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出国留学 > 托福 > 正文

去产能中职工安置的重点难点及对策_去产能职工安置细则

时间:2019-02-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去产能中职工安置的重点难点及对策 ? 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2016年9月14日 作者:黄湘**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保障标准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去产能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是解决“人”的问题。实现职工的平稳分流和妥善安置是去产能工作顺利推进的基本前提,也是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做好去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已经成为人社部门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去产能中职工分流安置的现状 一是去产能涉及职工数量较多,分流安置任务较重。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去产能方案,将直接影响180万名职工的就业,其中钢铁行业涉及50万人,煤炭行业涉及130万人。

二是去产能企业职工一般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且技能单一,再就业难度较大。这都严重阻碍了企业职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再就业,加大了再就业的难度。

三是企业内部分流安置能力有限,未来需要更多的分流途径来吸纳受影响职工。进入2016年,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形势和更大的人员压力,内部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更希望借助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分流职工,真正实现企业的减员增效。

职工分流安置的重点难点问题 其一,当前经济下行与产业调整交织,就业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大规模职工分流对当地的就业承载能力提出严峻挑战。近6个月的全国及各省统计数据显示,东北三省、山西、**的GDP增速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这些省份是钢铁、煤炭去产能的重点省份,职工分流安置压力非常大,与当地就业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其二,诸多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和国企改革问题在去产能过程中集中性爆发,使得需要分流的人员数量巨大,职工安置难度陡增。调研发现,在去产能过程中,国企用工制度改革不到位、用人自主权没有真正落实、国企职工对企业高度依赖等问题比较突出;
“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政企不分、历史包袱重等问题普遍存在;
国企职工可以享受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政策,而一旦国有身份丧失则无法享受该政策;
企业内部女职工因为身份不同而造成退休年龄差异。这些问题造成企业冗员严重、历史包袱过重、国企职工不愿转变国有身份、企业内部转岗矛盾突出等问题,使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更加困难。

其三,过剩产能行业高度依存型地区成为去产能职工安置问题的重灾区,企业长期亏损,职工权益严重受损,安置成本高企,资金缺口巨大。在过剩产能行业高度依存型地区,由于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行业在本地经济中占比很大,许多其他产业也往往是钢铁、煤炭产业链上的延伸产业,钢铁、煤炭等行业近年来的持续低迷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区域内去产能重点企业长期亏损,地方财政难以配套足够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转型、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等。

其四,与实际需求相比,针对性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支持力度、时效期限等有待进一步扩展和提升。调研发现,大量受影响企业职工仍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且企业欠缴失业保险费,因此无法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帮扶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范围。当前,许多企业的待分流职工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无法享受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政策性服务。而企业由于连续亏损,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满足“上年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享受援企稳岗条件。

政策建议 解决好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需要“多部门、共治理”,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解决去产能中“人”的问题。

一是去产能须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行政命令下的压减产能只能是权宜之计,只有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和国有企业改革,让市场在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更彻底解决职工分流安置问题。

二是宏观经济部门与民生部门须通力合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在制定产业、财税、金融等宏观经济政策时,将实现职工平稳分流和劳动力有序转移等作为重要的前置因素。

三是适当引导、鼓励和扶持发展当地有优势、市场有前景、就业吸纳能力较好的产业,而非一味追求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当地就业承载能力。

关注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情况差异,实行“差异化、有重点”的政策措施,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实施针对性的有效帮扶。

一是充分认识去产能过程中各行业、各重点企业与所在地区之间的关系,以及充分认识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问题十分复杂。因此,政策上不能搞“一刀切”,需要有更大的灵活性,分类施策、“一地一策”,甚至“一企一策”。

二是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应向职工安置任务重且经济欠发达地区适度倾斜。在安排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时,更多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安置人数和安置难度等方面,重点支持困难地区、行业和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职工分流安置政策需要“多渠道、系统化”,拓展分流渠道,短期手段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政府搭建平台,各种市场力量参与其中,共同做好职工分流。

一是鼓励企业发展“非煤”“非钢”等新产业,尽可能妥善内部安置职工,给予奖励性稳岗补贴;
鼓励社会上各类企业吸纳受影响职工,给予一定的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介绍工作机会,给予一定的职业介绍补贴,提高受影响职工再就业成功率。

二是安排专项培训资金,对受影响职工进行有市场需求的、针对性的、可选择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再就业的能力。

三是切实开发适合受影响职工创业的项目,从创业培训、资金场地、税费减免、实地指导、持续跟踪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帮扶,提高创业成功率,从而带动更多就业。

四是明确去产能中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适用范围和标准,防止托底泛化和异化。

五是加大转变职工就业观念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逐渐转变对国有身份附加值的非理性判断,运用正面案例鼓励员工走出去。

解决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需要对现有政策适当“开口子、勇创新”,敢于对现有政策中不尽完善和不适应新形势之处进行突破,从而提高促进就业的实际效果。

一是适当放宽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的条件和提高稳岗补贴标准,更好地发挥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建议适当放宽企业缴费时间限制,提高稳岗补贴的标准,在经济调整特别是去产能过程中让更多企业获得资金补贴。

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更多受影响职工可享受就业帮扶。目前,就业专项资金仅能对已解除劳动关系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去产能职工提供免费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建议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去产能受影响职工纳入政策性帮扶范围,提升职工转岗能力,提高职工安置效率。

三是尽快解决历史原因造成的职工退休年龄差异问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只适用于国有企业,阻碍了职工向非公企业转移分流;
女干部与女工人退休年龄不同也给企业内部转岗分流造成极大不便。建议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解决特殊工种退休和女职工不同身份退休等久拖未决的政策问题。

(**市**区委办上报)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标签:产能 安置 对策 去产能中职工安置的重点难点及对策 政策方案评估的重点内容是 重点人员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