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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_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19-02-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自查自纠报告 ? 市纪委: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要求,采取有力举措,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安排部署,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局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局党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并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制定了《**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照工作方案,局党组专门安排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方案,由领导班子成员签字把关。在制定局党组整改方案和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方案的基础上,局党组还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和专题推进会,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强化落实举措,对自查自纠工作作了更加全面系统部署安排。

二是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先后安排局纪检组牵头,监察室、办公室配合,多次到局属单位、各科室开展督查。

各科室(单位)对标贯彻落实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要求的重点,2017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健同志和各党组成员签订责任书,开展了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明确要求党组成员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分管的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局党组专门建立了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党组成员,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局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多次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共30余次深入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

三是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在每周五全体人员学习会上专门安排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内容,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廉政提醒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抓好专题学习的同时,先后通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作专题辅导 、组织开展知识测试、约谈活动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成果。

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一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打造效能建设升级版。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外出请假报告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公务用车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明确局机关学习、会议、督查调度等制度执行责任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
各科室工作效能台账实行每月一报,各种会议实行签到,上下班用考勤机考勤等做法,确保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树立了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确保作风和效能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7个方面,明确40条责任事项和具体要求。

二是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定出台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的范围,着重围绕议题确定、酝酿、讨论、表决等环节,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局党组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坚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局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修订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责任清单,明确执行、落实各项制度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严格落实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是全面修订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领导干部联系点和机关工作人员联系户制度,局每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县区、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村(社区),局机关每位干部联系1户以上困难家庭。认真做好扶贫包扶工作。我局负责**县黑塔镇周黄村双包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健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先后率领机关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包扶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包保干部和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脱贫攻坚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确保扶贫包扶工作到位。在精文简会方面,对局机关各类文件、简报进行集中分类清理,严格规范办文程序,严格控制宣传材料印刷数量。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积极压缩会议数量和参会规模,将业务科室召开的会议归并整合,以民政重点工作调度会形式召开。在公务接待方面,我局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召开专题会议,重申午间禁止饮酒规定。局纪检组重申了“九个严禁”。同时通过短信提醒等形式,进一步要求工作日和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在 “三公经费”方面,按照要求及时公布我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并每月在我局网站公开“三公经费”,接受监督。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严格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制定了**市民政局构建小金库防止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制度执行,确保纪律要求从严从紧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分解任务到人的责任制度》,突出“狠抓分解落实”。对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实行了项目化管理,制定具体项目分解表、任务落实情况台帐,明确“任务目标、落实举措、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由局办公室每月底收集整理,并建立台帐,第2个月初进行公示。并明确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要求落实效果的报告制度》,突出“及时提速提效”。突出“及时报送”,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适度提前,遇到特殊情况的,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上报。突出“提速提效”,建立市民政局重大事项落实流程图,明确规定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强调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跟踪问责绩效考核的督查制度》,突出“从严从实从重”。结合年初制定的《市民政局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在督查形式上“从严”,突出“不定期督查”和“暗访”;
在督查内容上“从实”,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民政部门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在督查效果上 “从重”, 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对于违法违纪、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从重处理,决不迁就。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意测评社会反映的监督制度》,突出“多方监督”。

按照“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要求,建立了社会救助等民生工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探索建立义务监督员等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探求“互联网+”监督方式,在市民政局网站、民政政务微博、官方微信上开展网民互动、政策宣传、征求意见等活动。

五是建立完善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突出“警醒震慑”。对违反四项制度的,追究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免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四风”整治严谨有效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我局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专题安排部署 “四风”整改工作。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四风”积习甚深,纠正“四风”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经常抓、长期抓,抓到底,才能抓出成效。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难在“恒”字,也贵在“恒”字,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始终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持之以恒抓下去,抓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新成效。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局成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并专题安排部署“四风”整改工作。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制度、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但个别科室和局属单位、个别干部身上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针对如何解决问题,如何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整改好“四风”问题,我局对照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在八个“严”字(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工作日饮酒、严格管理公车使用、严格控制公务开支、严禁公款送礼、严查不良行为、严明劳动纪律、严肃整顿工作作风)方面下功夫,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立知立改,真正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三是狠抓关键节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到位:加强学习到位、提高认识到位、严格执行到位、严格监督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消除思想认识误区,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上来;
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 市“三十”条要求,严格执行局效能建设“五个一律”等规章制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锋,做转变作风的表率;
建立系统完备、行之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把握好三个环节:领导率先垂范是关键,执行部门严格执行是保障,其他部门和个人自觉遵守是根本。局领导率先垂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科等自学自学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审核把关,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其他部门和个人也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腐蚀,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形成上下齐心,同心合力的局面。

四是扎实开展 “4+4”专项整治工作。即: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酒桌办公、滥发津贴补贴、违规经商办企业、社会团体不规范问题、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私设“小金库”问题八个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市民政局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在市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和<市民政局“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
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突出对“三公”经费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报告)。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局计财科会同监察室,通过实地检查、查阅票据等形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为规范管理,印发了《关于印发<**市民政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民政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对无正当理由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共清理党员领导干部人数及职工2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含离退休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95人,均无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汇报材料)。在开展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中,从6月17日起全面实施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规定。之后,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成暗访小组,多次暗访,并《转发关于做好省“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确保了禁令的全面执行。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有违反“酒桌办公”的现象。为规范公务接待,印发了《关于修订〈**市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市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强化纪律审查,确保执纪问责持续有力 一是切实发挥局纪检组作用。年初,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回顾上年工作和谋划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部署本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次以上。每年都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意见》;
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局长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执纪监督,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确保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6年以来,先后发现问题线索25个,上报“正风肃纪”相关信息32篇。市局编发效能督查通报6期严肃通报,对发现问题实行销号,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感”,感受到监督就在自己身边。狠抓节假日的执纪监督,把好“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节前及时强调纪律要求,节中组织明察暗访。强化对 上下班考勤,干部作风等日常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在改进调查研究、精文简会、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明确了责任事项和具体要求,局机关科室工作效能台账每月一报,打造效能建设再提升。在全市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开展了“净化办公环境,提升民政形象”整治活动,局机关开展了机关文明创建活动,制定了市民政局机关“净化”工作标准。

三是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相关业务科室通力配合,先后开展了政风行风、效能建设、涉农资金、基层窗口单位服务等专项督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2013-2016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五保资金、优抚(抚恤)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建设、民政所建设项目等涉农资金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常态化机制,我局共有 41项权力进驻服务大厅。建立《**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及相关业务协作办法》,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动态监控、预警处置和检查评估机制。同时先后开展了“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及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殡葬服务提升年”和“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专项治理”等专项治理活动,参与单位部分工程招投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考、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未发生 “带病提拔”等违规违纪问题。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明显好转。2016年有2家窗口单位申报全省民政系统行风示范单位。对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跟踪问效、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先后与新提拔或调整工作岗位的9名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局属单位3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对**区民政局监管不力进行约谈,提出纪律要求。开展了基层走访调研活动,认真做好脱贫包扶工作。受理反映民政干部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市局本级共接待群众来访116批次197人次,通过行风热线反映问题,共接听95个电话,68件当场答复,27件调查处理反馈,全部按时办结。调查信访问题线索7件,市民政局2016年度无一人因违反纪律被处分、无一人因违反规定被通报批评。另协助配合市纪委调查和完成市纪委交办案件。

虽然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要求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监督检查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大,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全覆盖、巡视工作全覆盖的新形势,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从严执 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好权力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巩固行风建设成果,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民政工作队伍。

? ? **市民政局 2017年6月2日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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