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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科学高效施肥原理五学说]科学施肥的四大原理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随着植物营养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施肥实践的科学总结,植物营养与施肥的基本规律被逐步揭示出来,主要包括“养分归还学说”、“最小养分律”、“报酬递减律”、“最适因子律”等。
   一、养分归还学说
   该学说在19世纪由德国杰出的化学家李比希提出。他认为“由于人类在土地上种植作物并把这些产物拿走,这就必然会使地力(土壤肥力)逐渐下降,从而土壤所含的养分将会愈来愈少。因此,要恢复地力就必须归还从土壤中拿走的全部东西,不然就难以指望再获得过去那样高的产量,为了增加产量就应该向土壤施加灰分。”这里所说的“灰分”即肥料,该论断的核心是从物质循环的角度出发,通过人为的施肥活动,使土壤系统中养分的损耗与补偿保持平衡。但该学说也有不足之处,实践证明,并不是必须向土壤中归还作物带走的全部东西(如碳C),也不一定必须当季归还。确切的提法是,归还作物生长需要而土壤本身不能满足的部分,至于归还的数量也不是作物带走多少,就归还多少,那样至多能维持原来的地力水平,不能提高,所以农业生产要持续发展,养分归还的数量应大于携出量。
   二、最小养分律学说
   由德国化学家李比希提出。其表述是:“植物为了生长发育需要吸收各种养分,但决定植物产量的,却是土壤中那个相对含量最小的有效植物生长因素,产量也在一定限度内随着这个因素的增减而相对变化。因而无视这个限制因素的存在,即使继续增加其他营养成分也难以再提高植物的产量。”这一规律说明了养分的同等重要性和不可代替性。
   最小养分律可用装水木桶来形象的解释。以木板表示作物生长所需要的多种养分,木板的长短表示某种养分的相对供应量,最大盛水量表示产量,很显然,盛水量决定于最短木板的高度。要增加盛水量,必须首先增加最短木板的高度。
   上述规律告诉人们,要提高作物产量,必须首先找到影响产量的最小养分,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最小养分不是固定不变的,一种最小养分克服了,另一种养分又会发展成新的最小养分。提高产量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克服多种最小养分的过程。
   三、最适因子律学说
   由德国学者李勃提出。其含义是作物生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每一因素变化的范围很大,而植物对某一因素的适应范围有限,只有各因素条件都处于最适宜作物生长的范围时,才能获得最理想的产量。科学施肥上,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最适因子律的正确性。如:尽管作物对微量元素的需要量很少,仅相当于作物需N量的1~10%,缺乏则出现缺素症,影响产量。而过量又极易形成毒害。
   四、报酬递减律学说
   欧洲经济学家杜尔哥和安德森在18世纪后期做为经济法则提出,后来在农业上具体应用,取得了明显的实践性。米采利通过对燕麦砂培实验的分析发现,肥料施用量与产量之间的关系同样符合报酬递减律。即某种养分的效果,以土壤中该种养分愈不足时效果愈佳,若逐渐增加该养分的施用量增产的效果却会越来越少。也就是说在一定生产条件下,随着施肥量的增加,单位肥料所产生的效益逐渐减少,要想获得肥料投资的最大效益,有限的肥料应昼分散施用到较大面积的耕地上。
   五、因子综合作用律学说
   因子综合作用律即:作物生长发育受包括施肥在内的许多因子的影响,而这些因子之间又相互影响,产量是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作物丰产是影响作物生长发育的各种因子,(如水分、养分、光照、温度、空气、品种以及耕作条件等)综合作用的结果,为了充分发挥肥料的增产作用和提高肥料的经济效益,一方面,施肥措施必须与其它农业技术措施密切配合,另一方面,各种肥料养分之间的配合施用,也应该因地制宜加以综合运用。
   因子综合作用律告诉我们,在进行施肥决策时,要同时考虑到其它生产因子,确保它们不制约肥效的发挥。只有在土壤含水量适宜时,施肥效果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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