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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方案_加强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的思考

时间:2019-02-0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关系到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打击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权威和公共利益,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用地的,维持我县建设。本文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为例,拉开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区域内违法建设整治的序幕。
  关键词: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Abstract: the illegal land and illegal construction related to my county economic society development, related to the people"s fundamental interests. Strictly illegal land blow with illegal construction behavior, safeguarding the planning authority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fundamentally eliminate illegal from land, maintain my county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wenzhou city pingyang county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pull open the illegal land and illegal construction area of renovation of illegal construction began.
  Keywords: regulation; Illegal land; Illegal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V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 言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整治违法建设的思想,赢取人心、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稳步推进,加大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只有大力度的整治活动在违法建设户中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才能让违法建设户停止建设、并放弃了违法建设行为。目前社会处于转型发展期,社会矛盾突出,拆违冲突经常发生。违法建筑已经不是单一的土地、规划管理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单靠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已显得力量单薄,本文通过贯彻平阳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整治,实行由当地政府组织拆违,各职能部门联合的拆违格局。
  
  1 概况与现状
  
  1.1概况
  
  为切实加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非法采矿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平阳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建立健全平阳县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杜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非法采矿等行为。
  
  1.2现状
  
  自《平阳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特别2011年开展违法建设“六必拆”“违必拆,用先拆”实施,违章建筑的蔓延态势得到了较好控制,全县共拆违360次,787处,合计
  
  拆除违法面积56.32万平方米,但还存在个别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屡禁屡建的现象,产生这种现状最主要是由于违建者的利益驱动外,乡镇主体意识不强,部门的多头管理执法监管,乡镇、职能部门之间推诿现象突出,以致违章监管出现严重失控局面。
  
  1.3针对现状的解决办法
  
  县委、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整治领导小组要与各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要抓紧制定好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拆违的范围、拆除的时间以及拆除的具体措施等等;要进一步做细各项工作,落实好整个整治工作的每个环节,积极做好配套工作,确保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组成员要尽责、依法、务实、创新、注意方法,认真抓好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的班子建设;抓好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合理安排好各阶段的工作;抓好整治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传达和学习,县所有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学习,每个单位的每位公职人员都要重视这个问题;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和起到带动作用。
  
  在排查中,执法人员放弃休假,不分昼夜,不顾疲劳,奋战在整治一线,对违法建设形成严打态势。巡查及整治工作全体人员都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严防违法建设发生复燃现象。事实也表明,这种方法也最能使之有效,对违章进行强制拆除,做到起到震慑、示范带动作用。
  
  2 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土地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土地管理工作;县住建设部门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县发改、经贸、公安、监察、司法、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工商、供电、银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把好审批关口,共同遏制违法用地、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及时做好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县委县政府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各功能区、乡镇、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县考绩办定期对各功能区、乡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考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要将工作责任制具体落实到科、站(所、队)和个人,队巡查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
  
  2.1 各功能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非法采矿等行为负总责,乡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2自全县拆违大行动通知发布之日起,乡镇行政辖区内和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有《平阳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局长、副局长和相关站(所、队)长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免职。
  
  2.3 行政村两委对本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非法采矿等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反之则视情节给予行政村主要领导纪律处分。
  
  3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
  
  3.1明确整治工作应承担的责任
  
  成立平阳县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消防大队、县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府办主任兼任)负责督察协调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联合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大行动。按照“乡镇牵头,部门分工,条块结合,联合执法”的原则,各有关功能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具体履行整治任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3.2 能及时准确的掌握各项动态
  
  对群众投诉、检举、控告或其它部门告知的涉嫌违法案件,应在24 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相关执法人员要开展日常性动态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实现违法用地、违章建设早发现的目标。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后,应当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当地有关功能区、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报告,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3.3对违法建设行为有效制止
  
   国土资源和住建等部门对发现或接报查实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国土资源和住建等部门基层站所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功能区,由有关功能区乡(镇)牵头,组织国土资源、住建、城建、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3.4全面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要全程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镇、街道的整治情况,对不听指挥、推诿扯皮而导致处置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更要从严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4加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与意见
  
  4.1 深人发动, 统一认识。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 广泛深入地宣传用地和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对自查自纠的典型和“两违”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 对反面典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4.2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镇必须加强领导,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加强考核。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两违”整治领导小组, 抽调规划、土地、公安、司法、城管、交警、城建等基层单位的人员, 建立“两违”整治工作班子, 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3组织力量, 全面清理。
  
  各功能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 以村为单位,逐组、逐厂、逐户清理核查。 擅自占地建房或搞建设的, 都属“两违”, 均要登记造册, 丈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绘制平面图,做好与当事人谈话笔录或旁证材料, 张榜公示, 并依据有关规定, 逐一进行处理。
  
  4.4强化措施, 严厉打击。
  
   对于仍然一意孤行、顶风违法的人, 要坚持露头就打。已建成的各区、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国土、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拆除, 决不姑息迁就; 对正在施工建设的, 要立即责令停工, 并立即拆除, 坚决把“两违”遏制在萌芽状态。
  
  4.5健全制度, 加强监管。
  
   要建立巡查监察制度。镇、村两级要聘请一部分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两违”巡查监察员, 加强对辖区内“两违”情况的巡查监督。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各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管。在接受群众举报后必须迅速调查处理, 并要为举报人保密。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违反规划、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隐瞒事实、纵容与包庇“两违”业主的当事人或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4.6建立机制, 严格约束。
  
   县对各镇“两违”整治将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整治实绩与其返回的土地出让金和建设规费相挂钩, 每形成一宗新的“两违” , 暂扣土地出让金和建设规费返还款总额的5 % , 待“两违”案件结束后返回。同时, 对“两违”屡禁不止、整治不力的地方, 实行用地计划临时冻结, 国土管理部门将暂停办理其新增用地的报批手续, 限期整改经考核验收合格后, 再恢复办理其新增用地报批手续。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牢固树立“决心不能减,力度不能小,不打胜仗,绝不收兵”的工作思想,严肃纪律,文明执法,强化责任,巩固成果,保持对违法建设打击的高压态势,把此项工作进行到底,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地区奠定良好基础。

标签:违法 加强对 用地 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