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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海南“黑金”:海南黑金钢莲雾苗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地下钱庄案告破      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破获了一起特大转账提现型地下钱庄案件。6个犯罪嫌疑人,在短短两年时间里通过注册空壳公司、网络银行转账等手段洗钱727亿元,非法获利约3200万元。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地下钱庄案。专家认为,本案的作案流程和犯罪手法暴露出相关部门的监管漏洞,应引起足够重视。为深入了解案情,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走访了这起地下钱庄案的办案人员和经济犯罪侦查学专家。
  排查账户,锁定嫌疑人
  2009年1月29日,三亚市公安局接到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的监控报告,怀疑有不法分子正在从事非法转账活动。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发现,该案涉案金额庞大、案情复杂,2009年8月,海南省公安厅提请管辖。
  据办案人员介绍,要在成千上万条交易数据中查找可疑账户,无异于大海捞针。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的办案人员在近10万条数据中反复摸索比对,根据日交易量大、交易频繁、近一个月交易总量大等特点筛出100多个可疑账户,在对可疑账户逐一跟踪追查后,最终锁定了20个公司账户。“这些公司都由代办公司到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均为100万元,经查证,公司法人资料全部为伪造。”
  虽然找到了非法账户,但要破解犯罪分子的作案流程,仍然需要漫长而繁杂的侦办过程,而犯罪嫌疑人的确定更是几经波折。
  办案人员介绍说:“在这20个工具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有7个开户人都是一个叫曹斌的湖南人。经调查发现,身份证上的人口信息与曹斌本人吻合,但身份证上的照片却不是他的。曹斌说自己在深圳打工时丢失过身份证,但对在海南开公司的事情一无所知。这让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又断了。”
  办案人员曾试图通过银行查找犯罪团伙进行网银交易的IP地址,但每次好不容易找到IP地址后,犯罪分子却早已转移。历经千辛万苦的搜索、排查,警方发现一名叫谢冬伟的嫌疑人,和曹斌假身份证上的照片极为相似。经过仔细辨认,终于确认谢冬伟就是“假曹斌”。在办案人员的严密部署下,最终一个自称“张总”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这位‘张总’就是本案主犯刘越,侦查人员跟踪追查到他和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入住的酒店,查清了他们的真实身份,确定他们都是广东普宁人。”据此,本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锁定。
  虚假注册,监管乏力
  主犯刘越,42岁,小学文化水平,在深圳从事多年地下钱庄非法交易。后因深圳多家商业银行提高了公对私转账业务的申报审核门槛,该团伙于2008年8月将“业务”转至海南。他们以深圳一家投资公司做掩护,使用在深圳购买的20张身份证,先后在三亚、海口委托代办公司注册了20家工具公司,并在海南某商业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开通网络银行。2008年10月,该团伙利用在三亚注册的20个工具公司账户做起了为“客户”套现的“生意”。
  这20家无员工、无办公场所、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成了刘越等人的敛财工具。他们在深圳的投资公司接到“业务”后,将“客户”对公账户中的资金转入在海南注册的工具公司的对公账户中,再通过网银转入个人工具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一笔笔来历不明、动辄上千万元的资金,就这样在这个地下钱庄里“自由”流转。
  在转钱过程中,该团伙通过扣留或让“客户”另存其他账户的方式,收取交易金额0.4‰―3.5‰的手续费,以此牟利,同时也满足了“客户”规避人民银行和税务机关监管、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
  “代办公司代理注册20家工具公司时,向工商部门出具了虚假的证明材料,涉嫌虚假注册,应承担法律责任。”办案人员同时认为,工商管理部门应对代办公司加强管理,整治代理市场的经营秩序。
  据警方调查,由于银行规定必须本人凭身份证到柜台开通网银,刘越等人就“偷梁换柱”,用曹斌的户口信息和谢冬伟的照片伪造了一张新身份证,从而达到开通网银的目的。
  据海口市某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偷换照片伪造的身份证,银行目前很难鉴别出来。“通常只要身份证号码真实有效、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上的照片吻合,就可以办理开户业务”。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侦系主任陈祥民表示,身份证丢失一年多后还能在银行正常使用,凸显出当前公安机关在身份证管理方面的漏洞,相关部门应当完善这方面的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可以先建立通报制度,对已挂失或失效的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应及时通报给金融、工商、铁路等部门。而后逐步实现公民身份证信息联网管理,即行政执法部门、金融机构等能通过与公安机关的联网系统及时获取真实的身份证信息。”陈祥民说。
  法律漏洞:危害大量刑轻
  在本案的侦办过程中,一条长长的利益链条也被公安机关揪了出来。“点多面广、资金性质复杂是这起案件的一大特点。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上游资金账户2337个,下游资金账户4373个,这些账户的资金性质难以确定,其中有些可能是灰色资金或违法所得。”办案人员介绍说。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海南涉嫌地下钱庄交易的远不止这20家空壳公司账户。在海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记者还看到一份长达数十页的“1.29”案件办案总结,其中罗列了该案涉及的多起经济违法行为,有些涉嫌犯罪的已由发生地司法部门立案侦查。
  有关专家表示,地下钱庄的非法提现、汇兑、借贷等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但地下钱庄案具有隐蔽性强、涉及面广、取证难度大、办案周期长、办案成本高等特点。陈祥民认为,针对此类案件特点,应提高金融机构对案件侦办的配合程度,加强公安机关的省际协作。“‘1.29’案的成功侦办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金融机构的密切配合和鼎力支持,同时也得到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十几个省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为及时、全面地获取证据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公安部对此案的侦破工作予以了肯定,“该案认定的非法经营金额是目前全国已破获的同类案件中最高的。在侦破过程中,警方在非法经营额的认定方法上开拓创新,突破了传统的取证方法,有效节约了侦查资源,为今后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现实情况表明,地下钱庄案件的侦办难度很大,相比之下,非法从事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获利丰厚,而刑法规定的起刑点较低,以非法经营罪入罪,量刑不会很重。这就导致了犯罪成本过低,不利于打击犯罪和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对此,陈祥民建议,应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对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行为实行单独入罪。设置相应的法条,明确相应的罪责,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整体处罚力度。此外,还应对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实行倒查机制,加大对这些部门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到,工商年检制度、税务年审制度形同虚设。如果工商部门认真核查,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空壳公司的行为就不会成功,而只要税务部门履职到位,这种空壳公司也很难作为洗钱工具被犯罪分子操纵。”
  编辑:尹洁 美编:黄浩 编审:吴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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