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掘和合理培养管理型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人员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机制,培养一支有能力、有业绩、有经验的后备干部队伍。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认、业绩、能力突出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注重发展、重视培养的原则;
(五)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集团各级管理人员的后备干部。
第二章 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各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集团中层干部正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管理序列副职;
特别优秀的下一级管理序列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集团中层干部副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管理序列正职人员;
特别优秀的下一级管理序列副职,也可列为上一级副职的后备干部;
(三)特别情况需破格提拔的,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第六条 后备干部基本条件要求:
(一)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二)集团中层干部的后备干部年龄控制在45周岁及以下;
所属子(分)公司中层干部的后备干部年龄控制在35周岁及以下;
(三)集团中层以上后备干部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保安或以上等级证书。
(四)身体、心理健康。
第七条 后备干部工作经历要求:
集团中层干部的后备干部原则上具有集团相关单位或子(分)公司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任职或工作经历缺失的,原则上应在后备期间安排至下一级子(分)公司任职或工作交流。
第三章 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第八条 集团中层的后备干部总体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
第九条 后备干部队伍应注意专业结构、工作背景、年龄结构、性别比例。
第四章 后备干部的选拔 第十条 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是:
后备干部选拔应按照集团干部管理规定,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集团研究确定人选名单等程序执...
== 试读已结束,如需继续阅读敬请充值会员 ==
|
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付费用户可查看完整且有格式内容!
(费用标准:38元/月,98元/年,微信支付秒开通!) |
升级为会员即可查阅全文 。如需要查阅全文,请 免费注册 或 登录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