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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规模 民间融资的模式\规模及评判

时间:2019-02-0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本文从主体与目的的差异性入手,将民间融资分为亲友圈互助性、职业化逐利性两种模式:利用理论模型法和抽样调查法对台州当前民间融资规模与结构予以详细测算;同时对其需求、途径、用途、成本、风险等五个方面特征与趋势予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民间融资作出四点客观评判:一是作用非常关键,民间融资是民营企业的“孵化器”;二是成本并不高昂,民间融资平均利率大体合理;三是风险总体可控,民间融资风险应区别看待:四是流向有悖政策,民间资金或进入宏观调控限制行业,希望藉此理清人们对民间融资的模糊看法与观点。
  关键词:民间融资;模式;规模;评判
  JEL分类号:E62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2-0104-05
  浙江台州是股份合作制的发祥地,是全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民间融资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台州民间融资呈现出组织化、信息化趋势,从早期各种形式的“会”逐渐向专业化程度更高的融资组织演变,同时还出现了依托互联网的新型网络借贷公司。为了解在本轮稳健货币政策和流动性收紧的背景下,台州民间融资发展的最新情况,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民间融资的主要模式
  模式一:亲友圈互助性模式
  亲友圈互助性模式是指建立在一定的亲缘、地缘、商缘等关系基础上,亲朋好友之间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体现的是借贷双方之间的互助性,因此,借贷双方关系具有不稳定性。借贷关系可能随时终止或互换。
  这种模式的主要形式有:亲友情的救助救急型借贷,主要是为解决临时的生产性或生活性资金需求。如生产中缺少部分生产资金、生活中遇到生病等意外情况,亲戚、朋友间发生的借贷,这种方式的借贷利率一般很低甚至零息。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圈互助型借贷,主要是发生在业务上有一定往来的朋友之间的借贷,以解决其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亲友圈的投资型借贷,相较于前两种形式,这种形式的资金借贷更多地以一定的盈利为目的,其借款的利率相对稍高,但这种借贷关系不连续、不连贯。亲友圈互助性融资模式是当前台州民间借贷的主流,所占份额达到九成以上。
  模式二:职业化逐利性模式
  职业化逐利性模式是指一些组织机构个人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并以民间借贷作为营生手段的融资方式。这种模式主要形式有:有组织跨界经营的融资形式,如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物资调剂商行等,这些机构都有一个公开合法的身份,在成立之时有明确的业务经营范围,但在实际运行中往往超范围经营,更多的是依靠“资金掮客”从事民间融资业务。个体高利放贷形式,在调查中发现,在台州存在很多高利放贷者,这些人拥有大量的资金,并对当地的形势非常了解。平时带着现金直接上门询问企业是否需要资金,以收取高额利息作为其营生手段。非法集资,近年来,出现一批专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集资人。甚至有少数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集资;集资人许诺以超出银行利息数倍的高额回报,一些群众纷纷冒险参与,也有人利用自身广泛的人际关系和较强的活动能力,低息吸收资金后再以高息转借给别人,充当融资掮客。从中赚取利差。
  二、民间融资的规模测算
  (一)基于理论模型的民间融资规模测算
  国际上对民间融资规模的统计和测算,通常的是采用对“未观测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的测度。我们采用NOF方法,从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所创造的生产总值与其所获得的贷款的不匹配程度这个维度来测算民间融资的规模。假定社会经济主体创造产值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用贷款与GDP的比值来表示,定义为“单位GDP贷款系数”。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与全社会经济主体平均的单位GDP贷款系数的差值反映产出与融资的不匹配程度,该差值与这部分经济体创造的GDP的乘积即为民间融资总额。由于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贷款、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GDP并非现成的统计指标,我们对现有数据进行了整理汇集,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割,通过公式计算,得到全市民间融资余额约为1552亿元(如表2)。
  (二)基于抽样调查的民间融资规模测算
  首先,测算企业民间融资规模。根据不同规模的样本企业分别计算样本企业的户均民间融资额,再按照企业户数计算企业的民间融资总额。这里的企业户数采用2008年经济普查的处于营业状态的企业数,根据工商注册企业数的增长率换算得到2010年企业户数(如表3)。
  测算得到企业民间融资余额约为516亿元。由于样本中的小型企业多为银行贷款客户。导致小型企业样本的贷款与民间融资比过高。从而使得这种方法计算的企业民间融资总额偏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样本数据进行适当调整,综合判断企业民间融资余额约在300-400亿元之间。
  其次,测算居民家庭民间融资规模。通过分别计算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住户样本的户均民间融资额,再按照各自的总户数测算居民家庭民间融资总额(如表4)。
  测算得到居民家庭民间融资余额为1467亿元。由于农户样本分布范围多集中于城市边缘,这部分农户收入较高、融资需求较大,以及用个体工商户代表非农户,这两方面原因可能导致测算的居民家庭民间融资额偏大。经适当调整,我们判断居民家庭民间融资余额约在1200-1400亿元之间。
  (三)基于典型调查的职业化逐利性民间融资规模测算
  为区分亲友圈互助性和职业化逐利性这两种不同运作模式的民间融资,我们单独对民间融资中的职业化逐利性模式进行了测算。该测算主要采用典型调查法,据台州市黄岩区某多年从事民间借贷的业内人士估算,当地专业从事民间融资的个人、组织和机构当前的民间融资额大概在9亿元左右。黄岩区的民间融资活跃程度,相对于玉环、临海等较为活跃的县市来说,在全市居于中游位置。考虑到职业化逐利性民间融资主要依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我们根据中介数量比例进行测算,涉及民间融资的中介主要包括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售商行、调剂商行、典当行等,全市合计707家,黄岩区43家,占比6.08%,按比例放大得到全市专业化民间融资规模约148亿元。根据我们对台州辖内各县市的GDP规模、存贷款规模、存贷比、现金出入情况的对比分析,上述规模基本合理,综合判断全市职业化逐利性民间融资余额约在100-150亿元之间。
  
  (四)关于民间融资规模的验证与结论
  1、民间融资总规模。通过两种方法测算2011年6月末台州的民间融资规模,一是基于NOF理论模型得到的数值是1552亿元,二是基于抽样调查得到的数值约为1500-1800亿元,前者落在后者区间之内,两种方法相互验证,因此,我们认为这个数值区间是合理的,最终判断全市的民间融资总规模约为1500-1800亿元,区间中值为1650亿元。
  2、民间融资两种模式的规模比例。通过典型调查 法测算得到职业化逐利性民间融资规模约100-150亿元,区间中值125亿元,轧差所得亲友圈互助性民间融资规模约1350-1700亿元,区间中值1525亿元,两者比例约为1:12.2,可见亲友圈互助性民间融资是民间融资的主要模式。
  3、民间融资与贷款的比例。2011年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300.41亿元,全市民间融资余额约1650亿元,民间融资与贷款的比例约为0.5:1。我们曾对2005年末全市民间融资余额作过测算,当时的民间融资与贷款的比例约为0.65:1,说明台州的民间融资与贷款的比例总体趋于下降。这里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正规金融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民间融资阳光化。“十一五”期间,全市正规金融机构或组织的大量增加引导和吸收了部分民间的资金进入正规金融体系。二是正规金融的发展速度超越经济发展速度从而压制了民间融资的发展空间。
  三、民间融资的运行趋势及特点
  (一)需求:民间融资较为活跃,主体差异明显,户均额度呈放大趋势
  调查显示,样本中41户(69.49%)居民家庭近半年发生过民间借贷行为,企业为25户(60.98%),融资现象普遍且活跃度相对较高。从民间融资规模来看,户均额度呈放大趋势,其中,企业户均民间融资余额为354.2万元,是2009年户均融资余额的3倍之多:居民家庭的户均融资余额为18.48万元。不同主体活跃程度差异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居民家庭民间融资活跃程度高于企业,调查显示居民家庭活跃度比企业高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企业借贷手续较复杂。而且资金借出者难以真实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更多的是倾向于把资金借给知根知底的企业主个人,与台州当地3家城商行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绝大多数对小型企业的借贷是直接对接企业主个人相印证:非工业企业活跃程度高于工业企业,其中非工业企业融资活跃度为66.67%,高于工业企业13.7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工业企业一般视需求确定生产量,在接单后开工生产,经营状态较稳定,资金需求平稳,可事先寻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而非工业企业由于临时性资金需求较多,更多寻求融资效率较高的民间融资来解决:小型企业活跃程度高于中型企业。其中小型企业的借贷活跃度为64.71%,高于中型企业21.85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小型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融资难度较大、可得性低所致。
  (二)途径:亲友圈互助性融资主流地位强化。实体企业转向经营资金现象有所显现
  民间借贷资金来源主要是民营企业和居民家庭的闲置资金等,以在亲朋好友圈之间流动为主。从以上对台州民间融资规模的测算结果来看,通过亲友圈的资金约为1525亿元,通过职业化渠道的资金约为125亿元。问卷数据显示,融入资金方面,体现亲友圈借贷的“其他个人(不含股东、本单位职工)”、“其他企业”的融入方式共占样本总融入资金额的79.34%,这一比例较2009年下半年上升31.38个百分点;融出资金构成中以“自有资金”为主导,占融出资金总量的比例高达94.98%。从借贷资金来源可以看出亲友圈互助性的融资模式是民间融资的主流并有强化的趋势,同时也反映出在当前通胀压力显现、银行存款“负利率”现象下,民间资金追求保值增值的意愿强烈。
  值得关注的是,民间融资市场上也有部分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有的企业在当前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通过经营信贷资金赚取利差,民间融资成为了代替或部分代替实业经营的盈利方式。如一家样本企业,资产总额3200万元。融出资金余额1018万元,其中有150万元融出资金系“通过银行等非民间融资渠道借入的资金”。应关注相关风险。一旦企业融出资金未得到偿付,不仅会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后果。也将牵涉到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三)用途:民间借贷行为总体合理,少数高利转借、赌博等非常规用途有上升苗头
  调查显示,现阶段民间融资用途总体趋向于合理。居民家庭借款主要用于个体经营以及一般性生产经营,选择用于“个体经营”的占总生产频数的43.86%。其中农村住户侧重于“购买修建房屋”、“农业生产”、“生活支出”三大类,个体户借款用途则集中在“个体经营”、“购买修建房屋”和“偿还欠款贷款”方面。企业借贷主要用于资金周转、临时性资金需求以及初创期投资的资本金,选择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占比为57.14%,选择用于“过桥资金”和“企业初创期”也均高达17.86%。主要体现民间融资是一种临时性辅助功能,也是企业初创期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
  不容忽视的是。一些非常规用途的民间融资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合法机构非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活动,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给地方经济带来较大负面影响。2011年上半年,台州立案非法集资案件起数及涉案金额分别是去年同期的3.25倍和2.79倍。特别是近期发生的温岭市石塘镇“日日会”爆发倒会现象,涉案数千人、金额上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高利转借、房地产投资投机、股票期货以及赌博等,一旦风险爆发,影响恶劣、危害较大。
  (四)成本:利率重心上移、结构差异较大,居民借贷利率与银行利率呈反向关系
  从样本情况看,居民间融资平均利率为15.64%,企业间借贷平均利率为15.95%。但相比2009年下半年,民间借贷利率重心上移,其中企业借贷利率分布变化不大,个人借贷成本则弹性较大,居民家庭样本借贷月利[1‰,10‰]区间比重由67.82%下降至43.9%,而[10‰,20‰]利率区间分布则由17.33%骤升至56.1%。从人民银行台州中支民间借贷利率监测数据来看,2011年台州民间借贷利率也呈上升态势,6月份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为23.07%,比去年同期上升566个基点,增幅高达33.02%。同时,利率结构差异较大,其中反映农户及企业等一般社会主体间借贷的普通借贷利率为17.45%。而反映融资性中介机构与一般社会主体间以短期垫资为主的隐蔽借贷利率则高达30.36%。
  总体上看,民间融资短期化现象明显,且居民家庭借贷利率与融资期限的关系与银行呈反向关系。由于居民家庭民间借贷风险相对企业较低。主要体现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短期资金借贷关系结束后很难较快找到下一借贷对象,资金闲置导致短期综合成本较高。而长期借贷关系则代表稳定的收入预期,故利率与期限出现反向关系。企业借贷利率则与银行一致。体现资金的占用成本,与借贷期限呈正向关系。
  (五)风险:总体违约率较低,但交易方式相对原始
  调查显示,民间融资风险基本可控,违约率相对较低。企业样本中96%的借贷能按期偿还,居民家庭样本中92.68%的借贷款项如期偿还,只有少数出现延期偿还,但均未出现不能偿还借款的现象。然而,民间融资的交易方式仍相对原始,借贷手续极其简单、不够规范。多数仅凭口头承诺或一张借条即可成交, 且极少对借贷期限、借贷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进行明确。仅有8%的企业样本和8.33%的居民家庭样本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在交易条件上,很少通过第三人担保或以物资、房产证等实物作抵押,绝大多数仅凭信用交易,分别有84%的企业样本和76.2%的居民家庭样本通过该方式交易,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四、对民间融资的评判
  (一)作用非常关键:民间融资是民营企业的“孵化器”
  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结构下,民间融资对民营经济部门生存和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表明,企业在初创期除了依赖于自身积累为主的内源融资,民间融资可能是其最重要甚至唯一的外源融资渠道,融资顺序上民间融资也必然先于银行贷款。因为民间融资与民营经济主体“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能够更好地匹配,特别是亲友圈互助性的民间融资利率不高、期限灵活、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尤其适合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部门的融资需求;而以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则出于成本考虑往往“亲大疏小”,民营企业在初创期规模小、实力弱,几乎得不到银行贷款,即使成长期的民营企业。其贷款的成本高、可得性低,获得信贷支持也较为有限。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内生出对民间融资的需求,而内生的制度往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也更匹配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
  (二)成本并不高昂:民间融资平均利率大体合理
  传统观念往往将民间融资等同于高利贷。实际上,无论从民间融资自身还是与银行贷款的比较来看,民间融资的总体成本并不高昂。从民间融资内部结构比例看,亲友圈互助性模式这种主流的民间融资体现的是互帮互助,利率并不高,而职业化逐利性模式民间融资的利率较高,其中也存在媒体曝光较多、利率奇高的非法集资和高利贷,但这部分民间融资并非主流、占比较小,因此总体来看,民间融资的平均利率大体上还是合理的。从民间融资与银行贷款的成本比较看,虽然银行贷款的名义利率与民间融资利率相比有优势,但其他的诸如审批时间、非常规手续费、搭售理财产品等隐性成本推高了银行贷款的实际成本,更重要的是,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主体来说,银行贷款的可得性较低,因而导致民间融资这种便捷快速的融资渠道被市场所认可,民间融资这种反映真实资金成本的利率水平为市场所接受。
  (三)风险总体可控:民间融资风险应区别看待
  利率就是对资金风险的定价。民间融资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其利率基本不受政策管制影响。能够全面反映资金供求的风险水平。从利率与风险的对应关系看,民间融资中亲友圈互助性这种主流模式的利率不高,民间融资整体平均利率大体合理,因此。民间融资总体风险仍是可控的。具体来讲。亲友圈互助性模式民间融资在实际运行当中的利率不高,而且其借贷关系依靠地缘、亲缘、商缘等维系,同时具有借贷双方信息对称、道德约束较强的特征,因此这部分民间融资的风险不大,反而有利于帮助借款主体度过暂时性的资金困境,实现持续性的生产经营,对维护社会稳定有正面作用。职业化逐利性模式民间融资中,非法集资实质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圈钱”行为,高利贷则大大增加借款者的财务负担并容易引发资金断链,这部分民间融资才是风险的主要根源,但其仅仅是职业化逐利性模式民间融资中的一部分,在全部民间融资份额中占比较低。因此,必须对民间融资风险总体可控有一个清晰、客观的认识,同时也应区别对待不同形式、不同风险的民间融资。
  (四)流向有悖政策:民间资金或进入宏观调控限制行业
  由于民间融资处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其不确定性会削弱甚至抵消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尽管民间金融的利率与央行的基准利率走势是一致的,但是,民间融资的流向可能与央行的政策相悖。由于民间资金的自发性、盲目性、趋利性、不可控性等特征,使得其往往不受国家政策导向的控制,而流入一些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目标行业,如房地产业、“两高一资”等行业,一定程度上削弱和抵消了宏观调控的成效,不利于调控目标的实现。
  五、政策建议
  (一)创新金融组织体系,着力培育新型金融组织与金融业态
  一是大力发展贷款公司、金融消费公司、住宅金融公司等金融业“专卖店”。引导设立该类组织有益于对市场进行细分。二是培育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粮食基金会等新型微小金融组织。三是引导设立新型金融业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基金(PE)等。
  (二)优化现有金融结构,着力发展服务小微企业与个体经济的金融机构
  一是鼓励发展注重服务小微企业与个体经济的银行机构。二是应借鉴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独立、专业、专注的运行模式,创新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与个体经济制度与模式。
  (三)解放思想尊重事实,着力规范现有隐性的民间融资机构
  对职业化逐利性模式,引导规范是主方向,逐步引导能正常运转隐性民间融资组织阳光化。对亲友圈互助性模式,适当宽容是主基调。在完善法律、借贷环境的基础上对其适当宽容。
  (四)精准打击非法集资,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应完善跟踪制度。从速处理,使之成为掌握非法集资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二是完善人民银行监测体系。对民间借贷进行定期调查,了解民间融资最新形势,及时反馈信息。三是健全由公安、法院、经贸、工商、人民银行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查处机制。
  (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民间融资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民间融资方面的纲领性法规,如《放贷人条例》。二是修订完善现有《贷款通则》、《民法通则》等相关条款。明晰合法民间融资行为的界限。三是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明确放贷人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现金管理、反假币、金融统计和监测等方面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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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邵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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