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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集约经营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启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你有什么启示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现代农业集约经营是针对综合集约化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等不同形式和特点而提出来的。近代的工业革命使农业集约化经营开始出现,中国的农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只有大力推动农业集约经营,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惟一出路。
   【关键词】 集约经济 中国农业 可持续发展
  
  1. 农业集约经营的重要性
   农业中的集约经营,是指在同一土地面积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进行精耕细作,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来增加农产品总量的一种生产方式,是与靠广种薄收来保持或增加农产品总量的粗放经营相区别的一种经营方式。它在各国的发展几乎是和农业商品化同时进行的,因为只有在农业商品生产发展的条件下,农业劳动者才更加需要通过增加投入、扩大生产能力来增加单位面积的收益。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随着人口的增多,耕地资源十分有限,而且后备的耕地资源开发困难加大,实行集约经营,增加投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产值,就显得十分必要。
  2. 国外农业集约经营发展概况
   2.1国外农业集约经营的政策引导形式 国外政府对集约经营不是就农业抓农业,而是从多方面采取政策加以引导,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信贷支持政策。如美国农民家计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及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这类金融机构被政府严格控制,政策性浓厚,一般不吸收存款,从政府获得较多的资金,主要发放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的贷款;农业补贴政策。发达国家农业补贴多,形式各异,从生产区域看,农产品过剩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中的大部分,把补贴主要用于控制和调节农业生产;政府给以优惠政策。西方国家的农业发展选择了农场家庭经营和在此基础上的非资本化的合作道路,农业集约经营的农民合作社成为解决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的有效形式;制定法规促进集约协调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农业的集约经营,一些国家在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中依据法律按程序行使权力;低税收政策。美国在1982年以前对实行集约经营的农场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6%,而个人高达70%;农业集约经营自我保护措施。许多国家农业系统以法律为依据,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如今同契约关系、风险防范基金、保护价格、生产资料服务等。
   2.2国外农业集约经营的产加销类型 公司加农户。主要由大的企业或公司直接介入,农场可增大投资强度,扩大生产规模,将农业同产品加工贮运、销售以及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销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经济体系;工业、商业及农业企业加农户。这种以资本股份形成的联益公司,对外联系面广,联合的企业涉及面大,但一般以1~2个控股企业为核心;农协加农户。以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和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科教加农户。科技进步与广大农民群众之间没有一条天然通道,需要科技搭桥,农民不可能主动研究和采用新科技,而必须通过教育、科研和推广等部门的宣传、示范和协助,才能逐渐采用新科技;合作社加农户。合作社的农业服务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准备了多种用品和服务项目,农业生产者可以从附近企业内取得他们所需的一切。
   2.3国外农业集约经营的社会化服务 农业集约经营的开发离不开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国外的农业服务组织机构可分为三类,即政府组织、合作组织和私营机构。其中政府服务组织的影响最为主动,往往对其余两者有引导作用,而农民合作组织是集约经营服务的主体。各国服务体系的结构虽然相似,但又各有特色。一般农业服务企业包括国家机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体系)、合作社机构(农业信贷体系、农业供销、加工和科技服务合作社)和私人企业(包括由工业企业垂直联合组织的农业综合企业等),它们之间没有固定的组织体系,没有统一的领导和规划,各企业的服务内容和规模都是根据农业生产需要,以合同、协议形式确定下来,并彼此衔接成一个组织体系。这个体系的结构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不同需要,随时调整,显得十分灵活。
  3. 国外农业集约经营对中国的启示
   3.1农业集约经营的历史要求 中国农业发展的目标一定要建立在自己的农业、农民、农村的基础之上,做到粮食安全、农民走向小康、保护生态环境,解决好这三件大事,就能使农业为国家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粗放经营转变为集约经营,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转变。实行这个转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继续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的迫切要求,对于满足城乡居民生活不断增长的消费要求,为工业提供更多的优质原料,尽快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农村工业品市场,实现小康目标,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3.2农业集约经营的历史要求和发展地位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集约化经营之路。第一,集约化经营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发展总是不断朝着集约化方向发展,只有集约化经营的农业,才能使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同社会对农产品需求的扩张性得以衔接,从实践上看,世界上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其农业都经历了一个从粗放到集约经营的发展过程。第二,集约经营可以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矛盾。我国农业发展存在人地矛盾、产需矛盾、质量矛盾、环境矛盾、效益矛盾、产出矛盾等,解决上述矛盾,最佳选择是搞好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因为实行集约化经营,可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弥补耕地不足;可以运用先进技术,增强人们控制自然的能力;可以提高单位面积,不断改善生产结构;可以发挥自然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力,从而走出一条速度和效益并重的发展之路。第三,集约经营发展在现阶段的条件已经具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农业集约化经营打开了通道,科学的不断发展,技术的日益进步,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为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提供了契机,尤其是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已引起各级领导、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积累了不少集约经营的经验,且有许多自然的优势,只要人们统一认识,明确方向,认准目标,就一定能使我国农业的集约经营跃上一个新的台阶。第四,集约化经营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由之路。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是指在同一经营对象和范围内投入更多、更集约的资金技术力量,建立强大的基础设施,从而使农业像工业等产业一样建立在稳定可靠的运行基础上。农业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一部人类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都是由粗放型、掠夺式经营逐步走向集约化、科学化经营的发展过程,农业实行集约化经营,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五,集约化经营是农业走向市场的必然。目前我国市场化程度还不很高,一方面,农产品商品率不太高,而且很多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投资仍然由国家经营和垄断。另一方面,农民对市场还不适应,农业产供销的矛盾无时不在困扰农民和国家。从根本上讲,这是社会主义市场与过度小型、分散的农户经营之间矛盾的表现,解决的办法,除了加强市场建设和国家宏观指导外,根本的办法是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空间,建立直接连接市场的供、产、销、运、贮服务一条龙体制。第六,实行集约化经营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需要。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也对农业经营的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对农民的主体――农民实行“优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将田地集中在种田能手手中,将农业交给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去经营,无疑这种“优化”必须以实行规模经营为条件,否则便是纸上谈兵。
  3.3提高农业集约经营的基本途径 实行农业集约化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战略。实施这一战略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应该从实际出发,由目前劳动集约为主向适度的劳动集约、适度的资金集约、适用的技术集约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使劳动力、科学技术、物质技术装备等生产力要素,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促进,从而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加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稳定农业自身基础;扩大复种指数,提高资源单位产量;搞好物质装备,广泛应用现代科技;加大投入力度,改变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成品性精品农业,扩大市场占有量;发展乡镇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实行小康目标;加大农业减险投入,建立风险损失补偿体系;加强信息服务,减少集约经营中的损失;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摘自《农业经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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