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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从国富到民富】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却出现了严重失衡状态。本文阐述了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现状,分析了现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原因及其影响,提出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从“国富”到“民富”调整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政策建议
  ??一、引言
  今年两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与此前的规划有着显著的差异,过去的规划追求“国强”,“十二五”规划则追求“民富”。“民富”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国家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完善提升到更重要的战略高度。从长远看,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缩小贫富差距、区域差距,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从短期看,这是有效提升居民购买力,从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本文试通过对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现状、形成原因、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由“国富”向“民富”调整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现状
  按照传统MPS核算体系的理解,国民收入的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是指在直接创造价值的物质生产部门内部所进行的分配;再分配是指非生产部门获得收入的过程以及政府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年均GDP增长超过了9%,目前已经突破4000美元,人民群众的收入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同时,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却出现了严重失衡的状态。
  1.从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分配比例来看:1992―2007年,我国政府、企业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分别增长了9.36倍、10.36倍和7.66倍,表明政府与企业初次分配收入增长较快,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增长较慢。从分配比例来看,政府和企业初次收入分配比例不断提高,而居民的初次收入分配比例不断下降(详见表1)。与其他国家相比,居民无论是在初次分配领域还是在再分配领域所占份额明显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存在着明显的政府主导和企业偏向。以美国为例,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美国的居民收入分配比率一直比较稳定,平均为 73.4%,而政府和企业收入分配比率均为 13%左右。
  2.从贫富差距来看:总体上,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迅速上升,从一个收入差距相对较小的国家,变成了一个收入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是同期全球收入分配差距增长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3左右,到90年代中期,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38,到2001年则达到了0.45,超过了美国的基尼系数,现在更是接近于0.5。根据国际惯例,基尼系数小于0.2为高度平均,0.2―0.3为相对平均,0.3―0.4为相对合理水平,0.4―0.6为不平均,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超过这条警戒线就容易产生社会动荡。由此可见,我国的贫富差距早已超过了警戒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已经刻不容缓。
  表11992年以来我国国民收入格局的演变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变化、原因及对策,《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5期第38页
  ??三、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形成原因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资源禀赋特征、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以及对外开放等等。从根本上来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政府因素和市场因素。
  1.政府因素。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我国特有的政治体制和经济结构决定了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级政府都以追求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甚至把经济增长目标凌驾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之上。投资、出口、消费一直以来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辆马车。其中,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效果最快、最直接。我国政府对经济增长的狂热追求,导致其热衷于投资,尤其是大规模的、能够立竿见影的投资。要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政府必须能够动员和支配大量的经济资源。同时,为了扩大出口,增强企业的出口竞争优势,我国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上明显地偏向于企业。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低工资制度的偏好和极低的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的企业偏好、买方垄断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工会力量的薄弱以及低工资的历史传统共同决定了我国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弱势地位。
  2.市场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扩大收入差距的效应。第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城乡居民参与市场经济的起点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拥有更多的资金、财产、知识、技能等等,这是一场起点不同的赛跑,结果必然是差距扩大。第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给沿海地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沿海地区占据着地利优势,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大量引进外资,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远超中西部地区。第三,中小企业的的蓬勃发展,出现了一大批成功创业者和企业家,他们依靠个人的聪明才智发家致富,使其个人财富远超普通劳动者。第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劳动力价值经历了一个再发现过程,不同教育水平、不同能力的劳动力价格出现明显差异,不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收入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第五,资本市场的发展,居民可以通过投资和财产经营获得收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居民间的收入差距。
  ??四、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产生的影响
  1.积极影响。首先,我国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使其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我国政府利用手上占据的大量经济资源,高效率地对基础设施进行投资,比如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的建设。这在一方面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投资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直接拉动了经济增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一方面为国家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国民经济命脉的安全和经济发展的稳定,这一点在我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以及美国次贷危机的时候表现尤为突出。其次,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大大增强了经济发展活力,提高了经济发展效率。我国特有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共同创造了30余年的经济发展奇迹,使我国的经济总量一跃成为世界第二。
  2.消极影响。第一,我国政府和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高,而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一方面抑制了居民的消费需求,使得内需增长缓慢,随着我国投资机遇的逐渐丧失以及出口环境的不断恶化,未来几年我国经济的发展将主要依靠扩大内需来拉动,内需增长缓慢将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居民的收入过低,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将导致居民对分配不公和腐败现象的不满情绪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第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一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经济发展效率提高了,然而社会公平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从长远看,这将严重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第三,政府权力的过度集中、对经济运行的过度干预也容易滋生贪污腐败,产生大量的灰色收入,从而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恶劣的影响。
  3.综合考虑,我国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在过去的30余年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人民收入的增长远远跟不上政府财政的增长,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我国再次站到了转型的十字路口,健全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成为当务之急。在“十二五”规划中,我们也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国政府在未来几年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决心。
  ??五、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政策建议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就是要实现从“国富”到“民富”的转变,使得广大劳动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经济体制改革的背后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在政治体制本身存在问题、权力分配方式不甚科学、政治体制架构不甚合理的情况下,民富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温家宝总理在去年8月考察深圳时的讲话中提到:“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如何实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8.18讲话”中就已经提到:“权力不宜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在国家主要领导人直接领导之下,建立一个超脱于既得利益、部门利益之上的机构,来做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方案,并保证其有效落实。
  2.在初次分配领域,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注重公平。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进城务工人员的平等就业制度,包括就业机会平等、获得劳动报酬权力平等、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权力平等,逐步消除城乡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第二,大力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改革行业垄断体制,引入多元竞争主体,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如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开放更多垄断性行业;第三,减少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逐步消除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对公共资源(土地、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等)占有的不公平状态,缓解由此带来的不公平竞争;第四,继续加大反腐工作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条件。
  3.在再分配领域,强化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更多地让利于民。第一,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申报制度,提高个人乃至家庭收入的透明度;第二,实行结构性减税计划,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减税尤其是在劳动用工方面的税收,二是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率;第三,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大幅度增加对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提高全体居民的福利水平;第四,建立稳定的、有效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社会低收入阶层、贫困地区以及三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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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任太增.政府主导、企业偏向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 一个基于三方博弈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1;1:42-48
  [6]陈志武.“国富”如何变“民富”[J].Legal Information,2011;4:21-24
  
  (责任编辑:梁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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