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作文大全 > 励志作文 > 正文

对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观点分析:群体事件 问责群众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探讨群体性事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课题。群众观点是唯物史观的本质要求,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基本准则。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其根源在于严重脱离人民群众,预防和处置的根本之道是牢固确立和扎实践行群众观点,并将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关键词: 群众观点;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1-0106-05
  2004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第一次明确使用“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写进党的文献中。所谓群体性事件,通常是指由一些利益诉求、观念主张相同或接近的个体形成的群体,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采取静坐、集会、游行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来诉求权益和表达意愿,从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危害的局部社会事件。当前群体性事件不仅对我国社会维稳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同时也考验着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因此,探讨群体性事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课题。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视角来看,防治群体性事件首要的是必须解决好各级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根本之道是必须使他们牢固确立和扎实践行群众观点,努力加强和不断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坚持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征
  
  群众观点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同人民群众的根本关系的政治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点中,第一位的是群众观点”[1],“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2]党的群众观点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以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等,这些观点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的基本理念,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35,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群众观点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奋斗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坚持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基本准则。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成败也在人民。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观点践行得好,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就密切,我们的事业也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观点践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就受损,我们的事业也就遭受挫折。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观点,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盛亡。事实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苏联共产党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执掌国家政权的共产党,是靠密切联系群众起家的。那么,它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丧失政权呢?根本原因就是长期严重脱离群众。”[4]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也是脱离群众。所以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无论怎么强调群众观点都不为过。
  对于各级党政干部来说,始终坚持群众观点,“不是一般的方法问题,而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党性问题。因为说到底,群众观点是个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个对待群众的看法和态度的问题”[3]49。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她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确立和扎实践行群众观点,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是党在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因而也应该成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根本之道。
  
  二、强化群众观点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必然要求
  
  通过观察和分析一些地区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我们可以看到,能否确立、坚持和践行党的群众观点,对于搞好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从群体性事件的危害来看,强化群众观点有其紧迫性。现阶段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由于某些党政部门的衙门作风,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切身利益或相关利益问题,有关部门不是相互协调和采取措施积极予以解决,而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和妥善的解决,从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结果引发群体性事件。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政府工作没有做好的因素,也有发生问题后处置不当的情况。如在云南“孟连事件”中,当时当地有关领导不是正视群众的利益诉求,而是采取“拖”、“躲”、“捂”、“推”等方式,或任由利益纷争自由纠缠,或擅自动用警力压制,终将群众推向了对立面。这不但不能较好地处理矛盾、化解积怨,反且激化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警民关系,以致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了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更严重的是,在当今互联网时代,许多本来可以化解的矛盾,如果引导和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发为局部性的社会震荡,造成国家资源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较多,影响也不相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于建嵘将之区分为“维权事件”、“泄愤事件”和“社会骚乱事件”三大类,认为2011年以来的群体性事件正在从泄愤事件转向社会骚乱事件,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5]。大量事实表明,无论哪一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都离间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激化了人民内部矛盾,从而严重损坏了我们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第二,从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来看,强化群众观点有其必要性。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其引发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的原因,也有群众利益诉求机制不畅通的原因;既有官僚主义作风导致矛盾激化的原因,也有少数干部对利益纠纷处理不公的原因;既有少数干部腐败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原因,也有对社会冲突处置简单粗暴的原因等。但归结起来,从执政党建设的角度来分析,一些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老办法不灵了、新办法又不会),有的还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则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我们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在革命战争年代所形成的那种休戚与共、鱼水情深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在当今一些党员干部的身上淡化了,他们视群众为“土包子”,不屑向群众学习,不愿为群众办实事,“作风漂浮,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群众诉求,听不进群众意见,离群众越来越远”[6]。为此,有的学者指出,“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了,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心理距离却疏远了;通信工具先进了,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却困难了;领导干部的文化、学历提高了,但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反而降低了”[7],以致出现了“与新社会群体说话,说不上去;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与老同志说话,说不到一起去”的不融洽情况。更为甚者,少数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和利益观严重扭曲、颠倒,一事当前,图自己的利益多,谋群众的利益少,甚至把群众的利益置之脑后,他们屁股坐错了地方,一屁股坐到了公司老板和大商人身上,极个别领导干部还充当起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牺牲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来谋取一己之私利,从而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造成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紧张,这种矛盾积聚到一定时候引发群体性事件也就势所必然了。对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第三,从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来看,强化群众观点有其可行性。现阶段,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是“升级”了的人民内部矛盾。尽管当前某些群体性事件的外在表现呈现出一定的对抗倾向,但大多数不是有预谋的,而是突发性的,不带有政治目的,而仅仅属于经济民生方面的诉求。事实上,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众诉求是正当合理、事出有因的,“集体上访所反映的问题许多是真实的,也是应当和可能解决的。即使有些要求过高,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矛盾也是可以缓解的,但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制造出了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心理氛围,导致矛盾激化,往往引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群体性事件。”[8]即使在某些事件中有人“挑头”,但其初衷还是寄希望于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寻求对立或对抗。应该说,群体性事件中“大部分是非对抗性、局部或部分对抗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应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9]97对之,毛泽东指出,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10]在这方面,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和贵州“万山群体上访事件”的妥善处置,都给我们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也意味着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通过深入、细致、扎实的日常群众工作予以化解和处置的。
  
  三、新时期践行群众观点于日常工作的路径选择
  
  如何认识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说到底是一个如何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情感的问题。确立党的群众观点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坚持和践行党的群众观点,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行动。为此,各级党政干部必须牢固确立群众观点,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提高党性觉悟,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好党的群众观点的基本理念。
  第一,努力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当前,要把尊重群众、信任群众作为我们与群众打交道的一条基本原则。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如此朴实的话语,一方面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思想上、从感情上真心诚意地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把群众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兄弟姐妹那样去对待、去工作,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信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求以真情换真招、以虚心换智慧、以诚恳换办法;另一方面也形象地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信任是相互的。只有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始终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为群众主持公道,为群众说话,从群众的视角来考虑问题,充分地尊重和信任群众,树立在广大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广大群众才会尊重和信任我们,也才不会因为我们工作中的失误而酿成严重的可怕的社会事件。
  第二,努力将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认为,想问题、办事情和做决策都要从实际出发,而人民群众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所以一切从实际出发也就是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出发,将尊重实际与尊重群众统一起来。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坚决克服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当“走读”干部,不搞“远程”指挥,积极投身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为此,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要眼睛向下,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和深入群众,特别是要深入到那些存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集中和工作难度大的地方,通过个别访谈、开座谈会和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而广泛接触群众,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更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从而使大多数群众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要求的机会,尤其是要重点了解大多数群众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体察他们的情绪,理解他们的愿望,汲取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并将合理的、普遍的民意诉求更好地在领导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体现出来。实践表明,这是我们在决策和政策层面消除决策失误、政策不当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
  第三,努力将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关心群众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执政要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关心和服务群众,既要有诚意,更要有行动。在现实中,有些干部之所以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很差,一是因为他们“重表态轻落实,服务群众光说不练,或者雷声大雨点小。这类问题虽只出在少数人身上,但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11];二是因为他们个人主义严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针对这一情况,邓小平曾经明确地指出:“要坚决批评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一定要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切能够解决的困难”,“全党同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12],切实把广大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首位,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想广大群众之所想,急广大群众之所急,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总之,凡是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好。只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努力成为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者”,真心实意地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和正当关切,坚决纠正在对待群众利益上出现的“拖”、“躲”、“捂”、“推”等与执政党宗旨不一致的做法,才能争取到他们的理解、信任、支持和拥护。
  第四,努力将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在对待群众的问题上,我们要处理好“学生”与“先生”的关系。为了更好地了解民情民意,各级党政干部都要放下官架子,甘拜人民为师,虚心向群众学习,当好群众的“小学生”;而为了实现正确的领导,各级干部又要当好群众的先生,努力教育和引导好群众。“最近几年,我国群体性事件高发,从2008年西藏的3?14拉萨骚乱、6?28贵州瓮安事件,到2009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等,这一方面是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工作能力弱,……另一方面则是有些群众不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越级上访,还有的借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之机扩大影向。同时,境外敌对势力也企图插手利用群众反映问题活动达到不可告人目的。”[9] 176所以,在现阶段教育和引导群众首要的是必须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广大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不能让他们错误地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只有闹开了、闹大了才能解决问题。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旨在使广大群众懂得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公民,有责任也有义务去自觉维护、倍加珍惜当前总体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同时,对待和处置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充分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同时也要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实现由“堵”向“疏”的转变,从而有效地控制不良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五,努力将掌握群众、赢得群众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关键的还在于我们能否通过卓有成效的群众工作掌握和赢得群众。所谓掌握群众,就是要努力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把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为此,必须在定政策、做决策、上项目时,切实把群众观点贯彻其中,始终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是赢得广大群众支持和拥护的根本途径;必须畅通和拓宽群众的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的话语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使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都能充分地表达、平等地协商和合理地解决,切实防止因忽视群众利益诉求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预警、防控体制和机制,认真研究和探索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演变过程,揭示出隐藏在群众情感情绪背后的东西,准确地把握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和所盼,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结论
  
  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事关社会的和谐,也关乎国家的稳定。2010至2011年,因为城市拆迁、利益分配、环境污染和执法过错等问题所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多。据权威人士分析,今后一段时期,群体性事件还可能会继续增多。正如2010年1月《?望东方周刊》刊文指出:“未来10年中,群体性事件将是中国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而预防和处置处置群体性事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管理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认识,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自觉担负起防范群体性事件的政治责任,牢固确立和扎实践行群众观点,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以及在新形势下与不同群体的群众打交道的工作能力;积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群众工作,注意化解日常工作中各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力争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活力汇聚到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从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1] 江泽民.江泽民思想年编(1989―2008)[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371.
  [2]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71.
  [3] 本书编写组.学习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35.
  [4] 邵景均.做联系群众的模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系列党课之九[EB/OL].(2005-10-12)[2011-11-13].https://www.省略.cn/qxweb/n10812c34.aspx.
  [5] 于建嵘,等.群体性事件呈现许多新特征[EB/OL].(2011-09-29)[2011-11-13]. https://view.news.省略/a/20110929/000039.htm.
  [6] 王雪梅.主政官员不能把群体事件预定为闹事[EB/OL].(2008-11-23) [2011-11-13].https://news.省略/a/20081123/000465.htm.
  [7] 伍皓,关桂峰.云南以“孟连事件”为案例反思群众工作[EB/OL].(2008-09-09) [2011-11-13].https://news.省略/a/20080909/002412.htm.
  [8] 吴正海,张王定.我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研究[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04):61.
  [9] 颜晓峰.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党员干部学习读本[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
  [10]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91.
  [11] 文炜.牢记“服务群众”这个落脚点[N].宁波日报,2010-05-24.
  [1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68.
  
   责任编辑 何成学
  
  The Analysis of Mass Viewpoint on Group Events
  
  WANG Suoming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3)
  
  Abstract: Discussion about the group events is an important task for maintaining social harmony and stable for now and a fairly long period of time in China. The mass viewpoint, which is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the significant feature of proletarian Party and the basic criterion for us to deal with Party-masses relations and cadres-masses relations. In recent years, there are several group events happened that hurts the relations mentioned above because of the detachment of people. The solution to this problem is to consolidate the mass view and make full use of it in daily work.
  Key words: group events, mass viewpoint, prevention, research

标签:群众 观点 群体性事件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