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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自考 [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煤矿生产不仅关系到国家命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千万煤矿工人的生命。本文以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为出发点,为我国的煤矿的安全生产的提供一定的理论和经验支持。
  关键词:煤矿 安全生产 行政监管
  
  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煤矿生产不仅关系到国家命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千万煤矿工人的生命。国家以“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体制,在多部门协作努力下,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然而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没有得到完全有效的遏制,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依然十分的严峻。本文以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为出发点,为我国的煤矿的安全生产的提供一定的理论和经验支持。
   一、行政监管的含义
  所谓的行政监管,又被称为政府监管,是一种狭义上的监管。它的含义是指在由于在市场失灵的状态下,由政府行政监管机构在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设定规章制度和行政监察、处罚条例来调节和保证市场微观经济的有序有效的运行,这是政府行政机关对社会的微观经济个体的一种有效的控制。防止由于市场的失灵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影响。当然,煤矿的经济个体也属于社会市场微观经济的中的一类,同样要受到政府行政监管的控制,政府部门通过行政强制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和销售运营进行有效的监管,保证煤炭经济的有序、稳定。运用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可以对煤矿生产企业的行为实施的直接控制。
   二、对煤矿生产进行行政监管的原因
  由于煤炭经济也属于市场经济中的一员,同样要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在没有政府行政的调控的状态下,市场经济朝着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由众多因素决定,在实现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因此,经济在没有调控的状态下,任由其发展,一定会偏离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对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如商品的供需平衡等。在这种的条件下,必要的行政监管是必要和必须的。
  煤矿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为追求最大利润不惜降低企业的安全成本,导致市场的失灵,最终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煤矿事故连绵不断会使矿工的生命权受到严重威胁,又会损害我国煤炭工业的生产形象,也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就需要政府行政部门不仅要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管,同时也维护煤矿工人的合法正当权益,维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1.煤矿监管体制及部门设置致使监管失当
  我国负责微观经济个体生产、销售、运营的监管的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及其下属的分支机构。由于近年来煤矿事故的频繁使得中央倍加关注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因此在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总局内又设置了新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即所谓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该部门全权负责煤矿的生产运营行政监察工作,这样的就形成了中央对煤矿生产上的行政垂直管理,同时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部门形成了双重体制下的监察管理格局。这样的监察管理体制造成了监察职能的责任混淆不清和交叉重复。同时由于地方经济的保护主义,地方行政监察部门采取了对中央监察部门采取了阳奉阴违,选择性执行的中央的政策,使得煤矿的生产监察力度层层衰减,严重损害了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造成了很大安全隐患。
  2.“官煤勾结”造成行政监管形同虚设
  由于的煤炭经济的巨额利润,造成了大量的权钱交易,官煤勾结的现象,他们利用国家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充当非法煤矿开采的保护伞,为煤矿的非法生产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由于监管的虚设无力,致使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流于形式,并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管作用,成为我国安全行政监管的死穴,对国家和人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隐患。
   四、改善我国煤矿行政监管的建议和措施
  1.转变政府职能角色
  我国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快自身职能角色的转变,切实做到政府是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作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的宏观经济调控者、微观经济监管者角色的转变。改变以往只关注经济发展的执政理念,能够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负责。为构建有效、有序的社会市场经济、化解微观经济的利益冲突,从而实现国家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新型煤矿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体制
  由于煤矿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体制造成了监管职能的交叉重复,职责的缺失造成了责任的推诿和扯皮,因此健全新型的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体制势在必行,监管体制以国外的监管体制“企业负责、地方管理、国家监管、社会监督”为参考,同时由于煤矿的安全生产的监管是一项极其专业的工作,只有专业素质较高,经验较为丰富的专业人员才能担任监管工作,因此健全新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另一重要方面即是对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另外应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
  3.鼓励公众监督煤矿安全生产
  公众监督具有巨大的作用和潜力。由于煤矿生产具有属地性质,因此煤矿周边的居民和矿区工作人员玩玩比监管部门更加熟悉矿区内部的情况,因此应充分调动公众对人民群众的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的监管作用。同时鼓励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的志愿者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如退休煤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以他们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监管出谋划策,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出力。
   五、总结
  本文以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为出发点,从行政监管的必要性和改善措施为我国的煤矿的安全生产的提供一定的理论和经验支持。
  参考文献:
  [1]李玉坤.试论煤矿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J].煤矿安全.2001(10):52
  [2]雷燕.关于健全安全监管体制的探讨.煤炭科学技术[J].2005(12):64
  [3]贺爱民.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定位和做法.江西煤炭科技[J].2006(1):1
  (责任编辑:郭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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