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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进入扩围期_房产税扩围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中央政府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坚持暂时性的限购等政策措施,但必须做好短期行政措施的退出和长期的税收等有关市场制度接入的准备工作。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相关内容中,“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内容,基本延续了去年报告中“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与“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基调。其中,“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被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是继“十二五”规划提出扩大房产税试点后,中央政府再次强调房产税工作。同时,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中也提出“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的信号释放预示着房产税的全面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以税代控的美好愿望
  3月14日,温家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总理强调,现在的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
  关心房地产的人们从中央政府的表态中嗅到了对2012年楼市调控将继续从严的政策信号。这波始于2010年的房地产系列调控措施,被业界形象地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
  以“房价合理回归”为目的的调控政策,涉及土地、信贷、税收、供给、需求等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以限购、限贷为首的系列措施,基本遏制住了各地楼市的投资、投机需求。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调控政策的威力仍在持续。截至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环比重新出现上涨的城市仅有济南、贵阳、西宁、包头4个,但涨幅均未超过0.1%;45个城市房价环比下降,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楼市跌幅均为0.2%。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11个,涨幅均未超过0.4%。
  与环比数据相比,同比政策更能显示调控政策的效果。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房价比去年同期下降的城市有27个,比1月份增加了12个;北京、上海、深圳3地的房价同比分别下降了0.5%、0.6%和0.2%,终结了一线楼市同比上涨的态势。二手房房价下降的城市比去年同期多了7个。
  对于依靠土地财政的城市来说,调控政策犹如一双巨手,扼住了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在应对楼市成交量低迷、资金压力大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并不比开发商轻松。个别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拿出对策缓解楼市调控政策带来的影响。据统计,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约有18个城市出台了楼市“微调”政策,涉及限购变化、土地出让、普通住宅标准、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其中,芜湖、成都、上海等明显为限购“松绑”的政策措施均被住建部紧急叫停。
  过往的经验表明,每到楼市调控政策初见成效时,就会有地产商叫苦缺钱、缺政策,此时,有关“限购令”是否会退出的争论便成为坊间热议。两会召开前,有房地产企业负责人通过不同渠道发表呼吁高层救市的言论,认为楼市调控“用药过猛”,应允许地方政府对政策微调。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央政府调控楼市的底线不容挑战,从紧政策至少在近期不会放松。
  限购令出台近两年来,引发了对于房地产这一市场究竟应该用行政手段还是市场手段进行调控的争论。某些市场派对这样的行政干预措施嗤之以鼻,指责政策破坏了所谓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自由交易和配置资源职能。毕竟,限购政策作为行政调控手段,是“临时性举措”而非长效机制。如何实现从过渡性、临时性调控政策,向长期化、制度化的体制机制转换,已成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者们思考的问题。而房产税改革成为众多专家认为最能够有效替代限购令的政策。
  “中央政府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坚持暂时性的限购等政策措施,但必须做好短期行政措施的退出和长期的税收等有关市场制度接入的准备工作,中国将把住宅房地产以居住为主,打击投资的调控政策初衷和思路长期化。”国务院参事、金融专家夏斌认为。
  在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看来,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采取限购等行政管制是有必要的,但是等市场步入正轨后,政府限购令等政策就会放松,进而用税收来替代。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陈国强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税改革的实施,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形成正常稳定的地方财源,也会使调控长期化和常态化。更重要的是,房产税既能体现对购房者个人消费权利的尊重,又能通过差别化的征税体现土地及城市资源的公平分配。
  
  房产税的降价效果
  房产税既是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又承载着公众对其调控房价的期待,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各种利益关系需要协调。如果施行房产税,那将是一项长期的调控手段,其最终目的是让住房回归其居住的本质,不再成为投机炒作的筹码。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正式启动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这为国人检验房产税的效果提供了观察路径。
  在重庆,房产税启动之初的几个月内,确实对市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部分开发商作出反应,将旗下楼盘定价调整至应税价格起征点,即9941元/平方米以下,并以“购房免房产税”为广告语进行营销造势。几个月之后,随着舆论对房产税关注度的降温,这种反应开始弱化。多数市场人士发现,除了心理、预期上的影响,“房产税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其实不太大”。
  重庆市中原地产副总经理何伟坚认为,房产税设定的征税范围实际上很窄。若以9941元/平方米应税价格线计算,再扣除100平方米或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内,“有些区(比如南岸区)基本上没有一栋房产需要缴税”。
  而重庆政府方面普遍认为,房产税试点一年来,的确发挥了调整住房市场结构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两会期间谈道:“重庆试点房产税一年后,效果非常好。”他建议今年在全国推广或多一些城市试点房产税。
  “房地产调控也应从行政性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杠杆为主。重庆自从去年试点房产税以来,在申报的一个月里,符合征收房产税的房屋有97%都收上税来了。这一年,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这是好的市场导向,重庆为全国探索的这件事是有效成功的。”他说。
  此前,黄奇帆还曾表示,重庆虽然没有出台房地产限购调控举措,但因为有房产税的作用,使购房者在选择上倾向于不交税的普通商品房,促使高档房供应量明显下降。
  而对于上海试行房产税的情况,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认为,效果并不明显,“至少征收房产评估价值的1%才有一定效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认为,上海通过此次税制的具体设计,取得了很好的实际调节效果。“上海多年苦恼的问题就是大家都倾向在中心区里面购置不动产。而这次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里面设计了一个很小的杠杆,即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的税率是0.4%,这个些微的差距就使成交大量被引流到周边区域。”
  贾康还表示,认为重庆、上海试点成效不足只是表面的认识。“重庆和上海两地的高端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这是很明显的正面效应。”他说。
  
  争议中推进试点
  3月18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表示表示,今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以后,政府高层的再次表态意味着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已是大势所趋。而且,经过一年的沪渝试点,房产税改革的政策准备已基本就绪。
  刘桓预测,今年我国房产税试点应该会有扩大试点城市名单的举措。增加的试点城市中,很可能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这些城市商品房投资价值高,房价涨幅依然较快,需要房产税配合限购政策同步施行。”
  “房产税的推广从技术层面看已经没有障碍,但其最大难点是既得利益者的阻碍。”贾康说,“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场上存在诸多央产房和小产权房,如果没有一套相对稳妥的解决方案,将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
  同时,增加税收是一柄双刃剑,开征房产税是否会增加普通民众的税负压力,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否对楼市调控起到积极作用等疑问,仍让房产税争议不断。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再次重申不赞成征收房产税的态度。
  许善达说:“上海、重庆两个城市房产税试点一年了,到现在我还没有看到有哪个城市表示要跟进的。目前房产成为了一个主要消费内容,而中国城市化率还不高,如果强制以房产税来抑制房产消费,对于消费的负面作用也是很大的。目前房地产占投资3成以上,对于GDP贡献度很高,如果开征房产税会给经济增长带来直接负面影响,这无可回避。”
  此外,房产税针对的是所有权,市民购买房子实际上是购买最高70年的使用权,并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这在征收主体上本身就存在问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现有条件下,房产税改革如果不与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就等于重复征收。
  然而,除实施标准、细则等尚存争议外,个人住房信息不透明、不联网也是扩大房产税试点的障碍之一。一直以来,信息采集系统的不完善被认为是房产税推行的主要技术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认为,目前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缺乏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将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一直困扰房产税征收的住房信息采集系统不完善的局面有望被逐步打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此前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是2012年的工作重点,“要克服困难、加快推进”。他表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不仅对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有重要意义,对社会稳定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今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实现与住建部联网。各省区市以及其他设区城市争取2013年实现全市、全省联网。按照规划,住房信息系统将由住房监测分析、住房公积金监管、住房保障监管三大应用系统构成,此外,还包括系统运行监控和安全管理中心。
  据悉,住建部已经初步完成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并开始启动了部分重点城市与住建部的联网工作。目前,浙江省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其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已经开通,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五市已实现联网传输。而这些位于沿海地区的城市以及一线城市未来有可能成为房产税扩大试点的地区。
  “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有助于房产税的推开,而且将推进所有税制改革。”刘克崮建议,未来应建立一个覆盖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信息的数据库,直接归国务院管理,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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