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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关系型融资模式研究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模式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一直以来,民营企业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资本市场中直接受益较少,大力推行关系型融资模式,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最佳出路,也是金融机构发展业务大力开拓民营企业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营企业 关系型融资 民间资本
  一 民营企业实施关系型融资模式的必要性
  1.能够弥补资本市场无法满足的融资需求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与银行借贷市场规模相比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以保证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其次,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偏低,很难得到投资者的信任,融资成本较高。在资本市场,金融工具风险与发行利率成正相关关系,资信等级越高的证券,越容易得到投资者的信任,发行利率就越低,反之则发行利率较高;再次,民营企业由于其内部条件及信息披露能力的限制,没有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财务制度,不能提供真实的和准确的财务数据等信息,因此,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便变得特别困难。
  2.能够弥补商业银行无法满足的融资需求
  首先,商业银行的所有制歧视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虽然中央银行已经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但各商业银行为了资金安全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户而不愿向民营企业放贷。同时银行大多喜欢大额贷款而忽视额度小、频率高的民营企业贷款。其次,即便是银行想民营企业方法了贷款,但大多数是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还要支付担保费、抵押费、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所有这些抬高了民营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实际成本。
  3.能够弥补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
  近年来,从总体上看,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和有效需求不足,各地民营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是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基本上是与大企业为主的国有经济相配备。随着改革的深入与经济结构的调整,却未能相应的建立起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与此同时,相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目前许多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效益观念日趋增强。大部分效益好、还贷能力有保障的民营企业,已经被国有大银行抢占,留给中小金融机构的优良客户相对较少,因此,许多中小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不够,把信贷资金逐渐转向其他领域。
  二 民营企业实施关系型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1.民营企业与银行维持的关系融资制度比较脆弱
  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中,来自于民营企业或银行方面的任何一种因素都可能终止它们之间的关系。比如当民营企业可以上市进行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抑或是通过民间融资等方式拓宽其融资渠道,企业便可以获得更宽松的贷款优惠条件;或者当银行受到大企业或国有资源的垄断时,仅给民营企业预留较少的空间,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时期,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收缩明显早于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收缩,且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收缩力度明显要大。因此,并不是每一家符合银行资信标准的民营企业都可以获得贷款,银行在终止贷款合约方面拥有较强的控制权。
  2.多元化金融体系稀缺,导致融资体系竞争程度不足
  从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结构来看,仍存在少数几家银行占绝对垄断地位,缺少多元化的金融体系,银行之间还远未达到适度竞争的局面。所以,在关系融资中,必须有适度的竞争,银行才会更注重自己良好的客户关系并在外部竞争加剧的条件下减少对民营企业过度控制的行为。
  3.关系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虽然我国政府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规范民营企业贷款市场,对银行开展民营企业贷款提出若干指导意见,但是关系银行在法律上还不享有部分或全部的剩余控制权,关系合同只停留在隐性合同和自主遵守阶段,难以构成对关系银行的激励和对民营企业的约束。关系银行很可能在不利的情况下拒绝对民营企业的再融资,转而采用保持距离融资,使得民营企业担心难以获得进一步融资而产生短视行为,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关系进入恶性循环的阶段。
  4.民间关系型融资风险较高
  民营企业民间关系型融资是指民营企业与当地民间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关系。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较高。大多的民间资金都来自于民间金融机构,但民间金融机构规模组织小、基础薄弱、经营地域狭窄、资本实力小、回旋余地小,所以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同时,民间金融机构良莠不齐,道德风险较大,在经济横向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民营企业的组织和活动范围受到区域局限性,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则会发生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
  三 民营企业实施关系型融资模式的对策
  1.推进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是关系型融资的主要出资者,当前银行系统,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行政色彩浓厚,经营自主性差,机构层次过多,管路链条过长,信息沟通受到严重制约。推进商业银行改革,目的是使商业银行实行真正的商业化经营,调整产权结构,以财产所有权的内在约束,促使其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摒弃所有制歧视,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扶持力度,成为金融市场竞争的主体,从而在民因企业关系型融资体系中与其他融资方式形成有效的竞争。
  2.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增强关系融资的竞争度
  建立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应大力创建和发展民营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风险投资公司、资金公司等,打破国有银行垄断信贷间接融资格局,扩大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的资金供给来源,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可以打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度垄断的局面,应在合理布局和适度竞争原则下,有步骤地开放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改造,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3.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的相关法规和监管制度
  事实上,目前与民营企业融资有关的法律并不少,如中小企业促进法、担保法、金融法、投资法等法律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影响都很大,对这些法律的实施还缺乏与河南省民营企业特点相适应的解释或细则,而且现有的法律规范对民营企业融资也不能完全起到法律保障的作用。所以,没有政府制定有效的金融法规和进行有效的监管,就无法克服市场风险。调整《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对刚成立的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以调整后的商业银行标准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同时,增加对关系型出资者的奖励强度,赋予出资者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和治理权,以促进发展为主线,从对民营企业侧重规范约束转到侧重支持促进上来,力求解决当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场地、人才、知识产权、信息等资源问题和准入、退出、产业和经济结构、内部管理等制度问题。
  4.构建以民间资本为依托的民营企业关系型融资体系
  民间资本融资具有自由选择、竞争性、市场运作、排他性和风险自担等特点,所以,以民间资本为依托,建立针对民营企业的关系型融资体系,可以更好地掌握民营企业的软信息。民营金融机构对当地企业非常熟悉,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民营企业的软信息,更好地把握民营企业的业主信用和发展前景。还能够和主题金融机构形成有效的竞争,民间融资适应当地经济的发展,使得主题金融不得不在服务方式和品种、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做出改革,适应金融竞争,也成为民营企业关系融资体系的组成部分。
  总之,为解决民营企业因信用缺失导致的融资难问题寻求一个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在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力推关系型融资模式。关系型融资有助于减少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民营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和贷款条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信贷市场上的市场失效和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关系型融资模式是金融机构发展业务大力开拓民营企业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最佳出路,在部分发达国家相当盛行,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约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现状[M].2005
  [2]陈伟鸿.民营企业“关系融资”及其拓展明,管理世界,2004(10)
  [3]陈娟.湖南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国防科技技术大学[D].2009
  作者简介:
  段如娴(1981- ),女,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助理讲师,本科学历,在读硕士,河南省汝南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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