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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顽疾”调研报告】 大学生如何培养法治思维方式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顽疾” 全力打造“法治城管”调研报告 ?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与此相契合的是,我局在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并深入周边县市区兄弟单位调研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后,一致认为: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城管,即始终坚持法律为准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通过“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行为破解城市“顽疾”,必将成为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建设“强富美高”**的一条新路径。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顽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省“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和区“强富美高”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形势的发展、环境的变化、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 1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城市“顽疾”这一城市管理新路径的重大意义。

一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2015年1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一中央层面首个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为城市管理的“短板”找准了病根、开好了药方。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
要坚持源头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顽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也是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二是城市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城市管理要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就必须在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内涵上下功夫,探索新的发展路径。这个新路径,就是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常态长效,来营造更加优质的市容环境、生态环境、公共环境和人文环境,以满足市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提升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此,我局将“法治城管,精致长效”作为城市管理的核心理念,并明确了“依法管理、大胆管理、主动管理、精致管理、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 1 ,就是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证工作思路的落实。

三是城市管理工作纵深推进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我局按照国家住建部“强转树”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以服务、劝导、宣传、教育、规范等手段为主,坚持疏堵结合、管教齐施、调处同抓、防控并举,聚力治理马路市场、乱设广告、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市容环境问题,实现了70%以上的问题通过服务解决。但同时,商户出店经营、摊点占道经营问题由于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执法取证难、处罚执行难,加之违法成本低等原因,管理相对人守法意愿较低,执法威慑力不够,导致问题回潮反复现象严重,常态长效管控措施无法落实,影响了“721”工作法的最终成效。由此可见,只有不断完善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城市“顽疾”,打造法治城管,才能更好地凝聚管理共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顽疾”的主要路径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城市“顽疾”的前提就是依法行政,作为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根本举措,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更直接影响到执法队伍的形象和政府的权威。因此,如何有效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达到城市管理依法行政的目的,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1 一方面,坚持“以法育人”的城管方法,不断加强对执法队员法治思维的教育培训,强化执法队员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性,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努力提高五种能力: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法制宣传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违法违规行为的分析判断能力,各种执法矛盾的快速处置能力,高效完成任务的组织协调能力。另一方面,始终把教育培训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学习型执法机关,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风气。通过建立以“学法、宣法、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学习机制,采取自主学习、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分类培训等多种形式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通过每月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四知、四熟、四会”,即所有人员必须知道管理范围、知道管理内容、知道管理标准、知道管理方法;
熟悉执法依据、熟悉执法程序、熟悉行为规范、熟悉管理对象;
做到会看图纸、会看现场、会办案件、会说群众话。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城管法规体系 由于目前城管执法大多是借法执法,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之城管执法涵盖涉及执法职能和法律法规较多,因此建立完善的城管法规体系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局通过全面厘清部门权力职责,公开执法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一线执法队员统一配齐、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修订完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内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1 通过“三比一促”、“星级创建”等载体,明确执法队伍的建设标准和运行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城管法规体系,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推进了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三)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按照《城管人员执法工作手册》,对城管案件管辖、立案、调查、核审、听证、决定、执行等七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程序规定,并要求每一阶段的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执法责任人和责任,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追究哪一个环节的责任人,避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二是强化案件审查,提高办案质量。我局每年坚持多层次开展城管案件质量审查、评比活动,并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及时通报,帮助执法人员从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全面提高办案效率。目前,我局已连续两年在市城管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中荣获“执法案卷评比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是规范裁量基准,实现阳光执法。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涉及的处罚职能,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不同,逐项规定处罚额度和裁量标准,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裁量标准,统一量罚尺度,实现城管执法公开透明。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法治意识 一是注重日常执法宣传。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整治在后,贯彻“三讲清”:讲清危害后果、讲清法律依据,讲清处罚内容。实施“三步走”:第一次发现,拍照取证;宣传教育,劝其改正,不予处罚。第二次发现,拍照取证,宣传警告,责令改正并作出保证承诺。第三次发现,拍照取证,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1 二是丰富法制宣传载体。通过LED屏循环播放、法制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等执法小册子,以简便易懂的方式提高市民对城管法规的知晓率,自觉遵守城管法规。三是创新宣传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城管志愿者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四进”主题教育活动等互动活动,加强与市民互动,传播城管好声音,汇聚城管正能量,扩大城管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管工作的氛围。四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积极开展城管执法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城市管理动态信息、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城市管理氛围。推进政务公开,聘请市民监督员,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五)转变城管执法方式,破解城市痼疾顽症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意识。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解决,及时反馈,提高群众满意度。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1 二是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大力推行“三在先”(亮证在先、告知在先、教育在先)、“四规范”(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五到位”(宣传到位、劝导到位、取证到位、程序到位、处罚到位)、“六公开”(身份公开、职责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工作模式,建立了规范办案、和谐执法的城管执法业务保障体系。三是注重依法办案,破解痼疾顽症。积极探索建立司法强制执行与城管执法联合联动模式。在城市管理难题的整治中,要辩证的把握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既要疏堵结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另一方面,对有些多次教育、多次劝说、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占道经营行为,我们也加大处罚力度,对少数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摊点业主,积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以刚性执法维护法治权威、破解痼疾顽症。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顽疾”的初步成效 今年年初,我局决定在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和堵疏并举的同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切实提高城市的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此,针对城区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城市“六乱”等城市“顽疾”高发多发、面广量大的问题,我局主动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沟通、协调行政处罚案件“零口供”办理、强制执行等事宜,从今年3月起,全面启动市容管理类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将上述问题通过10%的执法手段加以根治解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2017〕74号)的要求,按照所有执法人员人手一部的标准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确保现场查处、依法办案等执法过程中,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做到 1 执法程序完善,办案流程规范。特别是针对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情况时,我局通过邀请社区工作人员见证、做证人证言材料等方式,实行“零口供”的执法办案模式,并通过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完成“留置送达”,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工作效率,有效推动了依法办案工作。截止今年8月底,我局共办理摩托车(电动车)修理、铝合金制作、铁艺加工、水果瓜子、日杂百货、烟花爆竹、排挡小吃、露天烧烤等“八类”出店经营案件126件、办理摊点占道经营案件29件。上述案件均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办理,并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罚金上限予以处罚。目前,办理的126件“八类”案件中,已有67件案件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办理的29件摊点占道经营案件,当事人均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开展依法办案工作,有效减少了大范围集中整治的次数和强度,避免了因现场执法整治取缔所造成的矛盾激化、影响稳定等问题的发生,提高了当事人的违法成本,拉近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距离,提高了城市管理效率,加大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1 增强了市民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特别是对既不诉讼、复议,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在诉讼、复议期满并进行催告后,我局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处罚金,全面体现法律的震慑力和威慑力,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管理难、执法难的问题。

去年12月,随着我市第一部实体性规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由“民约”变为“法约”,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科学、规范、法治的发展轨道。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办法》要求,积极与沿街商家签订《市容环卫责任告知书》,指导、督促沿线相关单位和商家自觉履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从上半年执法办案工作来看,由于《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超出门窗占道经营的处罚上限仅为500元,即使按照上限处罚,对部分商家仍然缺乏有效的震慑力。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办法》规定,对屡教不改仍旧超出门窗占道经营的商户,按照市容环卫责任人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条款,以1000元罚款上限予以处罚。并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为在城市管理其他领域全面推进法律手段解决城市顽症打下坚实基础,努力推动城市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不断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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