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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与管控孰轻孰重] 品质管控激励制度

时间:2019-02-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折扣本来是一种正激励手段。而厂家在激励经销商的时候,也希望他们配合做好市场建设工作,按照厂家的游戏规则玩,于是往往对折扣增加一些附加条件,如不能窜货、乱价、拖付货款、销售竟品等,所以折扣还有另一层职能,即市场管控。
  在企业的不同阶段,折扣的功能重心应有所不同。
  
  1.市场建设初期,多侧重激励。
  在这个阶段,经销商是厂家进入区域市场的的“入场券”,厂家对渠道还没什么掌控力,折扣的控制职能很弱,只能注重激励,比如折扣力度大、兑现时间短等。
  这时厂家的目的比较单纯,如达成交易、卖出更多、更快收回货款、捆绑滞销或利润高的产品,多用价格打折、数量折扣、现金折扣或捆绑折扣等形式,发展到极端就是“底价操作”。
  
  2.随着企业在市场上站住脚跟,渠道掌控能力增强,折扣的管理职能就逐步强化起来,折扣逐步转变为“以激励为主,兼顾管控”。
  在百事可乐成熟市场的折扣政策中,除了销量折扣(年扣、季度奖励、年度奖励)外,还有专卖奖励和下年度支持奖励。除年扣为“明返”外(在合同上明确规定为1%),其余四项奖励均为“暗返”,这就增强了折扣的管控职能。
  
  3.当厂家对渠道掌控很有信心时,折扣政策的管控职能便会更加突显,而与销量的关系不大。
  比如维护价格体系。有的企业可以“平进平出,事后兑现折扣”,给经销商的供货价就足经销商的出货价,经销商没有价差利润,其利润完全取决于厂家兑现折扣。这样中场上的产品价格就能保持稳定,防止了窜货杀价。
  又如市场建设。厂家可以针对市场建设的一些过程性指标,来设立折扣政策,如铺货率、全品项经营、遵守市场秩序、专销、积极配送等。
  有的厂家这样制定折扣政策:经销商完全按公司的价格制度执行销售的,折扣2%;超额完成规定销量的,折扣1%;没有跨区域销售的,折扣0.5%;较好执行市场推广与促销计划的,折扣1%;没有乱价窜货等行为的,获得至少2%以上的折扣;通过各种不规范手段把销量冲上去的,也只能获得1%的折扣,销量越大,越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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