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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改_青海医改之“方”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青海省作为一个西部地区欠发达省份,同样面对着繁复的各类民生支出责任,当地自推行医改以来,如何以有限的财力支撑起这项艰巨且重要的工作呢?      投入换机制
  在财力薄弱的情况下,3年来医改投入年均递增27.19%。
  实现了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面对老百姓最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青海首先在全省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4243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实行零差率销售。
  立药品省级集中采购机制。2011年青海省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及医药耗材全部实行省级统一集中采购,隶属省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药品采购中心,全面开展招标、采购、配送、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招采中一律免收标书费及保证金。省财政对基本药物采购给予了1500万元的周转金支持,非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通过医疗机构预付方式解决,并对药品采购活动按批次所需费用给予了专项安排。2011年全省实行集中采购药品后,药品及耗材价格总体降低了49.45%,改变了以药养医的状况、同时减轻患者负担。
  建立了稳定长效的政府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全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经费缺口以及增加的村医补助经费;村医补助由每个村卫生室每年农业区5000元、牧业区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同时,每个村卫生室按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公共卫生经费按人均40%比例拨付给村卫生室,并鼓励村医自种、自采、自制中草药增加收入;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统一调整一般诊疗费标准为8元,城乡居民医保支付7元,个人仅承担1元,确保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网底功能和医疗收费的规范性。
  建立了新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人员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动态调整,人员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实施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分配机制。
  建立了富有活力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支持西宁市、格尔木市开展以“四分开”为主要任务的改革试点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14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人员总量核定、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经费补偿机制等10个方面的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服务全覆盖
  强化硬件建设。在各级财政积极支持投入下,全省40个县级医院、94个乡卫生院、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1个村卫生室得到改造建设,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周转房建设试点,三级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同时,建立了村卫生室管理运转补助机制,专项安排村医工作补助、培训补助,并为青南地区乡镇卫生院106辆流动服务车按年1万元安排运转补助106万元,为环湖地区乡镇卫生院安排购置流动服务车补助350万元。
  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4.4%、92.5%和96.13%,比国家规定要求超额完成4.4、2.5和6.13个百分点。
  提高医疗保障筹资标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由154.3元和220元提高到了300元,青海财政补助资金比国家规定要求超出60元,实行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五统一”,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城乡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1%。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了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8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增加到25元,公共卫生服务受益面明显扩大。建立了全省城乡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补助制度;支持扩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补服叶酸、两癌检查及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财政补助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2.64 %,超出国家规定22.64个百分点;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完成率达251.8%,超出国家规定151.8个百分点。
  
  管理标准化
  公立医院改革没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没有现成的路可走。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青海财政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试点公立医院经费补偿办法》,建立了五项机制。
  收入上缴财政,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设立财政专户,将业务收入全部缴入县级财政,财政编制综合收支预算。
  规范项目,合理确定收入和支出。规范收支项目,按标准核定人员及公用经费,按医疗成本核定业务及其他项目支出,并设立一定的药品周转金。
  核定绩效奖补资金,建立考核机制。为充分调动公立医院的积极性,在确定综合收支预算时,应核定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可采取先预拨后考核的办法,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年终前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医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均次门诊和均次住院费用等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按照相应的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奖励补助。
  逐步化债,规范举债管理。认真审核锁定以前债务,明确同级政府和公立医院化债和借贷资金管理责任机制。
  强化财务,加强成本控制。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编制分析、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制度,按照成本定额及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进行控制。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强化财务管理。同时,在两个县级医院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本文内容由青海省财政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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