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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7-03-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危房拆除安全责任书

class="txt">xxx:

你户因“4.20”芦山地震,房屋严重损坏,不能居住,系“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户,但因你户危房拆除难度较大,

房屋拆除安全责任书

到目前还未拆除受损危房,为了在安全的前提下拆除危房,保障人、财、物的安全,特将危房拆除安全责任如下:

1、你户重建房屋现已完工,限你在5天之内搬迁入住,特别将老人安置入住新房,并将相关财产一并搬入新房,以保障安全,若未要求入住,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你自行负担。

2、将原先危房封锁,不得再进入。

3、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危房拆除。

4、在拆除前,随时观察危房的情况,保证周围村民、财产的安全,若有必要,事先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在拆除危房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和保险措施,特别是对周围房屋和财产的安全措施要做好。应先搭架,设置安全挡板和安全范围,相关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戴上安全帽等措施,并购买相关保险,拆除时由上而下进行。在拆除时,不准未成年人、老体弱者和妇女参加。拆除时其它应做好的安全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若你户无法安全拆除,可

请相关专业的安全队伍进行拆除,总之务必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6、在拆除危房前、拆除危房时一定要做好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你户自行承担,村、乡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经签字后你户对以上内容表示认可,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重建户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房屋拆除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该采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县的相关法规政策,就洛滨路拓宽改造工程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

行查处。

(三)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

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四)甲方督促乙方 对要拆除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二)乙方负责房屋拆除,实施建筑物拆除、清运垃圾等。

(三)乙方在负责拆除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系好安全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拆除旧房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

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按照规定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

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渣土、建筑废弃物及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 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不得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

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必须做好由任何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造成损失、

事故的防范工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及事故,均由乙方无条件解决并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三、其他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将旧房屋拆除下来的

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后自行废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和盖手印):

年 月 日

篇三:房屋拆除安全责任书

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 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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