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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个人工作总结_纤维稽查队20**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2-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纤维稽查队20**年工作总结 ? 20**年在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稽查队按照院里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部门分解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状,着力在纤维稽查和东盟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都硬。现将2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年主要工作 (一)纤维稽查工作。

1.全面履职,认真落实中纤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是按中纤局的部署,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和法制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具体工作,每月按时上报《**专项打假基本情况月报表》、《**质量把关检验救灾物资情况》、《**质量监督工作宣传情况》等三个报表;
每季度上报《全国纤维质量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至中纤局法规处;
三是与区局稽查局加强沟通汇报,草拟并下发多份文件,并通过文件的形式部署全年的纤维稽查工作;
四是上报各类总结、方案,高质量完成中纤局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2.突出重点,抓好四大执法工作。

一是做好民政赈灾救济用品的执法工作。2014年12月份,起草并下发《关于开展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纺织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桂质监发〔2014〕186号),全面部署1-3月份的专项执法活动。通过全区联动执法,集中执法,并在执法检查中开展抽样工作,同时以区局名义代拟《 ? 关于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纺织品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以通报的形式将相关抽样检验情况告知区民政厅,规范了民政部门赈灾救济用品采购、验收的过程,打击了赈灾救济用品采购验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了灾民和困难户的利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是做好蚕茧收购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按时向中纤局上报**区20**年蚕茧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其次是草拟并下发《关于做好20**年蚕茧收购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质监发〔20**〕80号);
第三是组织全区质监部门开展蚕茧收购质量监督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是代拟《关于开展20**年蚕茧收购质量监督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桂质监发〔20**〕93号),并配合区局稽查局组织实施;
第五是按《中国纤维检验局关于对春茧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做好各项汇报、检查及配合等工作。

三是规范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工作。通过与区局稽查局多次沟通汇报,得到了区局稽查局的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先后以区局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桂质监发〔20**〕77号)、《关于开展20**年全区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桂质监发〔20**〕60号)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质监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识、同时通过“阳光纤检”进幼儿园等活动,深入学校,了解一线情况,为下一步更好地服务各级学校做好准备。

四是做好全区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控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成功争取在区局平台下发《关于开展20**年全区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 》,该通知的下发为20**年度全年的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控奠定了基础,纤维稽查队在文件下发后多次与各市、县质监稽查部门加强沟通,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区局稽查局汇报,得到了区局稽查局的大力支持,也为全面做好20**年度全区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控工作奠定了基础。

3.队部联动,全面配合纤维纺织服装检测部开展工作。一是配合纤维纺织服装检测部做好各类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样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执法工作与业务开拓工作相联动,如先开展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纺织品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待结果出来后再举办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纺织品质量分析研讨会,最后再跟进相关检测服务工作;
三是跟踪联系各市县质监局、民政局等部门,为检测部门的后续跟踪牵线搭桥。

(二)东盟中心工作。

20**年,根据区局部署以及院领导的直接关心指导下,东盟中心已分别完成区局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合作协议的签订、我院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分中心合作备忘录的签订以及授匾、揭牌等工作,现东盟质量认证中心已正式完成建机构并开始实质运营。鉴于东盟中心今年定位为“平台搭建年”,故今年除完成建机构工作外,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中国-东盟国家市场准入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已正式开始研发。

? 当前已完成研发团队的塔建,推进计划及分工的草拟,科研项目申报书的撰写等;
下半年要完成技术标准、技术法规、认证认可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翻译、建目录、扫描成电子文档等工作。

二是与**标准技术研究院开展合作。双方以合作研发《中国-东盟国家市场准入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为契机,在科研开发、东盟国家业务开拓等多领域开展合作,特别是利用**标准技术研究院与东盟国家先行先试的优势,为下一步合作双方走向东盟市场奠定基础。

三是与**-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合作。双方已开展业务洽谈,对双方的需求与优势进行充分讨论,下一步合作单位CQC**分中心将与**-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该中心与东盟国家先行先试的经验和资源,积极探索与东盟各国的科技部门、质检部门的技术交流。

四是与**东盟经贸促进会开展合作。全力配合**东盟经贸促进会贯彻《“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区政府创建“电商**、电商东盟”工程的步伐,与其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打造“互联网+质检”的新模式。当前已完成双方合作协议文本的草拟,下一步将通过多渠道沟通协调,尽快商定合作的内容与模式。

? 五是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分中心合作平台进一步融合。通过与**分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形式,明晰了合作双方20**-2016年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当前,双方已形成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多种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工作繁忙时,人手略有紧张,纤维稽查工作与东盟质量认证中心工作难以同时按高标准完成;
二是工作连贯性还有待加强,常常被手头工作推着走。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纤维稽查工作 按照院里工作部署,全面跟踪落实部门分解目标和2016年度目标责任状。在全面履职,全面做好中纤局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如下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开展赈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纺织品质量专项检查》;
二是开展《开展“两会”期间絮用纤维制品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开展《开展阳光纤检进工地、进幼儿园执法检查》;
四是在新生秋季入学前的各类执法检查工作,争取在规范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工作上取得新成效,配合纤维纺织服装检测部幼儿园业务开展上取得新突破;
五是做好秋冬季絮用纤维制品产销旺季的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区不出现区域性的质量违法行为。

(二)东盟中心工作 ? 一是继续做好科研平台研发搭建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与**分中心的合作,特别是落实好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
三是继续做好制度建设,深入探讨合作新模式;
四是充分发挥我院与**分中心的优势,并利用好**分中心在东盟国家的渠道与人脉,探索在东盟国家设立办事处,真正实现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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