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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食品安全 开展XX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9-02-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XX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食品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消除不合格食品及食品流动摊贩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划》、《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xx食安委文[201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的通知》(x政办发[2015]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全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流动摊贩食品经营活动的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各类食品经营行为,督促其完善食品经营条件,敦促其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流动摊贩,净化校园周边及**镇城区饮食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流动食品摊贩。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

  三、整治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

  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商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   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大的熟食和面筋食品类的“一元食品”、“五毛食品”进行下架、退市;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及集贸市场门前食品流动摊贩   1、查摊贩是否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2、查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它非食品用具混用;

  3、查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是否配备防蝇、防尘、保洁设施;

  4、查食品小摊贩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四、职责分工  ? (一)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学校周边的餐馆、商店、超市进行专项检查、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求进行规范、指导,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  (二)中心学校督促各学校食堂进行自查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学校内部商店、超市进行专项检查。

 ? (三)城建办对学校周边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食品经营活动的小摊贩进行专项检查,不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间内食品经营的流动摊贩联合镇工商所进行取缔。

 ? (四)工商所集中力量规范农村学校周边商店、超市内的“傍名牌”、“山寨食品”等定型包装食品,并且联合城建办,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监控力度,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的食品流动摊贩。

  五、步骤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1日——1月30日)   各单位组织协助摸清辖区内食品摊贩底数,掌握流动食品摊贩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要在1月30日前完成对学校及周边的流动食品摊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以及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整治工作。同时,为配合整治工作,县派出所要负责有效解决县一小周边街道的交通拥堵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

?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2月29日)   围绕本方案所列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店、副食店、加工、经营单位、流动摊贩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指导,统一标准,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在专项整治阶段食品药品监管所要联合中心学校、工商所、城建办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工作及整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 (三)总结上报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村和相关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县食安办对各乡镇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整治情况作为年终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我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xx镇城区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特别是对重点场所的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不留死角,不遗盲点。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惩,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势舆论。县食安办和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要以正面报道为主,展示整改工作的成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力。要通过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理性消费、安全消费,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 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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