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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儿子“株连”的父亲们_儿子的女朋友被父亲给那个了的小说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2012年2月24日,合肥的中年男人陶文被人扔进了网络的汪洋大海里。在此之前,他已经在一桩案件的泥潭里挣扎了5个多月。让他陷入困境的,是其独生子陶汝坤。和陶文同病相怜的父亲,还有陕西的药庆卫、北京的李双江、河北保定的李刚。在最近这两三年内,他们先后收到了自己的儿子送上的“礼物”。这份“礼物”叫做 “教子无方”。这些事业有成的父亲,为什么没能在教育孩子方面取得同样的成绩?如果说他们身为人父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失败之处,那么,他们失败在哪些方面?
  
  为儿子的错误“买单”
  
  2011年9月17日傍晚,一个惊雷般的坏消息在陶文的耳鼓中炸响。他的独生子陶汝坤把一个名叫周岩的女孩子烧伤了。由于伤得很重,女孩儿已经被120送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救。
  陶文是合肥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他的儿子陶汝坤只有16岁,和那个被烧伤的女孩儿周岩同龄。在上初中的时候,两个孩子一道就读于合肥一所口碑不错的中学。周岩是个乖巧漂亮的姑娘,她曾因给陶汝坤补课到过陶家,陶文对她并不陌生。
  事发第二天,陶汝坤被警方带走。那时,周岩尚在重症监护室。对儿子爱恨交加的陶文夫妇选择了积极救治周岩。从周岩住院到出院的3个多月时间里,陶文夫妇一直“怀着赎罪和伤痛的心情竭尽全力救助周岩”。他们先后为周岩支付了33万多元医疗费用。为了方便周岩的父母照顾女儿,在周岩住院期间,他们还在医院附近为周家租了一套房子。
  在周岩出院两个月之后,久久等不到“伤情鉴定”的周岩亲人在网络上放了“一把火”。2012年2月24日,他们在合肥当地一家知名论坛贴出了《安徽官二代子女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帖子,而周岩的母亲李聪也开通了微博播报“案情”。
  网络上的这把“火”很快就烧到了陶文夫妇。他们被“人肉”,被几万人侮辱谩骂。面对呼啸而至的谩骂浪潮,陶文在开通微博并发帖“灭火”自救的同时,一直没有回避自己的责任。他说:“由于教子不当,我孩子犯下如此罪行,我只有尽力赎罪。”面对网友对他干扰司法的担忧,他回应道:“虽然双方在协商赔偿,但从事情发生到目前为止,案件一直在按司法程序进行,陶汝坤一直关押在看守所,他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我也绝不回避我应该承担的责任。”
  面对周岩后续治疗的争论,陶文夫妇承诺“愿意继续为周岩治疗”。
  在这波网络舆论的呼啸声中,陶文夫妇双双向单位告假“处理家事”。在5个月的坚持和网络风暴的冲击下,他们一定累了,也痛了。
  如同陶文一样,李双江也经受过这样的“累”和“痛”。在陶汝坤把燃油泼向“女友”并点燃的9天前,李天一和一个伙伴合伙把一对夫妇打伤了。李天一是一个“90后”,作为老来得子的李双江的掌上明珠,他不仅写得一手好书法、冰球打得出众,而且是人人称羡的“少年钢琴家”和小留学生。这个多才多艺、礼数周全的“好孩子”却在顷刻之间成了对他人挥拳的“暴力少年”……
  对陶文、药庆卫、李双江、李刚这些父亲来说,儿子们送上的“礼物”猝不及防。令人欣慰的是,在儿子闯祸之后,这些父亲都选择了担当。
  出生于1996年4月的李天一和出生于1995年4月1日的陶汝坤,在案发时都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尚不满16周岁的李天一无须承担刑事责任,而已满16周岁的陶汝坤则必须为自己伤害周岩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作为儿子们监护人的李双江和陶文夫妇来说,他们都要为儿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虽然陶汝坤事发时年满16周岁,但是由于他“没有经济能力”,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承担对受害人周岩的赔偿责任。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中国城市孩子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担责。不要说未成年人陶汝坤,就连已经成年的药家鑫和李启铭也是如此。在他们闯祸之后,要由父母竭力甚至倾家荡产去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和李启铭的父亲李刚已经不用为儿子的犯罪行为“买单”了。但是,或许出于对儿子减轻刑罚的考虑,也或许出于对死者和伤者一方的“不忍心”,李刚对儿子伤害的死者和伤者都给予了充分补偿。在为儿子们善后之时,如果说李刚的行为令人赞同的话,药庆卫的行为则令人唏嘘。在药家鑫一案一审开庭前,他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要为对方“赔偿30万元现金另加一部车”,但因受害人代理人张显的“极力阻挠”未果。在药家鑫被二审法院维持死刑判决下达的第六天,药庆卫去看望了张妙的父母和孩子并给他们“留下20万块钱”。事情至此,他们已不是为了减轻儿子的刑罚,而是希望张妙的在天之灵“能宽恕药家鑫”。
  遗憾的是,药庆卫的那20万元被退回并在8个月之后引发一场“要钱风波”和一场官司。
  
  父亲们“很受伤”
  
  当26岁的张妙伤于药家鑫的车轮、死于他的刀下,谁能想象她的亲人的悲伤有多深、愤怒有多大?美丽乖巧的少女周岩转瞬之间被曾经的恋人烧得面目全非,她的亲人如何接受这一现实?河北大学校园里那个玩轮滑的大一女生如花的生命,因醉驾的李启铭那重重的一撞而陨落,对她的父母和兄长来说意味着什么?
  肇事者心中巨大的痛苦和愤怒一旦“决堤”,首先受到冲击的就是肇事者的亲人。
  对药庆卫和陶文这样的父亲来说,他们需要面对的不仅是受害者及其亲属,还要面对如同沙子一样簇拥在社会这个海洋周围的网友。
  如果来一场“近年来受舆论伤害最重的父亲”的评选活动,药庆卫的名字一定高居榜首。
  自2010年11月28日《扬子晚报》刊登了题为《西安一大学生撞倒行人后连刺伤者8刀致死》的报道、讲述了药家鑫一案的来龙去脉后,药庆卫就感受到了“株连”的威力。
  这股力量,来自药庆卫并不熟悉的网络世界。在那个世界里,“身居要职”的药庆卫“负责军品采购”,有四套房产(现在居住的那套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是个“蛀虫”。
  在“听话”的传统教育下成长的药庆卫,面对网络上的舆论怒涛,一开始选择了沉默。但是,他的默不作声让他成了受害者。
  为了抵挡来自网络的明枪暗箭,在药家鑫一案二审结束之后,药庆卫开通了微博。他通过微博表达歉意、说明情况,试图让网友了解自己的真实情况。然而,虽然他做出种种努力,包括给张妙的父母和孩子送去20万元,但是,宽恕和谅解的来临十分艰难。在儿子被执行死刑后,药庆卫写下这样一条微博来表达悲愤之情:“药家鑫现已用他的生命做为赎罪。但网上仍有某些对我们夫妇进行人身污辱和攻击的言论。和此前一样,甚至有些还完全是不实言论。”
  一个人犯死罪,这个人的家族成员也要被判死罪。在中国古代社会,这叫“株连九族”。如今,这一恶法虽然早已退出法律舞台,但它的影响“阴魂不散”。
  随着时间推移,谩骂声浪中开始出现同情的音符。但是,来自受害人一方代理人张显的那些言论,依然深深地伤害着失去儿子的药庆卫夫妇。“亲属因谣言的猜忌使我们孤立无助,我们被沉重的思想压垮了身体。我爱人更是语无伦次,经常自言自语:‘后悔没有给孩子做最后一顿饭……’(她)现已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焦虑症。家里犹如人间炼狱。”药庆卫在2011年8月7日的微博中说。
  随着两名女性的先后出现,帮药庆卫发出声音,网络上的攻击声浪渐渐转化为对他的同情。那两位女子,一位是广东网友“小侯”,另一位是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前者在走访药家鑫父母后写下了博文《药家鑫案后记》,后者在中央电视台《看见》栏目做了一期专题节目《药家鑫案中的父母》。从小侯和柴静公布的文字和图像中,公众赫然发现,药庆卫也是一位有血有肉的父亲。他没有出现在儿子的庭审现场,是因为患有心脏病。
  从某种意义上说,以“集体狂欢的方式”把药家鑫处死,成了不少人的“痛点”。
  陶文没有重复药庆卫的“错误”。在受害方动用网络武器后,他第一时间利用网络展开“危机公关”。在受害者母亲开通微博的次日,他也开通了微博;在受害者那方发帖讲述自己的遭遇后,他马上发帖跟进。因为他的作为,舆论很快就从失之偏颇回到了应有的平衡。
  这也得益于刚刚经历了药家鑫事件的网民和媒体,在对待陶汝坤事件时多了几分理性。而一些媒体评论人和陶文单位的领导也及时拨开了公众面前“陶文是高官”的浮云,让他归位于一方当事人。
  对陶文来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李刚和李双江,也一样很受伤。在网络上,他们和药庆卫、陶文一样,都被描述成贪官污吏。他俩甚至一道被编排进了一副对联里――上联:恨爹不成刚。下联:怨爸不双江。横批:投胎姓李。
  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成了公众发泄对某个阶层不满的替罪羊。
  
  儿子们的“归宿”
  
  药家鑫、李启铭、陶汝坤和李天一,是被网络世界千夫所指的“官二代”、“星二代”。
  在关涉上述四人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网络舆论无一例外地对他们的“名爹”干扰司法的问题表现了极大的担忧。如今,为父亲带来灾难的四名儿子,除陶汝坤在看守所里等待法律的审判外,另外三个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从已经有结果的三起案件来看,没有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显现被“名爹”干扰的迹象;相反,药家鑫案和李天一案有被舆论声浪“干扰”的嫌疑。
  药家鑫案被曝光后,喊杀声响成一片,经久不息。这个21岁的年轻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有网民认为他死有余辜,一些学者则认为他是“被以集体狂欢的方式处死”。药案其实有两条路可走,赔钱或偿命。药家鑫案也有“赔钱”的可能,遗憾的是并未变为现实。
  “杀人偿命”是一种带有冤冤相报色彩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法治进步的障碍。由于刑事案件的制造者大多是“无产者”,刑事案件受害者一方“人财两空”的状况在我国是一种常态。不少受害家庭生活为之陷入困顿,如何告慰受害者成为一道司法难题。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犯罪者家庭对受害者的积极赔偿而达成谅解,一方面使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另一方面对加害者适当减轻处罚,在一些个案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果张妙家人接受药家“30万元加一辆车”的补偿,药家鑫获得法律许可的“死缓”判决,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优于现在的结果。
  虽然未能出现“最优”的结果,药家鑫案终将在司法进步方面留下印痕。
  当15岁的李天一被“收容教养1年”的处罚决定公开后,公众惊呼处理得太重了。那些在网上“发言”要求对这个孩子严厉处罚的人们是否意识到,所谓的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遏制司法腐败,也可能导致严刑峻法――而“轻刑化”是保障人权的福音。
  在药家鑫等四人中,最早触犯法律的是李启铭。这起轰动一时的“河北大学校园肇事案”,随着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30日下达一审判决而落下帷幕。判决认定,李启铭在醉酒驾驶过程中,致河北大学两名女生一死一伤,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是,“鉴于李启铭的家属积极赔偿死者46万元、伤者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李启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李启铭一案的判决结果下达之后,很多人质疑判得太轻。但是,如果理性地从李启铭父亲的赔偿努力、死者和伤者两个家庭获得补偿、我国刑罚轻刑化等方面全面考量的话,这是一个经得住时间等因素考验的判例。
  从李刚的角度看,由于李启铭已经成年,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李刚把民事责任揽过来,倾尽全力地赔偿受害方,主要是为了司法机关能减轻对儿子的处罚。对在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中失去如花生命的死者陈晓凤的亲人来说,纵使李启铭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女儿亦不能复生。对司法者来说,最大限度的赔偿是能给予受害者亲人最现实的告慰――让他们的生活能够继续。最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李启铭的家庭和陈晓凤的亲人都能接受的结果;另一个效果是“化解仇恨”,让遭受重创的公民有力前行。
  到2012年3月1日,合肥少女周岩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的结果公布。同一天,陶汝坤一案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舆论的推动之下,陶汝坤一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对陶文夫妇来说,他们的苦旅还远未到尽头。一方面,烧伤治疗是个花费巨大且时间漫长的艰巨过程,他们在周岩继续治疗方面需要物质上的极大付出;另一方面,令他们爱恨交加的独生子还在看守所里,他要领受什么样的刑期很难预知。
  因为儿子们的归宿不同,四位父亲的心境一定不尽相同。在这四位父亲中,药庆卫的现状最为悲凉。他和妻子失去了独生子、付出了健康,空留一腔遗憾――别人的孩子犯了再大的错误,还有改正的机会,但这样的机会永远不会属于他们的儿子了。
  
  他们错在哪里
  
  2011年9月8日,李双江到医院看望被儿子李天一等人打伤的彭先生时,眼含热泪对受害者说:“子不教,父之过。” 在那条道歉的微博里,陶文也痛陈自己“教子无方”。说起对于儿子的教育,药庆卫更是泪如雨下。
  来自《京华时报》的报道显示,陶文并不是合肥本地人。自198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合肥市审计员工作后,20多年来通过“认真勤恳”的工作,他从一个小职员奋斗到了办公室主任的职位。由于在事件中陶文“出面”较多,人们对他的夫人所知有限,只知她是合肥市规划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可以想象,一名女性取得这样的成绩,背后需要付出多少?
  如果媒体报道的情况属实,陶文夫妇取得的工作业绩在某种意义上付出了对儿子教育失职的代价。陶家所在小区一位女士告诉前往那里采访的记者:“陶文夫妇因为忙于工作,陶汝坤从小就被丢给了爷爷奶奶。父母忙于工作对他教育不够,导致他有点儿孤僻和偏激。”
  陶文眼里的儿子陶汝坤“外表看起来是个大小伙子,但心理依旧非常不成熟,自控能力极差,最终走上了极端的道路”。
  从陶文对儿子的描述中,可见他们对孩子进行“心理抚育”的缺失。按照心理问题专家李玫瑾的观点,对孩子进行心理抚育的最佳年龄是0~12岁。陶文夫妇显然错失了这一时机。
  如果时光可以倒转,陶文夫妇一定会重新分配花费在自己的事业和抚育孩子方面的时间比例。但是,对他们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如果”。
  如果没有发生“八刀夺人性命”的事情,药家鑫的父亲是成功的――儿子形象俊朗、修长的手指下流淌着美丽的音符――尚在读大学就已经成为他人的钢琴老师。
  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药庆卫和妻子几天几夜不睡觉,反思自己的教育失败在哪里。回想儿子在法庭受审时说到的“为了练琴挨打”、“被关在地下室一个多月,看不到希望,想自杀……”等话,药庆卫意识到自己平时管教孩子“过于严厉”,“父子错失了交流的机会”。这种严厉教育往往能够催生学业上的成果,但是,孩子很难从中学会如何承担责任。也正是因为这种“严厉”,导致发生车祸后药家鑫选择了逃避责任――逃避的方式是杀人灭口。用药庆卫的话说:“我平时管教孩子过于严厉,令孩子在犯错之后害怕面对、不懂处理,最终酿成大罪。”
  关于李启铭的家庭教育,公开信息很少。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他的处理方式也是逃避责任。
  琴棋书画,用在李双江夫妇教子方面一点儿也不夸张。但是,如同陶文夫妇一样,他们没有教会孩子“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陶汝坤事件曝光后,评论者姜泓冰说:“真正支撑这个少年的犯罪心理基础,恐怕却是因为在成长的道路上从没有人教会他们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的权利。”
  父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仅仅是事业上的榜样吗?如果没有敬畏规则、担当责任的教育为地基,事业的大厦如何搭建?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2年3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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