员队伍,挑选政治素质高、熟悉宣传业务、写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宣传员,每个综治成员单位至少有一名宣传通讯员,加强宣传通讯员队伍培训工作,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举办写作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授课、邀请新闻单位人员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切实形成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格局。

八、关于加强政法队伍管理问题 一要建设学习型政法队伍,不断提升战斗力,不断完善学习机制,改进学习方式,加强系统培训,组织广大政法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定位、新论断和新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法律法规、政法专业等业务学习,增强专业素养,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要加强新兴媒体知识学习,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提高运用新兴媒体、引导网络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增加舆论 ? “正能量”的能力。要多开展“实战”演练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和矛盾调处能力,做到处早、处小、处巧。

   二要建设服务型政法队伍,不断提升亲和力。要创新服务手段,以服务窗口和基层单位为切入点,把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规范制度、简化流程,完善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集成服务等亲民措施,让群众感到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更温馨。要提升服务能力,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入手,着力提升公正执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能力,使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合理期盼得到有效满足。

  三要建设创新型政法队伍,不断提升创造力,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未雨绸缪地研究制定相关改革落实意见。要勇于攻坚克难,对重大矛盾纠纷、复杂疑难案件等老大难问题,要敢于“啃骨头”,不断推进攻坚化解;
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等不靠,主动研究,创造性提出破解办法,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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