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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及协调|税法和会计的差异

时间:2019-01-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对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行必要地探讨有助于防止企业过失性地少缴或不缴税款,对于改善企业的会计核算形式与会计核算制度,推进会计理论的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而加强税款制度,有利于减低会计核算与税收征收的成本,有效地了解税法与会计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协调有利于实现资源的最大优化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所以我们应该树立这样一个理念:在不违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目标情况下,尽量协调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关系,减少差异。
  关键词:税法 会计 差异 协调
   一、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分析
  税法与会计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是他们处于不同的法律层次,税法相对于会计处于更高层次的法律地位,它具有强制性、固定性与无偿性,是由国务院颁发的税收条例来进行的。而会计仅仅是国务院下属的财政部门发行的法规,它的强制性不是很强。
  (一)核算原则的差异
  会计核算是对财务报表以及一些已披露信息进行确认的基本规定,它反映是的千变万化的市场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它的核算原则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种主观性,这点与税法的客观性有所不同,但是它又强调资本保全原则,这点与税法的税法涵养原则是相通约的。征税必须要以企业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数据为依据,从这点上来说,税法是不能抛弃会计原则。如果抛弃会计原则另行构建一个核算体系的话,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无法走通的。但是税法要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进行,必须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具有较大的客观性,这与会计核算的主观性是有较大出入的。
  (二) 核算目标的差异
  会计的核算目标是按照会计的原则以及投资者的要求来进行的,来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允许企业有选择地使用核算方法,着重反映的是企业的偿还能力以及盈利能力。而税法的目标是要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持较好的经济发展趋向与社会分配制度。它最重要的就是满足国家需要,因此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遵循有利原则,一切不利于自身目标实现的因素都加以排斥。
  (三) 会计要素上的差异
  因为税法与会计在核算原则与核算目标上有所差异,因此两者在确认上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会计做账时需要遵循会计制度,依据会计制度计提税款,但是缴纳税款时则要遵循税法的规定计算来应缴纳的税款。
  (四)执行规范上的差异
  1.规范内容上的差异
  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主要是有关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企业会计的信息客观性,保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信息的真实性,而税法主要是协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2.执行主体的差异
  会计的执行主体是各个会计。无论是大型集团,还是小型企业,会计核算都必须严格地执行会计核算制度。而税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别的税务机关,在税收稽查、税收征管的环节中都可以得到很好地体现。
  3.执行时间上的差异
  会计原则具有及时性,必须要在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变化的同时,及时地更新反映企业的信息,它的执行是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而税法则是在有一定时间限制的纳税期间内进行,由纳税机关依据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对其利润进行税款调整,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它的及时性不强,不需要在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变化的同时马上进行计算。
   二、 会计和税法协调的对策建议
  面对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我们有必要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有效地协调,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税法应主动借鉴会计制度中有利原则
  会计核算制度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这对于反映经济实质非常有帮助,这点是非常值得税法借鉴的。目前的税法大部分都是通过独立交易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纳税数目的,往往采取的是形式主义,重视发票、索款等一些形式凭证。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但是容易歪曲交易的合理性,容易违反税法的公平课税的精神。因此有意识的借鉴会计中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能更好地保证交易性质是按照经济实质来评价而不是形式主义的内容来评价。这不仅有利于进行实质性的课税,克服一些走形式主义的纳税,而且还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更好地贯彻“税收涵养”的原则。
  (二)税法应有原则的允许企业对风险的评估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提高对风险的估计对于提高企业防御风险的能力以及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有重要意义。税收如果无视风险的存在,过分强调财政收入,则会降低企业对风险的防御能力。所以税收要平衡增收和涵养税源的关系就要有限制的允许企业对风险进行估计,使企业做好计提存货的准备,也可以防止企业进行偷税漏税的行为。
  (三)会计尽力缩小其政策的选择范围,主动与税法协调
  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不同的企业由于组织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管理模式不同等都会影响其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对会计政策的灵活选择性一方面会导致会计信息的质量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对信息的使用者产生误导,另一方面也会产生纳税调整问题,违背成本和效率原则。所以我们在主张税收对会计政策做出一定让步的基础上也应该使会计政策尽量缩小其选择范围,以与税法保持一致。
  (四) 区别对待企业税收与会计的差别
  税收主要存在于大量的非公司制、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内,所以会计政策选择范围的过大以及估计过多时就会导致企业核算的随意性增大,给税收管理部门决策的实行带来困难,因此,要依据税收的规定来选择适合的会计方法。
   三、 结束语
  税收与会计之间的差异及其协调实际体现的是税法者与企业会计之间在并存中的冲突与和谐。深刻地认识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使税法与会计之间相互吸收,相互发展是正确处理两者关系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石俊峰.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与协调分析[J].财务会计,2008:217-218
  [2]吴冬辉.浅析税法与会计的差异[J].科技资讯,2010(12):230
  [3]王茹.浅谈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与协调[J].经济师,2006(1):251-253
  (责任编辑:陈 通)

标签:税法 浅谈 差异 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