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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19-02-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思考与建议 **镇纪委副书记?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 我党作为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两个一百年”年奋斗目标的艰巨任务和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任务,必须不断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在现实生活中,基层党员干部面对群众,代表的是党的形象,他们有的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有的公款私用,大肆敛财,有的官官相护,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有的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些行为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还会在群众中扩散恶劣影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迫在眉睫。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处于生产、建设的第一线,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多种任务,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 一根针”,日常工作十分繁杂,特别是信访维稳、综治安全、环保城建等工作在许多地方成为中心工作,占据了基层工作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基层党建不得不让位与这些工作。

(二)“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实,党组织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忙于日常业务工作,抓主体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监督责任时“唱独角戏”,力量绵软。

(三)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没有把好入口关,党员流动大,给基层党组织管理和发展造成了困扰。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 “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全面从严治党涵盖不全。

(四)基层党员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代表党和政府形象,但由于基层任务重、待遇低,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在面临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利益驱使时,基层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差,极易出现全力寻租下的利益串联。

(五)“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许多基层党员干部不能及时更新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工作中苦恼和怨愤积累,群众观念和意识渐渐淡漠,从而造成了对党 的信念和宗旨理解偏差。

二、困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深。部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强,没有在思想、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执政形势缺乏正确、科学的认识和判断,进而缺失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领导干部,普通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政治的大局中去。有些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在编国家干部,违规违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的建设、严肃纪律和规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随着人员更替,有些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严不实;
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不民主、不公开,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
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账目管理不规范,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 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 (三)监督管理不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纪检委员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全从本村工作人员中选出,服从和服务于村两委,往往成为摆设,当老好人,对村级财务监督把关不严。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纪检委员力量薄弱,专业知识不够丰富,水平参差不齐,对村居的监管不够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四)追责问责不力。受机构编制所限,镇办纪委一般设一名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副书记,这二人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其他纪检委员均为兼职,每个人手上均有一堆日常业务需要处理,服务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很少。每个镇办均有十几甚至二十几个村居,深度监督不够,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强,很多时候只能依靠上级转办线索。镇办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权限小,强制手段缺失,案件线索难核查。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三年一届,人员变动频繁,有的当事人不易联系,或拒不配合,造成取证难和立案审查难,未能形成有效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对策和建议 (一)抓责任落实,促基础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执政之基在基层,力量之源更在基层。必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基层党组织一定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两个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考核,做到责任体系构建到位、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考核督查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基层纪委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明确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三重一大”、干部选拔任用、为民办事、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排查。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对普遍性问题,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抓作风建设,促纪律严明。“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这个观点充分说明作风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层,个别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因此 ,必须毫不松懈的抓好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纪律规定,把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实现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真正做到敢抓敢管,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经常性的开展法规制度教育,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警示作用,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抓纪检队伍建设,促监督执纪问责。配齐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促进纪检干部专职化,聚焦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大力营造和形成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坚持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
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监督、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

(四)抓线索收集,促案件查办。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鼓励群众举报,从中筛选案件线索,及时回馈信息,让群众知晓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要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及时获取本区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要发挥纪委在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从中发掘案件线索。要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一方面组织协调处理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关系,形成查办大案要案的合力。另一方面注意发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特别要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联系,从他们的案件处理中获取有价值线索,拓展腐败案源。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从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纪违法的疑点问题,收集案件线索。要加强与其它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收集他们的法规、政策,认真学习研究,并定期走访座谈,进行法律和党纪宣传,按规定移交案件。要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利用新闻媒体舆论、群众关心的热点从中捕捉案件线索。要组织专项清理、检查和审计,从中寻找案件线索。注意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纠风治乱、行政效能监察等工作发现线索,努力拓宽案件来源和揭露腐败的视野。

(五)抓案件查办,促办案能力提高。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注重查办那些带有部门特点的重点领域典型案件,严肃查处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明确责任,狠抓办案工作落实,确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乡镇纪委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纪委书记具体负责,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抓案件,经常听取案件情况汇报,研究办案措施,对重要案件要直接指挥,复杂案件要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协作办案机制,镇办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统一协调办案力量。上级纪委要不断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的支持力度,及时加强指导,帮助排除阻力,做基层依纪依法办案的坚强后盾,适时为基层办案排忧解难。要落实制度规定,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遵守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以及涉罪案件移送等办案制度和程序性规,全面提高基层办案工作能力,实现案件检查工作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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