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责任书 > 正文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17-03-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超市安全责任书

、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特与超市管理人员签订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食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12、责任时限:二0一四年九月八日至二0一六年九月九日

责任人(签字):学校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二:超市安全目标责任书

>2015年度超市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学院特与超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加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超市的安全工作。

二、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超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超市从业人员应端正服务态度,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如有矛盾,可以报告学院负责人调解),不得随意哄抬物价,学生毕业离校,如有充值卡等未消费完,超市应退还余额给学生。

四、超市内地面、柜台等要保持清洁,门窗要配上防蝇设施,保持通风及必要消毒。

五、要严把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经营的食品类商品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准“三无”产品进超市,不准经营变质、过期的食品。

六、禁止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如管制刀具等),不得销售黄色、暴力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书籍、光碟等。

七、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问题,配备灭火器、防盗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

八、要定期清扫超市以及责任区内卫生,保持超市内整洁,杜绝一切污染源。

九、严禁学生和外来人员从你处出入我院。

十、本超市承包人郑重承诺,若放松或违反超市的卫生、安全工作,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和超市承包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15

后勤处负责人签字: 超市承包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篇三:超市商户食品安全责任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户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乙方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告,服从甲方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乙方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甲方销毁处理。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书

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乙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标签:责任书 安全生产 超市 学校超市安全责任书 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