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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的市场约束与行为逻辑_如何约束农户长期养殖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当今中国小农不同于传统小农,也不同于社会化大农,它是介入传统小农与社会化大农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的小农,即社会化小农。因为它已经从传统的“为买而卖”逐渐转向“为卖而买”、从“以业为商”转向“以农为市”、从“小农的市场”转向“市场的小农”,货币与市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小农与家庭是“无人不商”、“无物不市”。面临市场化、社会化的货币支出压力,社会化的小农行为已经从依靠熟人关系、道德市场转向求助货币武器和紧缩性的保守选择应对市场化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关键词:社会化小农;市场约束;行为逻辑
  中图分类号:F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2-0045-06
  认识小农要从农户出发,研究小农要从原点出发。前者强调要从当今小农的实际着手,不能脱离实际研究小农;后者强调要从经典理论的局限性着手,不能生搬硬套经典理论解释当今小农。无论是从亚当?斯密、马克思到恰亚诺夫、波拉尼、斯科特,还是从舒尔茨、波普金到黄宗智、施坚雅、费孝通,对于小农性质定位和小农发展阶段的划分,都是依据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说小农与市场交换的程度进行判断,并以此研究小农的行为与偏好逻辑。笔者将从小农与市场的需求、供给、地位等方面进行研究,考察当今中国小农和市场的关系与经典理论的差异、与传统小农和市场关系的区别,即当今小农的市场约束、行为逻辑与经典理论、传统小农的差异。
  一、“为买而卖”与“为卖而买”
  ――从需求角度讨论小农与市场
  马克思认为,传统小农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需要,只有多余的产品才会出卖,“农民家庭差不多生产了自己所需要的一切:食物、用具和衣服。只有当他们在满足自己的需要以后还能生产更多的东西时,他们才开始生产商品;这种投入社会交换即拿出出卖的多余产品就成了商品”。传统小农是为买而卖,传统小农与市场发生关系是出售多余农产品,交换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用品,生产、生活资料主要来源于自然,而不是社会,更不是市场。
  同时,马克思也认为,商品化会使小农被资本主义大规模生产所取代而走向灭亡,“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割断了农业小生产的命脉;这种小生产正在不可抑制地灭亡和衰落”。在马克思小农学派看来,小农可以分为传统小农和社会化大农业两个阶段,前者的偏好与行为逻辑是为买而卖,后者是为卖而买。为买而卖是为了生存的需要,为卖而买则是为了利润的需要。可是当今中国小农并没有完全按照马克思小农学派的理论预设路径演进,既有为买而卖,也有为卖而买,即使为买而卖也不同于传统小农的交换需求和生存目的,为卖而买也不完全等同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利润目标。
  (一)不同的“为买而卖”
  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夜之间农民从公社社员回归到家庭成员,小农回归家庭耕作、经营的传统状态,相当大一部分农户具有传统的性质――为买而卖。但当今为小农“为买而卖”完全不同于传统小农的“为买而卖”。当今中国部分小农,虽然还是“为买而卖”,但市场交换的范围、内容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总体上讲,“为买而卖”发生了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为买而卖”的产品比重扩大;二是“为买而卖”已经扩大到生产领域。第一个变化比较好解释,指的是家庭生产产品销售数量的变化,即从传统小农的30%至40%出售扩大到当今小农的60%至70%,小农再也不是为消费而生产,而是为市场而生产,为货币而生产。第二个变化才具有本质性的特征,当今小农的生产环节深深地卷入社会化分工过程,离开了市场和社会交换,小农生产几乎无法完成,市场交换成了小农再生产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从小农生产主导农产品销售比重来看,根据满铁的调查,20世纪40年代的苏南地区,粮食主产区小农的粮食60%来自家庭生产,40%来自市场,而且来自市场部分还有青黄不接时从市场返购部分粮食(约占15%),产粮区苏南农户真正出售部分只占家庭产量的25%左右。20世纪40至50年代的华北地区小农的粮食除了小麦的出售比重为46.20%外,其他粮食产品都低于30%。不管是南方还是北方,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农户只将剩余粮食用来出售,获取货币,交换日常生活用品。而当今中国小农生产的主导农产品销售比重已经很大,笔者调查的湖南湖村粮食销售比重达到68%,棉花、苎麻的销售比重达到100%。
  从生产环节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来看,20世纪四五十年代,华北81县187村农户生产投资自给和购入的比重大约65.75:34.25,自给占7成左右,市场交换占3成左右。而当今的小农是倒三七开,大约是30:70,当今小农的生产环节与社会、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当今中国大部分小农同样是为买而卖,但是涵义和重要性已完全不同。传统小农为买而卖只是为了生活得更好,即使市场交换无法完成,小农再生产照样进行,当今小农为买而卖则是生产的必然环节、也是再生产能否进行的关键。如果小农不从外部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租赁收割机、耕作工具,小农再生产根本无法完成。同是为买而卖,当今小农的“卖”则完全不同传统小农的“卖”,离开了“卖”的过程,再生产无法进行。借用马克思简单再生产的转化公式,传统小农为“W-W’”,当今中国的小农为“W―G―W’”。两者的差别决定小农行为的差异,“W――W’”时期,小农追求产量最大化,即追求更多的w,产量最大化是此阶段农户的最优选择。“W―G―W’”时期,小农同样要追求W,但是此W则需要G来交换,因此理性的小农通过追求最大化G而追求最大化W’,即此阶段的小农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以交换农户自己无法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服务,G在此公式中不可缺少。总体而言,传统小农离开了市场至多影响农户的消费,当今中国小农离开了市场则无法生存,正因为如此前者追求产量最大化,后者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
  (二)特殊的“为卖而买”
  当今中国小农不仅存在“为买而卖”,而且也有特殊的“为卖而买”。后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农户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并非完全是“为买而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为卖而买”。如粮食生产过程中产前的“买”杂交种子、购“买”化肥就是为了生产更多的农产品而追求更多的货币,这是典型的“为卖而买”。产中的收割、犁田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则不具有“为卖而买”的特点,因为这些支出本身就要耗费小农稀缺的货币,它是货币对劳动的替代。因此,小农的生产已经不是简单的为生存、为消费而生产,而且还有为货币收入而生产的因素,“为卖而买”与“为买而卖”夹杂在一起,如果不从源头加以考察,则会混成一团,难以分辨,当今中国小农的特殊性就体现在这方面。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今中国的小农既不是纯粹的“为买而卖”的传统小农,也不是纯粹“为卖 而买”的社会化大农,而是“社会化+小农”耦合的一种新的小农形态。这种小农形态既追求消费最大化满足,又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当然消费的满足可以归纳为货币收入最大化,即小农通过“买”,最大程度的获取W,然后通过出售W,获取G’。必须明白并非所有的“买”都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获取w,进而最大化地获取G’。
  第二,当今小农更多种植非粮食作物,以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经济作物历来就是小农获取货币收入的工具和手段,传统小农的棉花、花生、油料的出售率超过90%。当今中国小农种植经济作物同样是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两者的区别在哪里呢?在于过去有接近90%的耕地种植粮食,而当今小农有接近35%的耕地已经摆脱了粮食生产,即有接近三成五的耕地已经不遵循W--G--W’的再生产模式,而是遵循G―W--G’再生产模式。
  当今中国小农生产偏好已经从纯粹的“为买而卖”转向既有“为买而卖”,也有“为卖而买”。如果将“为买而卖”视为传统小农的生产经营特征,“为卖而买”视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特征,处于“为买而卖”与“为买而卖”之间的小农则是一个行为复杂,偏好则较为一致的过渡小农,其特点是社会化、市场化程度极高,以货币收入最大化为最优选择。
  二、“以业为商”与“以农为市”
  ――从供求角度讨论小农与市场
  “为买而卖”与“为卖而买”是从需求角度讨论小农与市场的关系。从供给角度看,当今中国小农也与传统小农有较大的区别。传统小农是以农业,特别是家庭消费剩余的农产品为商品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换,而当今中国小农则以“三农”为市,即农业提供商品性生产、农村提供商品性服务、农民提供商品性劳动力和身体商品。当今中国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已经从“以业为商”变成”以农为市”。
  传统小农与市场的联系比较少,家庭生产生活中只有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和剩余农产品在市场上出售,后者以前者为目的。中国农民“以业为商”历史悠久,《孟子》中就记载,农民“纷纷然与百工交易”,“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可见,中国历史上小农就存在“以羡补不足”,通过出售家庭剩余产品交换生活必需品,说明中国小农有“以业为商”的传统。
  马克思对传统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保守和悲观。“在真正的自然经济中,农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极小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产品也只有一个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⑧马克思认为,自然小农或者传统小农可以不依靠市场而生存,即使与市场发生联系也只是极少数的农产品。在马克思眼中,不可能存在农民“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之事,即使有也是特例。
  黄宗智曾经将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分为“剥削推动的商品化”、“生存推动的商品化”与“谋利推动的商品化”。小农为谋生的商品化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家庭消费剩余产品出售换取生活必需的日常用品;二是以维持家庭生存,家庭劳动力外出帮工或者从事家庭手工业。按照黄宗智的说法就是“小农+手工业或帮工”维持中国传统小农的稳定与延续,即只有小农的部分剩余产品和家庭手工产品成为商品,换取家庭生活必需的日常用品,其结论是“斯密型动力”在中国没有发生作用。
  不管是马克思还是黄宗智都认为,传统小农只有部分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进入市场,农产品是农业的产品,家庭手工业是家庭副业的产品,小农家庭与市场发生联系的仅有家庭剩余的农产品和为维持生存的家庭手工业产品,生产过程、家庭其他资源都没有变成商品,只有家庭产业的少部分产品成为商品,即小农家庭“以业为商”,此“业”就是比较狭义的“农业”和“家庭手工业”。
  同时,按照马克思、斯密的观点,小农的市场化会导致小农消灭和解体。有些学者将此称为“斯密型动力”。在市场和资本主义的冲击下“我们的小农,正如任何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一样,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按照马克思小农理论,小农在市场的冲击下必须会走向灭亡,决不会有什么发展和繁荣。
  当今中国小农既没有按照“斯密型动力”和马克思理论的预期走向社会化和资本主义,也没有按照黄宗智理论演进:因为“斯密型动力”失败,小农生产继续“过密化”,而是全方位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不仅农业的产品变成了商品,而且农村、农民本身都变成了商品和市场;不仅小农的规模没有受“斯密型动力”的影响,而且小农生产、生活全方位商品化,小农以自己的方式建构着中国的市场及市场关系,即当今小农从“以业为商”变成“以农为市”,前者是以产业的剩余产品为商品,后者是以农业、农村、农民为市场内容和市场载体,市场已经渗透到小农家庭的各个角落,商品和市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以农为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向:
  “以农业为市”。“以农业为市”并不是传统小农的“以业为商”的简单扩大和延伸,而是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传统“以业为商”是指农业、手工业的消费剩余产品对外出售。当今中国小农的“以农业为市”则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是农业生产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二是农业生产过程实现了商品化。小农的农业产前、前中、产后已经全方位市场化和社会化,小农离开了市场和社会就无法再生产,市场是小农再生产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以农村为市”。“以农业为市”是从产业的角度考察小农与市场的关系,“以农村为市”则是从农村的角度、从区域的角度考察小农与市场的联系。后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小农以农村为内容创造市场关系,舒尔茨曾经说过只要有条件,农民能够“将黄土变成黄金”。当今中国小农已经将农村能够市场化的领域都市场化或者正在市场化,乡村社会中的“熟人关系”和“宗族关系”二元体系变成了“熟人关系”、“宗族关系”和“市场关系”三元体系,而且市场关系的作用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如喜庆节日宴请宾客,帮工需要付费、厨师需要开工资、蒸饭烧水需要请专门的锅炉;如外出需要雇摩托;建房帮工需要支付劳务费等。传统的熟人关系和宗族网络的无偿服务体系逐渐被市场化的有偿服务网络取代。二是小农以农村为载体发展农村市场关系。小农将家庭产品和用品以农村为载体创造市场,如将自家菜园中的蔬菜以邻居为市场出售;同时小农也将外部特别城市工业产品、外地农产品以农村为载体进行贩买贩卖。前者将小农与亲邻之间的朋友、亲戚关系市场化,以市场关系取代熟人关系和亲友关系;后者将小农与邻近村庄、小农与城市、小农与工业的关系通过市场化联结起来,小农以市场扩展了交流和交换空间,以市场参与了城市、工业、邻村的社会化分工。可见,“以农村为市”是两种关系的替换:以“市场关系”替代费孝通的“熟人关系“和弗里德 曼的“宗族关系”,以“货币关系”联系“陌生世界”和施坚雅的“区域市场”。“以农村为市”不仅从经济层面重构建了市场,而且从文化层面重塑了小农与市场、小农与社会、小农与城市和工业之间的关系。
  “以农民为市”。“以农民为市”是小农将自身作为商品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换。按照马克思小农的观点,小农本身成为商品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产物,是资本的产物。“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誉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所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虽然当今中国仍然是小农家庭经营,但是小农并没有停留在传统小农阶段,也没有发展成为社会化大生产,而是处于传统小农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一个特殊阶段。这个特殊阶段的小农已经出现了只有资本主义阶段才有的商品,如当今中国的小农已经以身体、以劳动力的形式进入了市场,即“以农民为商品”。“以农民为商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劳动力为商品,这种形式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小农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取货币收入,只是当今中国以劳动力为商品的农民数量庞大,且务工报酬已经成为小农的重要收入来源。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5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已经达到12578万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经达到36%。二是以小农的身体为商品,即以小农身体器官为商品,小农以身体器官为商品并不普遍,而且法律并不允许,但是“身体商品”的“黑市”仍然存在,如一些地方“卖血一族”就是农民以身体部分器官为商品获取货币收入。三是以小农的良心、信任、欺诈、爱情等无形活动和行为为商品。笔者在《湖村经济》中描述的乞讨、诈骗、算命、传销等都是农民以自己的无形行为为商品,获取货币收入。显然,“以农民为商”则体现了当今小农“无人不市”、“无物不商”的特点。
  显然当今中国小农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小农的“以业为商”的阶段,也不同于“斯密型动力”诱致的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小农仍然是小农,只不过是一个与市场相互渗透、以市场为生产生活前提的市场化、社会化小农,不仅农产品成为商品,而且农村、农民本身也成了商品,将农业生产过程、大部分农产品和农村、农民推进市场的,不是“斯密型动力”,而是全方位社会化、市场化诱致的货币支出压力。“以农为市”的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
  三、“小农的市场”与“市场的小农”
  ――从市场经济地位讨论小农与市场
  当今中国的小农与市场关系的变化是全方位的,不仅从“为买而卖”转向“为卖而买”、从“以业为商”转向“以农为市”,而且小农市场的地位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小农的市场”转向“市场的小农”。表面上看,只是文字顺序的颠倒,但是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从小农们组成的市场、控制的市场转向小农们参与的市场,“市场的小农”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参与者和市场被控制者。
  对于传统小农与市场关系,斯科特、施坚雅、黄宗智、斯科波尔、费孝通等都对此有过独到的观点。斯科特认为,传统小农的市场交换囿于乡村,是一种单向的流动,“这种贸易也不同于亚当?斯密特别强调的城乡之间的双向贸易。……城乡之间的交换显然只构成清代长江三角洲贸易的极小部分。小农购买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是由其他小农生产的,除了少量次要的必需品外,他们极少购买城市产品。”斯科特的主要观点是,小农的交换是周边邻居之间的交换,交换的内容主要是生活必需品。
  施坚雅认为,传统小农的市场是以集镇为中心的区域辐射市场。他将传统经济时期的市场分为“小市”、基层市场和中心市场,小农一般在前两个市场中活动。基层市场的半径大约是以市场为中心的3.4、公里到6.1公里,市场是可控的、确定的,小农是市场的决定者,基层市场平均包括18个左右的村庄,约1500户、7000人。基层市场内的小农不可能认识所有的农民,但是都是熟悉的面孔。集市由周围村庄的宗族、精英及小商人控制着,市场是农民和小商人、农民与地方绅士交往的核心。“小商人是农民与高层次中心地的商人之间的中介“、“他们既为农民挡住了所疑惑的外部世界,又有选择地把外部世界的一些东西放进来并传达给农民――一些必需的外来产品”。虽然农民无法认识基层市场内的所有居民,但是农民通过自己的认识、点头之交及市场内宗族、精英与所有的居民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即对所有居民有直接或者间接的“熟识感”。
  从上述梳理可以归纳出小农与传统市场的基本关系,传统市场是熟人之间的交易;信息是透明且基本对称的;小农有一定的价格决定权,或者说联合的小农有一定的价格决定权;基层市场圈是小农主要的社会圈子和边界;在此圈子内有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市场交易调节规则和追究习惯,农民对此非常熟悉。简言之,传统经济的市场参与者都是熟人、地位基本平等、信息基本对称、交易风险相对较小,市场的边界、价格和风险在农民可控范围内。鉴于此,笔者将此类市场称为“小农的市场”,即小农可以控制、交易结果比较确定的市场,交易的货币性、商业性与交往的社区性、熟人性交织在一起,是典型的道德市场、熟人市场和可控市场。
  当今中国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则发生本质的变化,从“小农的市场”变成了“市场的小农”。对于小农个体来说,变成了市场中众多参与者中的一员,而且是可有可无的参与者,甚至边缘者;小农更多的是与高度组织化的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博弈;小农再也无法左右市场、无法控制交易的风险,小农犹如社会化大市场中的一叶“扁舟”,随时可以为市场风暴吞噬,有时甚至微小的风浪都有覆灭的危险。与“小农的市场”相比,“市场的小农”面临的是一个陌生的市场、一个充满不确定和风险的市场、一个地位不平等市场和一个一切以金钱为导向的市场。
  陌生的市场。虽然现在也存在村庄内部的“小市”和以集镇为中心的基层市场,它只是形式上与传统经济的基层市场类似,内容则完全不同。传统经济的基层市场是熟人之间的交易、需求双方都在区域市场圈内。但当今小农面临的基层市场却是交易对象不熟悉、交易规则不熟悉、交易内容不熟悉的一个更新换代快、产品日益丰富的大市场。对快速变化的交易内容,小农总是陌生的。可见“市场的小农”总是面临一个陌生的市场,无法通过传统的方式进行市场交易和交换。
  风险的市场。传统“小农的市场”,边界较窄、交易对象熟悉、交易内容较为固定,小农能够获得确定的市场信息、交易结果也具有确定性。但“市场的小农”却与此截然不同,面临着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市场。面临风险的市场,小农的行为趋向保守。
  金钱的市场。“市场的小农”与传统“小农的市场”还有一个重大的区别。一是当今小农是一个金钱的市场、货币的市场、充满算计的市场。市场中的一切交易、一切物品都必须货币化,必须能够用货币来衡量、必须用货币来支付,否则不能够进入市场, 也不能进行交易。二是当今小农面临的市场“只认钱,不认人”,只有冷冰冰的金钱与货物的交易,没有传统小农与市场温情脉脉的道德关系、熟人关系、面子关系。
  不平等的市场。如果说“小农的市场”中的市场主体大体平等,则“市场的小农”与其他主体相比是不平等的。一是规模不平等。当今小农的市场交易对象都是规模比较大、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工商企业及其代理人,超小规模的小农与之相差悬殊。二是信息不平等。当今信息主要源于城市,小农交易对象临近信息源,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交易对象规模比较大,具有信息收集、处理的规模优势,小农与之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三是规则制定不平等。传统小农的基层市场,小农既是参与者,也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小农的交易受传统习惯法的保护,交易者之间较为平等。当今小农只是市场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小农是与众多看不见的对手打交道,输了也不知道输在哪里。在此市场中,小农处于绝对的劣势,与其他交易对象相比,地位极不平等。
  可见,“市场的小农”面临的是一个陌生的市场、一个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市场、一个看不到真正的交易对手的市场,一个无法控制、事后无法当面追究最终责任的市场、一个地位不平等的市场。在一切都需要货币和金钱化的情况下,小农的理性选择就是保守的基础上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以货币化解生产、生活、交往和交易中的风险和困难,从“小农的市场”的货币中介化转向“市场的小农”的货币最大化,从依靠“熟人市场”转向依靠“货币支撑”,从传统的放心交易到当今的保守选择。
  四、结论
  当今中国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时期关系,总体来说,小农的规模没有变,小农经营的形式没有变,但是小农的性质变了,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变了,小农的偏好和行为变了。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当今小农最主要的特点,市场化和社会化小农的偏好及行为是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归纳起来就是三个方面:
  整体延续与部分变化。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整体上看,当今小农还是传统小农的延续,小农还是小农,小农还是与基层市场发生联系,但是整体延续的条件下,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小农与市场的传统关系是小农决定市场、小农可控市场,但是现在小农成了市场的被摆布者、被控者、边缘者,小农对市场的关系从游刃有余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表面上看、整体上看,小农与市场的关系一如既往,但是实质在很多关键的部分,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已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形式守成与内容创新。传统小农出售农产品和家庭手工产品,偶尔也帮工,当今小农同样出售农产品、家庭手工产品和劳动力,但这些都只是形式上的传承与延续,小农与市场的内容已经迥然不同。不仅农业、手工业以市场为取向,而且农村、农民本身也成了市场载体和市场内容,更加不可思议的友谊、良心、爱情、信任等意识方面、无形方面的活动也成了商品。当今小农是无人不商、无处不商、无时不商。小农与市场关系的变化是形式延续与内容巨变同步推进。
  目标的手段与手段的目标化。传统小农的市场偏好是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市场和货币是中介;交换完成,市场和货币的任务也就终结;市场和货币是小农生产和生活的手段,最大化产量和正常化家庭生活才是最终目标。当今小农的市场偏好是货币,货币本身成了小农追逐的目标,追求更多的货币成了小农行为的目的。
  可见,虽然当今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整体上、表面上没有变化,但是关键部分、主要内容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化、市场化已经渗透到小农生产、生活、往的方方面面,货币与市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小农与家庭是“无人不商”、“无物不市”。小农已经社会化,家庭已经市场化,反之小农则借助市场化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以化解社会化中的货币压力和市场化中的风险。
  注释
  ①徐勇教授指导作者研究社会化小农时的观点。②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297页。③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235--296页。④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6年,第217页。⑤⑥《孟子?滕文公上》。⑦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86页。⑧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693页。⑨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第105页。⑩所谓“斯密动型动力”是指市场导致分工和社会化。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99页。⑥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20一121页。@((2006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⑩邓大才:《湖村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69―178页。⑩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第108页。⑩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53页。
  责任编辑: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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