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实施意见: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

时间:2019-02-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关于加快推进 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并联审批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现就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马上就办”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查审批事项,通过设立“建设项目”窗口和运用并联审批系统暨OA系统,实行同步审查审批和全程代办,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变“群众奔跑”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调办、中心代办员全程代办,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便利企业、服务项目。

二、运行机制 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完善“一份申请表单、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申报材料、一阶段多项审批”的建设项目“四个一”运行机制。

一份申请表单:将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多种申请表格和多份申请报告合并为一个阶段一张申请表、一份申请报告,实现精简申报材料。

一个窗口受理:中心设立建设项目窗口,指派中心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专门负责受理建设项目审批,全程采取“一个窗口进件、一个窗口出件”。

一套申报材料:依法将申报材料分类为项目业主须提交材料、审批中介编制报告材料、各部门审批事项材料。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及有关手续的申报材料,均在中心建设项目窗口进件和出件,审批过程实行内部流转。

一阶段多项审批:中心建设项目窗口收件后,将收件分发给各相关部门窗口,各相关部门窗口根据业务分类将收件通过OA系统传送给本部门对应业务股室,对应业务股室根据审批流程进行办理,各部门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本部门窗口确认,部门窗口将审批结果发送到中心建设项目窗口并发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共享。

三、操作流程 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1、项目启动: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规划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依据近期建设项目计划、项目空间实施规划,滚动启动项目,提出项目选址意向、初步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在市政府下达《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后,计划内的项目视同已经立项,不需再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

  2、规划预选址:项目责任部门在项目启动后把相关材料报送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符合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是否配套完善,确定预选址意见(含边界图)。

  3、建设条件核实:规划部门将项目及预选址意见等,根据需要同时发送国土、海洋、市政园林、环保、水利等部门,核实用地空间等建设条件。各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意见,规定时限内未反馈的视同对项目建设无异议。各部门核实意见由规划部门汇总后,连同预选址意见(含边界图)告知项目责任单位。

第二步:业主单位准备。

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通过规划部门审核预选址后,业主单位应启动可研(或方案设计)、环境评价、地震安全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告编制,并组织开展项目报建、设计招投标。

  可研(或方案设计)编制时限不超过45天,环境评价报告编制时限不超过60天,其他报告编制时限不超过20天。涉及重大、特大项目或压覆矿产资源项目的可适当延长。

第三步:并联审批。

1、“建设项目”窗口当场受理。项目业主只需向“建设项目”窗口提出申请,“建设项目”窗口当场受理,将所有申报材料录入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并将申报材料通过内网转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当即同步启动审批。

2、同步启动,并联审批。

(1)市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红线图审批。

(2)在前述环节完成的基础上,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如下事项:
①在5个工作日内,市国土局完成地类图斑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②在7个工作日内,市林业局、海洋局、水利局、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完成涉及用林、用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等意见书审批。

③在5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局完成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审查、招投标核准决定书等审批。

④在5个工作日内,市环保局完成环评意见。

(3)在5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局完成可研批复。

(4)所有批件发放从“建设项目”窗口出件。

三、保障措施 1、落实三种职责。

(1)牵头审批部门的主要职责。牵头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申请,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窗口告知申请人该项目审批过程、审批部门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
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含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评审),书面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提交相关报告单;
汇总联席单位意见,及时出具联席会议纪要或意见,并及时抄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牵头部门和联审部门的共同职责。告知项目申请人具体、详细的申办程序,并引导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窗口收件;
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告知,做好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受理,并将审核意见和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按时参加联席会议,会前认真预审项目材料,授权参会人员在联席会上出具具体明确并有法律依据的书面意见;
在中心网上审批系统上完整记录并保存审批过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

(3)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管理、协调、督办,协同牵头部门召集联审部门举行联席会议。在并联审批过程中,要推行“1+N”会商会审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同时指派专门帮办人员,实行全程无偿帮办服务。

2、强化督查落实。

各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审批提速,实际办结时间比现有承诺时限提速50%,原则上办理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要压缩到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的要压缩到1个工作日,并将审批结果和批件及时反馈集中到“建设项目”窗口,由“建设项目”窗口统一发放批件。中心管委会和效能督察组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健全电子监督系统,实行收件提醒、快到期黄灯预警、超时红灯警示等审批全程电子监督,对项目落地前期情况及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同时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在各个办理阶段,相关职能部门缺席联合审查、超期不反馈或超期未会签的,视为默认同意。一个月之内3次超期,或一个季度累计5次超期的,由效能办给予效能告诫。“超时默认”、“缺席默认”引发法律责任倒查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不作为”责任。通过“超时默认”、“缺席默认”等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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