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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炒作四步走|信用卡被借走官司

时间:2019-02-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前些日子,有位知名娱记站出来总结了明星炒作的几步走,即:发布信息――出来辟谣――追究责任――声明和解,据说此招屡试不爽,并伴有某某明星的成功案例。   年关之际,企业级的官司打得频繁,然而,与娱乐圈亦然的是,对于企业来说,一场官司的成败,不只是取决于裁决书上的判决结果,更是公关上的输赢。
  依葫芦画瓢,从最近的几个案例,我们也来总结一下企业炒作的四步走:
  发布信息=上得厅堂:一件官司要想引起媒体的注意,首先事件本身要有意义背景,最好还能牵扯到知名的人、事、物。
  案例:“王致和”海外维权。近日各大媒体报道,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商标去年在德国被抢注,王致和集团决定通过诉讼追讨商标权。这也是中华老字号第一次走出国门进行商标诉讼维权。德国时间1月26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正式受理了“王致和商标抢注案”。
  这则官司案例中,有这样几个吸引媒体的元素。1、有意义的背景;首次国外商标诉讼维权,还可以上升到中国企业国际化意识增强的高度。2、涉及到知名事物;老字号“王致和”。
  出来辟谣=升温预热:先就某事件向媒体表明态度,提前预热,待时机成熟再付诸法律。或者制造事件,引起媒体关注,然后等待他人的起诉,掀起更大范围媒体报道。
  案例:春秋航空“一元机票”。春秋航空公司仿效国外廉价航空的做法,2006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在上海至济南航班上投放了400多张“1元机票”,约占座位总数的10%。“1元机票”很快售罄。12月14日,春秋国旅、春秋航空在济南的分支机构――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收到济南市物价局的处罚告知书,指出春秋航空没有执行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违反《价格法》,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济南市物价局日前以违反国家关于机票价格的“限折令”为由,对春秋航空公司开出15万元的罚单,春秋航空表示不服,向济南市物价局递交了举行处罚听证的申请。
  在前期,春秋航空的“一元票价”已经引起媒体关注之后,济南市物价局一张1 5万元的罚单,涉及到“政府指导价”这一有争议的话题,最终引起了媒体的爆炸性报道。
  追究责任=一鸣惊人:在正式起诉或应诉时,其事件与通常的官司有很大的反差,更能引起关注。
  案例:富士康要求记者赔偿3000万。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8月28日《南方都市报》又有最新报道,事件主角富士康旗下的深圳某企业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告上法庭,并提出高达3000万元的天价索赔,并且两位记者的个人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和存款都被法院冻结。
  但在这一案例中,首先是原告与被告身份悬殊,通常情况是企业起诉媒体,而这里一边是位居全球五百强的企业,一边是记者个人。其次是索赔金额令人诧异,对个人提出3000万元的索赔,是一个不可能达到的要求。富士康出于维护公关形象的需要,在诉讼中打出了这样的反差牌,引起传媒极大反响。
  声明和解=减小风险。当企业传播目的已经达到时,官司判决的输赢就不是那么重要了,继续鏖战下去,未必还对自己有好处。
  案例:天极与百度暂和解。2006年9月7日,天极网发布声明称,百度搜索结果中涉及“天极下载”的结果指向另一家网站天空下载,而百度不久前已经收购天空下载,天极网认为百度涉嫌不正当竞争。随即百度回应称此结果是由于天极网员工的操作错误所致,与百度无关。9月9日,天极网在《电脑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再次要求百度就恶意操纵搜索结果、欺骗网友进行道歉。9月19日,天极网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而百度则于9月29日同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反诉天极网。12月7日,天极网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双方经过庭审,最终选择了庭外调解。
  不管错误的链接结果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从天极网登整版广告,到各媒体跟踪关注,即使错误链接给天极造成了损失,那么在这一纠纷中的媒体曝光也给予了补偿。官司再认真地打下去的话,成本收益将不再可控,不如且不论是非,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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