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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水晶球达人”胡启志:男人不怪,女人不爱】中国达人秀水晶球胡启志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从小就立志做街头艺人的男人有出息吗?不子承父业却孤身闯世界的儿子能成大器吗?从不表白承诺,连婚礼都懒得办的丈夫称职吗?2012年央视龙年春晚中,“水晶球达人”用他充满爱的水晶球之舞做了回答……
  
  胡启志:男,美籍华人。祖籍湖南,生于美国,现居中国台湾。因参加2011年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晋级四强,被网友誉为“水晶球达人”。龙年春晚中,作为“直通春晚”的首位艺人,他表演了水晶球之舞《眷念》。
  
  2012年1月20日下午,胡启志等候央视春晚最后通知时,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他的妻子陪在身边,紧紧挨坐在一起,十指相扣、不时深情对望,两人的亲密羡煞旁人。胡启志看起来有点怪怪的:光头、不苟言笑、不爱说话,每说一句话之前,都会先征询妻子的意见。与他相比,Maggie显然要“平易近人”得多。
  这是一次非同寻常的对话:聊天时普通话夹杂着英文,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地与笔者对话。当然,也只有这样近距离地接触了,记者才能学习到一个新爱情定律,那就是“男人不怪,女人不爱”……
  这个男人有点怪:
  使劲儿对你好,就是不爱你
  
  一次,有人看到胡启志和Maggie在一起,觉得他们真是天生一对璧人儿,于是就问:“你们是一见钟情吗?”Maggie甜蜜作答:“当然!”时胡启志却一本正经:“怎么会?我没有对她一见钟情!”
  2004年两人在台北第一次见面前,胡启志和就已经在遥远的巴西有过交集了。他们曾经先后在巴西同一所武术学校里,同一间教室,跟随同一位老师,学习一样的巴西战舞。所以,两人竟然在遥远的台湾意外碰面时,显得格外兴奋。胡启志却酷酷地说:“巴西那么大,去那里的人很多。在同一个学校待过的两个人,后来意外碰见算什么?”
  嘴上虽然耍酷,对于这个和自己同样漂泊在异国他乡的女孩,胡启志还是挺关心的。毕竟,两个人在同一个舞蹈教室做舞蹈老师。渐渐了解了胡启志的经历后,Maggie开始喊他“怪人”。
  胡启志生在美国,从事电脑工程师工作的父母是第一代台湾移民。像很多曾经梦想去少林寺的男孩一样,他从小就做被他自己认为“怪怪的梦”:学中国功夫,当演员。17岁那年,高中毕业参加完美国联考后,胡启志不顾父母的反对,离家开始追寻功夫梦。之后3年,他靠替酒店洗厕所为生并学习杂技;20岁那年,胡启志开始学中文然后来到少林寺学中国武术;22岁,他申请进入丹麦的杂技学校,然后不可抑制地爱上水晶球表演;23岁,胡启志遇到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在台湾教Sasa舞、来自加拿大的波兰裔女孩Maggie。
  对胡启志来说,Maggie也是个怪人。这个加拿大女孩,有点不像加拿大人。她的口音有着浓厚的东欧味,长相一看就是俄罗斯女孩。Maggie反驳:“你才怪呢。你哪里像美国人?一看长相就是亚洲人。口音也怪怪的,不是纯正的美式英语而带着浓厚的瑞典口音。”
  彼此都觉得对方是“怪人”的他们,还有很多相同的“怪”:很小时就离家出走闯荡、喜欢表演和武术、突然都来到了台北。也许是“怪怪相怜”,说:“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在学生瞌睡时,就翩翩起舞唤醒他们继续学英语的老师。”他说:“真好。”而当听说胡启志的梦想是当一名街头艺人时,她也觉得这是她迄今为止听到的最好梦想。
  当两人的同事听Maggie说,她喜欢上想做街头艺人的胡启志后,都快惊掉了下巴。胡启志闷闷的不爱说话,他的脑子里只有杂技、水晶球,离家多年很少跟远在美国的父母联系,这样的男孩,怎么会有女孩喜欢?
  却说,胡启志怪在外表,好在内心。比如,每当她有困难时,他总是不请自来。她的衣柜、马桶或灯泡坏了,他都会第一时间赶过来帮忙修好;胡启志学过木工,每隔一段时间,他会给送来自制的凳子、桌子或椅子;抱怨房间太单调,他就会趁她上班时来到她家,在墙上挖一些洞,然后挂上一些他流浪各国时收集的照片。
  他这么好,但从来不曾跟说过“喜欢你”的话,岂止是口头表达,胡启志看Maggie的眼神,都是孩子般的纯净无辜状。但有什么办法?喜欢他。只要一有空,她就去看胡启志练习水晶球,并在形体和动作上给出指导和建议。相处的时间长了,Maggie更觉得胡启志是个好男人。他特别怕影响别人,电视声音开得稍微大点都担心吵到邻居,选择街头表演的地点,他首先想到的是那里会不会引起交通堵塞。
  第一次站在西门町热闹的街头,胡启志看着围观的人群,突然不知如何开始表演了,他有些害怕。陪他前往的就站出来,跳了一曲热情洋溢的Sasa舞为他暖场。从那以后,只要有空,胡启志在台北街头表演水晶球时,她都会站在人群中为胡启志使劲儿鼓掌。
  
  
  恋爱中的“怪男人”:
  怪上加怪
  
  做了近一年“哥们儿”后,胡启志准备去俄罗斯马戏团学习。离开前一个星期,忍不住问:“你到底是喜欢我呢,还是只想跟我做普通朋友?”这对胡启志来说,似乎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沉默了很久,他才红着脸说:“我会一辈子四处流浪,我不能安定下来,所以我不能谈恋爱。做我的女人会很辛苦的。我也不想为谁停下来。”这个答案在别人听来分明就是拒绝,但Maggie才不会轻易放弃。
  她说:“我不会阻碍你流浪的脚步。只要告诉我,你要回哪里就行。这样,我就在那个地方等你……”胡启志的脸更红了,他不得不袒露自己的真实心迹:“好吧,我承认我喜欢你。”
  按理说,因为刚刚确立恋爱关系,胡启志完全可以把去俄罗斯的行程推后,但他还是按原计划订了机票。见一点都不失落,朋友问她:“你为什么不把他留下来?或者跟他去俄罗斯?你就不怕他把你甩了?”她反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爱一个人,就要放手让他去实现梦想啊!”朋友只好说:“看来,只有怪女人才会爱上怪男人。或者说,怪男人碰到你这个聪明女人,才能跌入爱河。”
  学费几乎用掉了胡启志所有的积蓄,他要业余打工才能维持生计。所以除了平安到达俄罗斯后给Maggie打了个电话外,他接下来有一个多星期都没跟联系。找到他“兴师问罪”,胡启志说:“在俄罗斯打电话太贵了,我没有钱,在心里想你不行吗?”还想追问,胡启志说:“电话费那么贵,用来吵架不是太可惜了吗?再说,我后面还有十几个同学排队等着打电话呢。”既然打个电话这么难,就让胡启志给她发电子邮件。他好不容易发了一封后又抱怨:“上网费也贵。我还是在心里想你好吗?”
  有点搞不懂这个男人了,但这个男人却一直强调“我在心里想你”。她只好给自己一个台阶,让胡启志写信。写信坚持了两周,胡启志就不写了,不过他倒是很直接:“我真不知道要写什么给你。如果你要知道我在这边的生活,我觉得再见面后我可以认真地讲给你听。”
  但这还不是让最郁闷的,胡启志当初离开台北时,并未跟她承诺学习完后回台北,而的合同即将到期,她也不知道离开台北该在哪里等他。就像当初他对自己那么好,她无法确定他是不是喜欢自己一样,等真正恋爱后,越发怀疑胡启志是否真的爱她了。
  就在她正犹豫着是否要结束这段感情时,胡启志突然回到了台北。没有提前告知,他突然风尘仆仆地站在她面前,身后摆着两只大行李箱。他羞涩又深情地看着,说:“我回来了。从今天开始,我可以跟你同居吗?”那一刻知道,他对待爱情的方式,真的是怪得有些无厘头,怪得让人啼笑皆非。
  离开之前,胡启志除了在街头表演外,在台湾还有很多工作。参加电视台节目或公司庆典晚会,收入除了维持日常开销外还有盈余。但离开半年后再回来,胡启志已经被人遗忘了,没有人再打电话给他邀请他表演。更郁闷的是,他花很多钱去俄罗斯学习的芭蕾舞,回到台北根本无用武之地。再重新走上街头表演,胡启志也有些许的不适应和莫名的烦躁。
  情绪特别低落时,他也会对发火。有一次,胡启志甚至还摔了东西,摔完后就开门要出去,冲他嚷:“你别再来找我了!”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们都同居了。我不会再离开你的。”这个“不讲理”的男人,独自在外面兜了一圈回到家,也不说抱歉,而是系上围裙进了厨房,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男人婚后就更怪:
  女孩示好他让人家跟老婆谈
  
   恋爱3年,胡启志从未跟Maggie说过“我爱你”之类的甜言蜜语,求婚这样的字眼似乎在他的人生字典里不存在。好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他有什么怪表现,Maggie都见怪不怪了。
  但是,眼看着父亲要从加拿大来台湾看自己,Maggie急了。因为父亲很传统,如果没有结婚就跟男人同居,老人肯定会大发雷霆。思来想去,说:“我爸爸要来看我了。你要不要娶我?”被求婚的胡启志,竟然也没表现出感动或惊喜,答案好像他早就想好了,他说:“我很想跟你结婚,但我不想要婚礼。”
  谁不想要一个温馨特别的婚礼呢?当然也是。看到她陷入沉默,胡启志解释他不想办婚礼的原因:他的父母在美国,的父母在加拿大,而他们在台湾,在3个地方的任何一处举行婚礼,都会兴师动众。“而且,我也特别怕……”接过他的话说道:“你特别怕麻烦,不喜欢穿西装打领带,你怕有人在婚礼上酗酒,然后醉酒驾车……”这一次,胡启志懂得把握机会了,他说:“那么,你还愿意嫁给我这个怪男人吗?”
  最了解他的人就是,她当然不会因为胡启志不想办婚礼而收回自己的“求婚”告白。
  赶在岳父来台湾之前,胡启志带着女友回到美国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婚礼,他们穿着便装,三五个好友聚在一起,胡启志亲自下厨做饭,这婚就算结了,简简单单,轻轻松松。唯一的不同:当的父亲来台湾看望她时,胡启志不用收拾行李,一个人搬到酒店去住了。
  婚后的生活和之前没有太大变化,除了继续做舞蹈老师外,还带了几个学生教英语。胡启志每天花4个小时练习水晶球和瑜伽,每周末去街头表演。不管妻子早上是否要出门,他都会早起,为她做好早餐。
  2008年的一天,台湾著名综艺节目《综艺大哥大》的编导,发现了正在街头表演的胡启志,他的命运也因此有了大转折。
  参加完《综艺大哥大》后,胡启志在台湾走红。他有了经纪人,每天都接到商演的邀约,再去街头表演时差点引起交通瘫痪。但是,街头表演挣不了大钱,常常还要遭人白眼。所以经纪人就建议他,应该趁着有点名气,把表演从街头搬到真正的舞台上去。胡启志却说,他永远也不会放弃做街头艺人的梦想,他喜欢那种没有距离、简单直接的氛围。“只有做街头艺人,我才能清楚地看到:谁为你的表演沉醉,谁对你不屑一顾。而这种感觉,才是真实的人生。”喜欢表演,却更愿意把街头当成舞台,在很多人看来,胡启志实在有点怪。但Maggie不这么认为,她说:“他的这些‘怪念头’,在我看来都是魅力所在。那些为了名利而不惜一次次改变初衷的人,才是真正的怪人呢。”
  2011年,胡启志参加东方卫视选秀节目《中国达人秀》,用一只小小的水晶球,征服了观众和评委。
  很多喜欢他的女孩,不知道他早已名草有主,想方设法弄到他的电话跟他告白。每每接到这样的电话,胡启志都会说:“你还是跟我老婆说吧。”恐怕没有人会遇到这种怪男人吧?很多女孩都会知难而退地马上挂掉电话。但胡启志也遇到一个特别执拗的女孩儿,非要跟Maggie说话。一边怒瞪丈夫,一边对那个女孩说:“我和他很好。请你不要来麻烦我们了好吗?”挂掉电话,她问胡启志:“你怎么那么奇怪啊?这种电话居然让我接!”他一本正经地说:“我跟她说不清楚啊。我习惯什么事情都征求你的意见啊。”
  
  
  怪男人的爱情秘籍:
  男人不怪,女人不爱
  
  胡启志红了后,有很多商演来找他。他对钱没有太大欲望,依然视街头表演为最快乐重要的工作,所以即使经纪人劝他,他依然比较抗拒。这时,Maggie就说:“有很多喜欢你的人,不可能专门跑到台北街头来看你。你应该有选择地接受一些真诚的邀约。”也怪了,这个从小把父母的话都当耳边风的男人,就听老婆的话。妻子的说法让他觉得有道理。
  接受别人的邀约,胡启志不得不从台北飞往各地。怕丈夫太劳累或不习惯,只要有空,Maggie都会不辞劳苦地陪着。
  是素食主义者,吃不了大餐或盒饭。胡启志就说:“这是我的工作,我不想看到你这么累。以后你别跟我出来了好吗?如果出差时间长,或是有你没去过的地方,我再带着你。”听后很开心,丈夫终于知道体贴自己了。朋友问她:“你老公现在这么红,有很多女孩喜欢他,你干吗不辞掉工作跟紧他?”就笑了:“当你深爱一个人,就不可能对他用任何手段。因为真爱一个人,你就会变成笨蛋。只有不爱那人时,才会不信任他甚至跟踪他呢。”
  在台湾有自己的工作和朋友,老公不在身边时,她照样可以生活得自在快乐。当然在事业上,她是胡启志最得力的助手。她是他的表演老师,在形体、舞蹈方面给予专业指导;接洽商演事宜时,胡启志的表演方式和节目内容,都由先出面跟对方沟通好。胡启志不擅长跟人沟通,有好几次弄得他和对方都不高兴。出了几次状况后,站出来帮他处理好所有细枝末节,胡启志只负责上台表演就行了。所以有人问他会喜欢上别的女人吗?胡启志说:“我的事业和生活都离不开Maggie,我哪里有眼睛去看别的女孩?”
  2012年1月22日晚上6点,胡启志带着来到央视春晚演播大厅。这个简单直接的大男孩走向工作组问:“我们还没吃饭呢,有盒饭吗?”当得知还有时,他像个孩子一样开心羞涩地笑了。从服务员手中接过盒饭,胡启志将其中一份里的荤菜,仔细地挑到另一个饭盒里,然后再递给妻子。
  零点钟声敲响,胡启志带着水晶球登上舞台。那天,你应该看到了这个身材挺拔、眼神如孩子般纯净的光头男人了吧?你是不是觉得这样一个高大阳刚的男人玩儿水晶球,而且还玩儿得那么美轮美奂怪怪的呢?记者采访之初也这样向胡启志发问,他看了看身边的,然后狡黠地笑道:“我要是不怪怪的,能娶到这么好的女人做老婆吗?所以我的爱情秘籍是:男人不怪,女人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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