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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海洋安全政策:历史和现实_现实海洋霸主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韩国是一个典型的半岛国家,国家安全威胁来自陆上和海上两个方向。由于近代时期韩国对海洋认识总体上处于较为滞后的状态,加之长期置于中华帝国的藩属体系,并先后面临日本侵占、美国安保等严酷现实,韩国对海洋安全的认识并不清晰。随着上个世纪80年代海洋地位提升和《联合国海洋法条约》的颁布,韩国在重视海洋事务、加大海洋总体筹划的同时,也提出新的海洋安全理念,扩大了海洋权益范围,明确海洋维权目标任务,清晰维护海洋安全思路。为此,韩国需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海洋安全环境,增大对海上交通线、海洋资源和有争议岛屿的保护,海军在向“自主独立”过渡的同时,应逐步走向“大洋化”,海洋防御范围要从“沿海防御”向“远洋作战”过渡,海军建设要瞄准国家海洋发展,建设现代化的适应高技术发展的远洋海军,海军防御手段要更加注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海洋安全合作。
  韩国海洋安全政策固然有创新内容,但在美国加紧亚太战略布置并把韩国作为谋篇布局的卒子以及朝鲜半岛核问题久拖不决、北南关系改善难有突破的背景下,韩国实现新的海洋安全理念存在着较大难度。
  关键词 韩国 海洋安全 政策 历史 现状
  朝鲜半岛南部的韩国全称大韩民国,南北长约1100公里、东西宽约250公里,面积约9.93万平方公里,占朝鲜半岛总面积的45%,北与朝鲜相临,东、南、西三面环海,海岸线长8460余公里,其所扼守的朝鲜海峡,不仅是东北亚的海上门户、日本海的“南大门”,而且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美国海军在1986年宣布要控制全球16个海上航道咽喉,其中就包括朝鲜海峡。历史上,朝鲜曾受到西方列强来自海上的多次入侵,特别是来自日本的海上侵略,最终沦为殖民地,被日本控制长达36年之久。战后,朝鲜半岛分裂成隶属社会主义阵营的朝鲜和资本主义阵营的韩国。
  韩国国土狭小,资源缺乏,经济对外依赖性非常大,尤其是对海洋的依赖性非常严重,海洋安全一直是韩国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三面海洋环抱且尚处于分裂状态的海洋国家,韩国不仅需要确保本国的安全,亦希望通过控制更多的海洋以促进其国家海洋利益的发展。
  冷战期间韩国海洋安全政策的变化
  二战胜利后,朝鲜半岛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支持下,结束了日本的殖民统治,迎来了民族独立。但是,在东西方冷战的大背景下,朝鲜半岛还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民族独立的喜悦,就开始陷入了国家分裂的苦难之中。1945年底,在美国支持下,韩国开始了海军的初创过程,创建海防兵团,成立海军陆战队。翌年6月,“海防兵团”改称“海岸警备队”(这是韩国海军的前身)。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成立后,海岸警备队正式改名为“韩国海军”,韩国建国初期基本依靠这支小小的海军力量确保海洋安全。
  1、21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期基于韩美同盟下的海洋安全
  朝鲜战争爆发前,韩国曾欲与美国建立军事同盟,但美国的外交重心是在欧洲,韩国在其防御性的亚洲战略中不占重要地位,美不愿承担更多的义务。朝鲜战争成为美国同意与韩国建立军事同盟的主要原因。美国认为,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企图赤化全球,而朝鲜战争则是社会主义阵营试探美国反共决心的前哨战。“韩国不仅是美在亚洲防御线的前沿,而且还应该是美国的一个忠实的、有价值的盟友”,美国因而修改其倒向欧洲的外交政策,将围堵政策延伸到亚洲,且在联合国的旗帜下纠集了15国军队参战。1953年10月,美、韩国签署《美韩共同防御条约》(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Republic of Korea,October,1953)。在“共同防御”的名义下,美国帮助韩国保持并发展武装力量;韩国给予美国在其领土以内范围部署陆、海、空军的权利。条约还宣称,双方将“采取行动以对付共同的危险”。条约使韩国正式纳入美国东亚战略体系,成为美国对苏联遏制政策的桥头堡。同时,这一条约解决了韩国建国以来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安全保障问题。
  鉴于南北双方陈兵百万以及北方从陆上的渗透和颠覆,韩国认为,陆上方向是其主要战略方向,而在海上方向处于次要地位。韩国的国防力量有限,必须在美国盟友的帮助下才能应对面临的主要威胁。这一时期,韩国尚未提出明确的海洋安全观念,但对海军主要担负的任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在平时担任侦察、巡逻和海上戒备等任务,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朝鲜的海上入侵和朝鲜特工的渗透,维护沿海海域的安全;战时配合驻韩美军作战,抵御来自朝鲜方向可能的一定规模的两栖作战。
  为了防止韩国与进入韩国近海进行捕捞作业的日本渔船发生对峙和枪击事件,1952年1月18日,即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生效之前的3个月,韩国政府以李承晚总统的名义发表《对邻接海洋的主权宣言》,在朝鲜半岛周围划了一条海上边界线(日方称之为“李承晚线”,韩方称之为“和平线”)的日韩渔业分界线。该宣言宣布对朝鲜半岛周围及大陆架199海里内的自然资源、矿物资源及水产物均享有国家主权,强调为防止鱼类等资源及财富受到损害,保护国民、国家利益,政府将对水产业和渔捞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为了更好地执行近海“警察性任务”,1953年,韩国成立了“海岸警察队”,1955年更名为“海洋警备队”。1962年,韩国又通过《海洋警察队法案》,“海洋警备队”改称“海洋警察队”,并配备了部分岸基飞机和水上飞机,担负维护海上治安、护渔、缉私、救难以及配合韩海军舰艇执行近海巡逻警戒等任务,必要时参加海上作战。尽管这一时期韩国没有提出明确的海洋安全观念,但在美国的支持下较好地运用了海上力量,确保了本国海洋安全。
  2、20世纪6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基于向“自主防卫”过渡的海洋安全
  20世纪60年代末,韩国面临的国际安全格局与海洋安全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国际安全格局方面,韩国面临着美国因其远东战略调整的战略困境。美国实施的力量收缩以及与中国改善关系的做法,使韩国受到巨大的震动。韩国认为,美国仅依据单方面的评估并在未有任何预备措施保障韩国安全的情况下作出从韩国撤出重兵的决定,显得过于唐突。单纯依赖美国,并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只有发展自己的力量,将国家的安全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实实保障自身的安全。
  在海洋利益方面,世界范围内对海洋问题的重视也激发了韩国的海洋主权意识。为了维护主权领域的领海范围,韩国1970年1月颁行《海底矿物物资资源开采法》,公布了划定其大陆架的坐标,其中对中国一侧采用中间线原则,对日本一侧采用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定其大陆架的外部界线;1977年12月31日韩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第3037号法令《大韩民国领海法》,主要规定了领海宽度、领海、内水、与相邻国家的边界、外国船舶的通过、停止外国船舶的航行、罚则和外国军舰和非商业性船舶的另行处理等事项。宣布12海里领海,并于1978年4月29日使该法正式生效,1978年12月20日发布第9162号总统令“领海法 实施法令”,为领海法制定了实施细则。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韩国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向着“自主防卫”的海洋安全思想过渡。其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赋予了韩国海军以更广泛的使命和任务。海军不仅要逐渐独立自主地承担起海上防御的任务,承担对朝防御和作战任务,而且其防御任务要逐渐全方位化,要积极参加护渔护航、近海巡逻等维护海权等任务。二是海军体制编制必须进行调理和革新,以适应维护海洋安全的需要。根据韩国海洋安全形势和威胁判断,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韩国海军撤销原六大海域司令部,成立三大舰队,设海军司令部统一指挥;通过体制编制调整与革新,韩国海军的指挥体制变得更紧凑、有效,反应更加迅速、灵活,较好地提高了维护海洋安全的战斗能力。三是要逐步自主独立地开发、研制、生产海军装备,建立一支现代化的海军力量。80年代末,韩国海军开始设计国产第一种具有远洋作战能力的新型导弹驱逐舰,也就是KDX系列驱逐舰,并于1987年引进了第一艘“U-209”级潜艇,1990年开始建造3800吨级的KDX-2000型导弹驱逐舰,同年,仿意大利猎雷舰自制了5艘“燕子”型猎雷舰,1993年仿德国引进的型潜艇自制了4艘该型潜艇。随着韩国自主建造海军装备力量的增强,国产化舰艇占海军舰艇总数的比例也越来越高。通过上述努力,韩国海军的指挥体制变得更紧、有效,反应更加迅速、灵活,战斗能力日益增强,较好地提高了维护海洋安全的战斗能力。四是努力通过多国海军演习等方式,提高韩国海军的作战能力。韩国海军继续以韩美同盟为依托,积极参加美军组织的三军联合演习以及海上演习等。参加的演习主要有,“乙支?焦点透镜”演习、“鹞鹰”演习、“协作精神”演习等。通过这些演习的参加,韩国海军具备了对付多重威胁的能力、较快的反应速度、较高的海上作战技能和与美军较好的协作能力。
  总之,从20世纪60年代初到90年代初,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韩国逐渐自觉不自觉地向着“自主防卫”的海洋安全思想过渡。这一思想虽然并没有被明确地提出,但韩国一直在实践着“向自主防卫过渡”的海洋安全的理念,并在其牵引下,较为有效地维护了海洋安全,为韩国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韩国最终形成自己的海洋安全理念打下了基础。
  冷战结束后韩国走向自主化、大洋化的海洋安全理念
  1、韩国提出海洋安全理念的战略背景
  韩国对海洋的关切由来已久,但因为种种历史的原因,严格意义上,其对海洋的探索和对海洋权利的捍卫是从冷战结束之后开始的。
  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苏联的解体,东西方冷战格局消失,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逐渐形成了“一超多强”的世界战略格局;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取代了冷战时期以军事力量为主的竞争,构筑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地区经济合作体或经济共同体的地区化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世界总体形势缓和,但局部动荡,因宗教、民族、边境等问题引发的地区争端日益增多。
  韩国所在的东北亚安全形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韩国认为,对其有利的主要是:俄罗斯正在实行议会民主、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正致力于实行改革开放。韩国同中、俄两国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韩俄、韩中之间原有的“隔阂”正逐渐“消失”;冷战虽然结束,但美国仍然需要韩国这块阵地,韩美之间保持着军事同盟、友好合作关系和联合防御体制。不利的方面主要是:朝鲜仍固守体制,对韩采取敌对政策,南北双方仍处于敌对状态;中国虽然不支持朝鲜的半岛统一政策,但仍与朝鲜保持着传统友好关系,给予朝鲜经济和外交支持;中、日两国继续增强军备,朝着军事大国迈进,给韩国构成了压力;朝核问题严重考验着美韩关系,再加上朝鲜政局有可能出现动荡,这就成为20世纪90年代初期东北亚和平的一大威胁。
  从韩国国内情况来看,冷战初期由于受国际、国内的影响,韩国政府对其国家利益的认识主要是包括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领土安全,把国家实力主要理解为政治力量加军事力量。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际局势的演进和美国外交战略的调整,使韩国对美国以及对自身国家利益均产生了新的认识。尤其,美国卡特上台后在未有任何预备措施保障韩国安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驻韩美军的撤军声明,遭到韩国的强烈反应,使韩国对美国政策的可信度不得不产生怀疑。虽然撤军问题上的纷争没有进一步激化,总体上也未影响美韩两国的同盟关系,但韩国意识到国防、经济上自主发展的重要性。基于这种认识,韩国政府逐渐形成了通过拓宽交易对象,扩大海外市场来进一步保证其经济自主的新理念。于是,韩国政府实行了进出口贸易的多元化政策,日本、西欧、中东地区在韩国的对外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开始上升,而随着美国经济的衰退和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的逐渐下降,美国在韩国进出口市场中所占比重趋于相对下降。在新的理念指导下,韩国的经济有了惊人的发展,并一跃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加之成功举办1988年汉城奥运会,韩国逐渐被世界所熟知,许多国家开始承认韩国在经济方面的成功,纷纷与其加强贸易和技术方面的合作。海外市场的扩大以及贸易合作上的成功又成了韩国进一步发展海上力量的基础和动力。随着国力的增强和海外贸易的增加,韩国意识到把海洋作为陆地空间和资源枯竭的补充来源,可以作为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的途径。同时,韩国也认为,不能把大自然当做一个资源开采的仓库,无序开采,无限索取,以更加深刻的战略眼光,从长所计地保护海洋的生态资源和谋划韩国海洋发展事业。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以及这一时期美国海军力量的相对衰落使韩国更加重视海洋安全。韩国进一步完善了海洋法规。1995年12月6日,韩国把1977年的《领海法》改为法律第4986号即《领海及毗连法》,将过去在管理上较分散的13个中央政府部门的涉海部门合并成立为海洋水产部,负责管理海洋警察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海洋管理和海洋执法体制。同年8月,韩国政府又通过《专属经济区法》,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在海洋战略上,韩国于1999年12月制定了韩国的海洋开发战略《韩国海洋21世纪》,欲在21世纪“通过蓝色革命增强国家海洋权利”。该文件制定了三个基础目标,一是提高韩国领海水域的活力;二是开发以知识为基础的海洋产业;三是坚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其中特别提出:要“考虑到新的国际海洋新区域,将使用海军和航空防卫能力来维护海洋主权”;“要创造更干净和更安全的海洋环境”。可见,随着海洋的战略地位空前提高和海洋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以及韩国海洋安全战略环境日趋严峻,韩国开始对海洋安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2、韩国海洋安全理念的主要内容
  韩国是一个三面环海的半岛国家,拥有陆地总面积5倍的广阔海域,拥有3200个岛屿和8460千米长的海岸线。冷战后,伴随着海洋领域中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增加,韩国对海洋安全的认知发生了新的变化,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日益扩大,领域不断拓宽,地位不断提高。   一是扩大海域权益范围。韩国政府为了完善海洋相关立法体系以及在海洋权益争端中争取主动和有利地位,持续地出台海洋政策,并颁布和签订相关法律和协定。1974年1月30日韩国同日本签订所谓《日本和韩国关于共同开发邻近两国南部大陆架协定》,设立了日韩共同开发区,位于日韩中间线和韩国主张的自然延伸线之间,有效期50年,由双方共同投资,费用均摊,所得石油天然气资源平均分配。“共同开发区”所涉及的范围,由北纬28°36′至北纬32°57′,东经125°55′5″至东经129°9′,面积8.2万平方千米,其西界已深入东海大陆架的中部,只留给中国140-180海里的大陆架。尽管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不同意,但韩国和日本还是于1978年6月22日互换了《日韩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批准书,使之生效。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后,韩国很快于1996年1月29日将批准书交存给联合国,2月28日该《公约》正式生效。1996年8月8日韩国政府制定了《排他的经济水域法》,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2009年5月,韩国还依据有关法律程序,向联合国界限委员会提交了“初步信息”,提出韩国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划界。2011年7月3日,韩联社引述政府官员的话称,2011年底前,韩国政府将向联合国界限委员会提交外大陆界“划界案”正式文件,申请扩大在东海的外大陆架。
  二是明确海洋维权力量的目标任务。韩国是缺乏自然资源的国家,但韩国又是一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韩国需要稳定的能源原料基地,企图通过对海洋的开发和利用,解决诸如油气资源等问题。1970年1月1日,韩国颁布《海底矿物资源开发法》,同年5月30日颁布实施该法的第5020号总统令,规定设立总面积为30万平方千米的七个海底矿区。韩国对东海和西海(即日本海和黄海)进行了海上矿区的划分,半岛西部海区和西南部海为第一到第四矿区,东部为第五矿区,东南部大陆架为第六矿区,半岛南部为第七矿区,分别为韩国自主开发区和韩日联合开发区。2006年前后,韩国加大了对海上矿区的勘探和开发力度,韩国石油开发公司在位居黄海大陆架上的石油勘探第二矿区进行了海洋勘探,明显深入到中韩之间的中间线的中方一侧。韩国大力发展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海洋产业,保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同时进一步加强海港建设,把一些主要港口发展成为超大型集装箱港、环太平洋地区物流中心和世界级国际贸易港口。由此,韩国的工业重心也向东南沿海和西海岸两大地带倾斜。韩国还通过法律制度来加大海洋投入和保障,维护海洋权利和利益,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对韩专属经济区等的主权权益侵害,通过海关、海事警察署等主要政府力量来保护内水、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权利,通过海军力量来保护争议岛礁和争议海域的相关权益。
  三是清晰海洋安全思路。在国家安全政策和海洋战略的指导下,韩国提出新的海洋安全理念――在向“自主独立”过渡的同时逐步走向“大洋化”。防御范围上强调从“沿海防御”向“远洋作战”过渡;在防御手段上更加注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海洋安全合作;在建设目标上强调要建立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的适应高技术发展的远洋海军;在防御任务上,认为韩国海军战时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海上交通线,确保海上活动安全、控制海洋,防止海上的敌对行动,并对敌人的翼侧和后方地区实施两栖作战;而在平时,则主要是保障实施战备、担任侦察、巡逻和海上戒备等任务,维护沿海海域的安全。
  总之,冷战结束后,韩国的国际国内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韩国提出了新的国家安全政策,并适时提出了21世纪海洋战略,在国家安全战略和海洋战略的基础上,在向“自主防卫”过渡的同时,提出了自主化、大洋化、全方位化的海洋安全理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韩国的海洋安全理念是对传统安全理念的一个突破,是一个大战略概念,不仅涉及到传统的安全领域,如海军,而且也涵盖了海洋经济、海洋政治等多个部门,是一个国家层面上的战略概念。
  韩国落实海洋安全政策的具体措施
  随着韩国对海洋战略地位认识的不断深化,韩国在国家海洋战略上开发利用海洋的力度将会更大、领域将更全面、范围将会更宽广,海洋安全将逐渐成为韩国未来的国家安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韩国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推进自身海洋安全环境的改善。
  1、构造多层次全方位的海洋安全环境
  韩国面临的最大安全问题是朝核问题。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较符合各方利益,以朝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为基础,东北亚将改变目前没有安全机制的状况,建立朝鲜半岛和平机制,朝韩双方有可能探讨结束对抗达成统一的过程,并最终实现朝鲜半岛的永久和平。
  为此,韩国将可能通过三个途径实现海洋安全环境的稳定:首先,独立自主的构建全方位、多极化的大国外交关系。由于韩国所处的特殊的地缘战略环境,作为“鲸鱼群中的一只虾米”,韩国认为起最好的策略就是大国平衡策略。在外交政策上,对周边大国,韩国将继续实行“全方位”外交,以求达成双边甚至多边的互信机制,为朝核问题的解决、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和韩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韩国将会继续扩大对朝鲜的接触,并增进交流,以求达成双方的安全互信,为朝鲜半岛和平机制的建立甚至是和平统一持续努力;巧妙利用美、俄、中、日等四大国的力量,在各方的“合力”下,争取实现朝鲜半岛的永久和平,创造“最大的海洋安全”;其次,积极参加地区合作和多边、双边海洋安全合作,构建一个良好的地区层次的多边的双边的海洋安全环境;最后,积极参与、构建各种“技术层级”的海上合作机制,如海洋技术交流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海洋信息共享系统等等,从而推进海洋安全合作从“务虚”逐步走向“务实”。
  2、增大对海上交通线、海洋资源和有争议岛屿的保护
  韩国贸易量97%依赖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线就是韩国的海上生命线。韩海军提出战时首要目标是保卫“海上四大交通线”(从韩国东海横穿日本津轻海峡东出太平洋的北方航线,从釜山来往于日本之间的韩日航线,从韩国西海抵中国的韩中航线,以及最远的一条从韩国南海经中国南海和马六甲海峡抵东南亚的南方航线),即确保海上资源的安全和海上运输线的畅通。随着经济的发展,韩国的海外利益将不断扩展,海上相关民用船舶的活动范围将会越来越广,扩大海军的活动范围、加强海军的保护能力已成为韩国海上利益之必需。
  韩国还加强对争议岛屿“独岛”(日本称“竹岛”)的主权立场,防止纠纷国际化。韩国认为,“韩国对独岛的主权,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都是非常完整的,任何无根据的宣称都不能动摇主权”,不需要国际仲裁。为了防止日本的可能侵权,韩国一方面将“独岛”置于海洋警察厅的韩国海洋水产部(现国土海洋部)管理下,另一方面加强了对该岛的建设与控制。岛上原来只有灯塔、航标等简易航行设施,没有人员居住。从20世纪80年代起韩国当局为了加强对该岛的控制,先后采取了派驻警备人员,迁移居民,建立专门用于监视海面的雷达 站,修建渔业码头,为独岛海区安全专门设立军警协调警备体制等一系列措施。自2008年7月20日起,韩国政府更是将“实际控制”的说法改为“领土守卫”的说词。而韩国政府、军队、文化界、国民及海外韩人集体动员有组织地举行了一波又一波的“护独岛运动”,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韩国政府试图永久控制该岛并使其成为既成事实的决心和意图。
  3、提高韩国海军“独立自主”执行防御任务的能力
  主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海洋安保力量、逐步争取“自主”指挥权、锻炼韩军与美军联合作战能力、逐步加大国产海军装备的在总体装备中的比重等途径来实现。
  韩国党政军尤其注重主要海洋安全保障力量的建设,除海军外,韩国对海洋警察队力量的建设投入巨资。截至2000年,海警厅拥有警用快艇152艘,7个雷达站及部分飞机,总兵力约3000人,而且其装备仍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中。海洋警察厅在维护海上治安,保障船舶的安全,保护渔业资源,监视进入韩国海区捕鱼的外国渔船,缉查海上走私和营救遇难船只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自主权”方面,1990年开始,韩军逐步从美军手里接过了前沿警戒任务,1994年12月,韩军又从驻韩美军联合司令部接掌了对韩军的平时作战指挥权。至此,韩国国防部和参联会开始直接统率其武装部队,跨出了“自主国防”的第一步。考虑到半岛形势紧张、美国不断强化对韩军事联系的背景下,要完全独立地从驻韩美军手中获取全部作战的权力,短期内恐怕还存在较大问题。
  韩国认为,尽管冷战结束,韩美矛盾越来越多,但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韩美联盟对于韩国国防来说都处于首要地位,因此,韩国高度重视韩美联盟,积极参加美军举办的各种演习,提高与美军协同作战的能力。韩国海军重视韩美协同作战,积极参加美海军的各种演习,努力提高海军的独立作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如通过军事交流与联合演习等方式不断提高本国海军实战能力特别是远洋机动作战能力;在美海军的协助下扩大军事行动范围,应付和处置海上威胁,包括保护海上交通线和海洋权益等。不过,韩国海军在加强与美海军合作的同时,也在逐步减少对美军的依赖,尽可能以韩国海军为主导,而不是一味扮演“小伙伴”角色。为此,韩国海军积极加强战备值班,重视海军的日常训练和军事演习。海军平时积极组织战备值班、护渔护航、反间谍作战、海上和空中巡逻、海上远航实习、登陆训练、海上基本科目训练、三军联合演习等日常作战活动、训练演习,努力提高独立组织日常训练、战备活动和三军演习的能力,有效地提高了反应速度和战斗力。
  4、加强以大洋海军为目标的海军力量建设
  为适应海洋安全理念的调整,韩国对原有的海军力量和部署进行了调整。
  首先,适应国家海洋战略的要求,积极调整海军的任务、部署、防御重点,拓展韩国海上防御的范围。1994-1995年韩国《国防白皮书》提出,海军的任务要从反北方的海上渗透转向“发挥地区作用”。由此海军要实现由防御性向攻击型、近海型向远洋型的转变。在海上部署方面,韩国要求继续加强在军事分界线附近的海上力量,以提高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紧急出动能力。在防御重点上,韩国要求逐步将海上防御重点由东海(日本海)转向西海(黄海),不断加强西海海域及沿岸地区的军事部署。此外,为加强对朝鲜海峡的控制,计划投巨资在济州岛修建海军基地,并部署数十艘驱逐舰和护卫舰,以及美制P-3C型反潜巡逻机,以此作为未来将要成立的海军战略司令部的主要作战力量。
  其次,加强海空军力量建设。采取了三项措施予以实现:一是在军费上逐步向海、空军倾斜。1992年前,海空军军费只占整个国防预算的50%。自1993年起这一比例提高到60%,并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二是调整三军兵力结构。逐渐减少陆军,扩充海、空军实力,韩国陆军由54万人减至53万人,海军由6万人增至6.7万多人,空军由6.3万人增至6.9万人,总兵力保持66万多人。三是优先发展海、空军武器装备,加速海军武备的现代化建设,合理配置水面、水下和空中作战力量,形成立体战斗结构。从1993年起,韩国开始为海、空军更新和改进武器装备,并计划进一步增加投入,争取到下世纪初把海、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技术军种,使其战斗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可以说,经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令世人瞩目的建设发展计划,韩国海军形成了空中、水下、水面三位一体的作战能力,现已成为东亚地区不可小觑的一支海上力量。
  再次,加强海军体制、战场和装备的调整。在海军体制上,全面深化改革,力求建立一支精干、高效、顶用的海上力量。在海战场体系的建设上,发展海面、水下及对空监视系统,指挥控制通信系统,建立济州岛海军战略机动舰队基地等。以建设“大洋海军”为目标,积级筹建“战略机动舰队”,其核心力量将是KDX-Ⅲ型宙斯盾驱逐舰、新一代AIP潜艇、1万吨级的直升机运输舰和P-3C反潜巡逻机等。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开始为建立“大洋海军”积极准备人才、锻炼部队。每年一次的海军士官学校毕业生远洋训练,已由过去的仅限于太平洋海域扩展到大西洋、印度洋、地中海等全球范围。总之,韩国海军计划到21世纪上半叶建设一支具备远洋机动作战能力的“蓝水”海军,以具备同周边大国海军相抗衡的能力,届时,韩国海军必然将成为一支不可小觑的海上力量。
  5、积极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海洋安全合作
  韩国进行的海洋安全合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积极参加与海洋安全有关的、地区层次的论坛、研讨会,有效地交流、研讨海洋安全理念和战略思想、海洋安全合作的方法等相关内容,如东盟地区论坛、世界海军首脑论坛国际海上力量研讨会(ISS)、西太平洋海军论坛(WPNS)、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等;二是积极派遣高层军事领导人访问,派遣军舰访问,派遣军事人员参加交流和培训、参加海上联合军事演习,如近年来的韩日、韩俄、韩中军事互访与交流等;三是积极参加具体务实的海洋安全活动,如海上搜寻救助、抢险救灾、人道主义救援、反海盗、反走私、反恐怖主义合作、防止海上事故磋商以及签订海洋科技和渔业协定等。通过这些海洋安全合作,不仅有效地预防了海上危机的发生,而且为海洋安全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障。
  (责任编辑:张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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