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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_建立和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必要性分析

时间:2019-03-0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法务会计作为法学和会计学的边缘学科,在经济社会中正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文章从四方面分析了在我国建立和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扩大;我国出现的法律会计问题需要法务会计来解决;传统的审计存在诸多不足;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建设需要法务会计。
  [关键词] 法务会计会计信息法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会计信息在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中显现出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由会计信息所引发的民事诉讼的数量也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增长,这一切都加速了法律领域与会计领域的进一步融合,也催生出一个崭新的会计领域――法务会计。
  法务会计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国家,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而产生的新的会计领域。它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接受委托,对经济利益冲突中所涉及的经营、财务事项和经济损失的部分或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计算和分析,形成法务会计报告,从而为法庭或仲裁机构或管理当局提供证据,明确和减轻法律责任或提出管理建议。在我国建立和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扩大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主要用于确定履行经管责任的情况,企业的决策、利益的分配很少依赖于企业自身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处理与使用,主要局限在已明确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会计信息出现问题,其直接经济后果仅仅体现在已明确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这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非常有限。然而,当经济体制逐步转型到市场经济时,会计信息对各方经济利益的影响变得非常直接。一旦产生会计信息使用者认为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或者编制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的严重程度产生不同看法,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这为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环境,反过来,法务会计人员的工作也会对规范市场秩序、减小这种经济后果性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出现的法律会计问题需要法务会计来解决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犯罪案件日渐增多,贪污金额日益加大,舞弊方式也日趋隐蔽和复杂。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必须明确如下问题:第一,会计信息是否虚假的问题。在判断会计信息是否虚假时,会计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依据的标准和得出的结论是不一致的。专业人员判断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制度,非专业人员判断的依据是发生的事实。专业人员强调会计处理的程序是否合法,非专业人员强调会计处理的结果是否真实,二者对同一案件所做出的判断结果是不一致的。第二,虚假的会计信息是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还是欺诈的问题。故意和欺诈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过失只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依据不同判定结论所做出的法律判决是有区别的。单纯具备法律知识或会计知识的人员要做出准确判断是有很大难度的。第三,虚假的会计信息给使用者带来多大损失的问题。会计信息使用者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进行决策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机会损失和持有损失三部分,如何认定这些损失存在很大的困难。
  
  三、传统的审计存在诸多不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及时性、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审计人员的期望值也越来越大。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及时反映企业难以持续经营的有关情况。但由于会计信息滞后于经济活动,会计反映经济业务情况存在时间局限性,以及现代造假舞弊技术水平愈来愈高,注册会计师只能对前期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合法性表示意见,审计的鉴证职能受到了相当大的限制。另外,由于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抽样技术的特有风险,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社会公众对审计人员过高的期望与审计结果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注册会计师往往无法依靠审计准则来为自己做出有效抗辩。法务会计师的出现,不仅可以弥补审计人员在查找和防范舞弊方面的服务功能不足,帮助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程度,减少不确定性和模糊性,还可以作为缩短公众与会计、审计人员期望差异的沟通桥梁。
  
  四、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建设需要法务会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前提,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更加紧密。一方面单纯凭会计知识已经很难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有会计事项,另一方面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还需要通过会计来计量和记录。在对内对外的大量经济交往和交易过程中,经济纠纷案件显著增多且不断复杂化,这极大地增强了法务会计发展的必要性。在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曾遇到过很多会计中涉及法律的问题,或是在法律事务中涉及会计知识的问题,但由于缺乏对实务经验的理论指导,致使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圆满的解决。对经济案件的调查有时虽也吸收有关会计人员参加,或依赖于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会计报表,但由于参与调查的会计人员通常缺乏法务会计的专门知识和经验,所获财务证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受到较大限制,对经济损失的估价也可能失当,从而影响到法庭对案件的公正裁决。
  鉴于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我国目前应尽快建立和发展法务会计,尤其在我国法制建设正逐步走向成熟,市场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今天,我们需要从法律和会计的角度来评价经济利益冲突,从而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盖地张敬峰:法务会计研究评述.《会计研究》,2003年第5期
  [2]顾洪涛:《司法会计基础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3]金银姬崔允铱:浅议法院司法会计鉴定证据.《中国审计证据与方法》,2001年第12期

标签:法务 必要性 建立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