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药品分包装备案程序和要求(征求 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背景和目的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七十九条,进口药品分包装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为确保《办法》及配套文件顺利实施,并规范药品分包装备案管理,制定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明确了药品分包装的概念及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了备案工作程序,并明确由上市许可持有人报药品分包装生产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是明确了新旧法规过渡期的药品分包装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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