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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蕾睡遍京圈【避讳:要命的“潜规则”】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一百年前的辛亥革命彻底推翻了存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作为附着在封建社会肌体上的痈疽――避讳,也随之土崩瓦解。避讳陋习随着首义的枪声虽已湮灭在烟波浩渺的时光深处,但回眸因袭了数千年之久的避讳“潜规则”,仍令人不寒而栗,心惊肉跳。
  
  避讳须从识字始
  
  避讳在封建社会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更是朝野的一门“必修课”。稍有不慎,轻者廷杖,重者遭诛。生活在清末和民国年间的蔡东藩(1877-1945,著名演义小说作家、历史学家),曾经谈到幼年时私塾先生教他讲究避讳的情形。他写道:
  “……父兄令小子入塾,读了赵钱孙李,念了天地元黄,渐渐把清朝二字,也都认识。至学、庸、论、孟统共读过,认识的字差不多有三五千了。塾师教小子道:‘书中有数字,须要晓得避讳!’小子全然不懂,便问塾师以何等字样,应当避讳?塾师写出玄字、烨字、胤字、弘字、?字、宁字,指示小子道:‘此等字都应缺末笔。’……小子仍莫名其妙,直待塾师详细解释,方知玄字烨字,是清康熙帝名字,胤字是清雍正帝名字,弘字历字是清乾隆帝名字,……人民不能乱写,所以要避讳的。”
  封建帝王或“圣人”的名字,一般老百姓不能乱写乱用,遇到这等字样一定要想法避开或改写,这就是避讳。避讳大体可分两类:一是公讳,即国家强令臣民所作的避讳,如避本朝皇帝名、孔子之名等;二是私讳,乃是文人士大夫对其长辈之名所作的避讳。
  
  五花八门的避讳
  
  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周礼?春宫》注:“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最初的用意只不过是后代子孙不愿别人直呼其祖先的名字,用其他字来代替,以示敬意。但这个陋习自秦形成定制以后,历代因袭相沿,竟达两千多年,制度越来越严,方法越来越多,种类五花八门。对帝王和“圣人”要讳,各级长官要讳,家中尊长也应讳。凡是用到和他们名字相同的字,就得改字、改音、空字或缺笔。与帝王或“圣人”名字相同的一般老百姓的姓名以及地名、物名、官职等等,也都要加以改变。到后来,不仅是他们的名字,甚至凡是他们引以为讳的,老百姓便也都须避忌了。
  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
  古代的地名也有因犯讳而改名的。如秦始皇之父秦庄襄王讳楚,秦始皇称帝后,即下令将湖北楚州改称荆州。西晋愍帝(末帝)司马邺即位,建邺(今江苏南京)改称建康。五代后唐庄宗李存勖即位,因其父名国昌,遂改孝昌县为孝感县。
  孔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为了表示对他的尊敬,丘字必须缺笔,写成斤;同时还不能念丘,而要读成某或区。凡姓丘的,也得改成邱。
  秦始皇名政,改正月为端月。汉吕后名雉,讳雉而把这种鸟改为野鸡、山鸡。唐代避讳方法更多。太宗名世民,就将民部改为户部,此外还改世为代,民为人,同时规定:士大夫不准任与其父祖名字相同的官职。如父名卫,则不得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父名军,不得做将军,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位,等等。如若不然,“冒荣居之者,徒一年”。即官职名称跟家长犯讳就不能当这个官,不然劳改一年。
  汉光武帝讳秀,秀才改称茂才。宋高宗名构,于是媾、诟、逅、够等五十多个字都必须避讳,一个也不准用。清圣祖名玄烨,玄枣改成元枣,玄姓也一律改为元姓,紫禁城的北门玄武门遂改称神武门。
  袁世凯称帝,因忌讳下令将煤铺墙上的“元煤”字样一律涂掉,“元宵”一律改为“汤圆”。因为元、袁谐音,元煤者,“袁没”也;元宵者,“袁消”也。窃国大盗自不会往自个头上扣“屎”(死)盆子。
  
  皇帝避讳登峰造极
  
  在封建社会里犯了讳,特别是帝王们的讳,就是“大逆不道”。轻则杖责,重则身首异处,可不是闹着玩的。
  南北朝时,北齐高祖高欢,父名树生。有一次,朝臣辛子炎和他议论政事,不小心把“署”字读成了“树”,这下可触怒了高欢,立刻喝令杖责,把辛子炎痛打了一顿。
  明太祖时,杭州有个徐一夔给皇帝写贺表,上面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明太祖读了异常震怒,说:“‘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则’音近贼,骂我作过贼。”于是给他以严厉的惩办。
  到了清代,犯讳更成了文字狱的因由。雍正八年,有个叫徐骏的上书给皇帝,一时粗心,把“陛下”写成了“狴下”,马上就被革职。后来,在他的诗集中又发现了“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便说他侮辱满清,处了死刑,令天下士子心惊胆颤。
  乾隆四十二年,江西有个举人叫王锡侯,因为他作的《字贯》一书的凡例,犯了康熙、雍正的庙讳(帝王活着时忌讳的字叫圣讳,死后所忌讳的字叫庙讳)和乾隆帝的御名,乾隆大为震怒,认为是“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律问拟”,因此杀了不少人。
  乾隆四十四年,江西的祝廷诤在所编写的《续三字经》中,没有把清朝的国号抬写,便被认为“实属罪大恶极”。祝本人被戮尸,孙子祝浃兄弟也被诛杀。
  
  上行下效避讳成“疯”
  
  帝王和“圣人”的名讳犯不得,就是一般长官的名讳也是犯不得的。南宋时有个名将叫赵范,在楚州做官。一次,有个姓赵的艺妓来投靠他。赵范问她来干什么,她回答:“因求一碗饭,方才到此。”赵范因为她不仅触犯了自己的名,而且还触犯了父亲赵方的名,一怒之下,竟喝令部下把她推出斩首了。可怜艺妓香消玉殒,到死也不知此为何故。
  在避讳上,文人士子同样风声鹤唳。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一诗而闻名的南宋“中兴四大诗人”杨万里做监司(监察州县的地方长官)时,巡历至一郡。郡守设宴,令歌妓唱《贺新郎》词以助酒兴,其中有“万里风帆何日到”之句,因唱词中的“何日”与“活日”谐音,杨大人听了颇不高兴,立马接口说:“万里昨日到。”郡守大窘,随即“拘捕”了这个歌妓。
  同为封建文人的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与杨万里截然不同,最为人称道的就是韩愈所写的《讳辩》一文。事情是这样的:韩愈劝他的朋友李贺考进士,有的人就散布说,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晋”与“进”同音,不应去考进士,否则就是犯讳,就是不孝。韩愈写《讳辩》为他辩护,说:“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这在当时可算“另类”。
  (责任编辑: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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