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意识彼此作用的多元性:价值多元意识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本文是本刊2012年1月发表的《超出“第二性”的哲理》一文的继续。如有对本文问题不理解之处,请阅读《超出“第二性”的哲理》一文。唯物与唯心的问题,是哲学至今还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有反复探讨的必要。《超出“第二性”的哲理》一文,已经说到过存在与意识彼此作用的多元性。在此,对存在与意识彼此作用的多元性再进行一次深入地探讨。目的在于进一步认识物与心的彼此作用关系,进一步认识物与心的相互作用对于社会发展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存在;横向扩展;纵向升华;多元性;奇性作用;偶性作用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01
  
  在本刊今年1月刊发的《超出“第二性”的哲理》一文中,曾经说道过自然生、人生社会的关系。按照这样的关系,显然,自然存在为第一性,人及其意识为第二性,社会存在为第三性……相对于社会的范畴而言,意识是社会作用的起点,社会属性的一切都是意识反作用的一切。
  一、社会存在的横向扩展
  自然存在,是没被人们开发利用的存在,它不从属于人们及其社会,是社会外围的独立王国。作为人们及其社会,只能依靠自己的意识,不断去对自然存在展开认识与开发的攻势,向自然存在一点一点地侵占,从自然存在中一点一点地俘获,也就是把一性的自然存在,通过二性的意识,一点一点地转化成三性的社会存在,从而来充实自己的社会内容,来丰富和完美人们的生活享受。这种充实社会内容,就是社会存在不断增多的横向扩展。
  二、社会存在的再处理与纵向升华
  社会存在是染上了人们意识的、从属于人们及其社会的存在,是经过了意识进行作用与处理之后的第三性事物。
  但是,社会存在并不是到第三性为止,因为人们需要把社会存在即社会财富,一次又一次地再染意识――再认识、再构思、再设计、再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社会财富的继续和重复;才能够得到社会财富从低级向高级的纵向升华。
  三、存在与意识彼此作用的多元性
  社会存在在染意识的过程,是社会存在与意识在社会内部继续彼此作用的过程。我们以铁矿石到生铁及其之后的升华过程为例:
  铁矿石(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生铁(第三性)――意识(第四性)――钢材(第五性)――意识(第六性)――机械(第七性)――意识(第八性)――更高级的机械(第九性)――意识(第十性)……
  从生铁一次又一次地步步升华之中,按其过程顺序我们可以看到:存在与意识的彼此作用,是一个元次又一个元次地无限进行。我们把这种存在与意识在社会内部彼此一个元次又一个次地继续作用,称之为存在与意识彼此作用的多元性。
  在这种多元性的作用当中:
  存在作用意识是正面作用,正面作用的元次序数是奇性,是一个正奇数的无限数列,即1,3,5,7,9……其中,自然存在为第一性,是作用的起点。从第三性起,三性和三性之后的每一存在,都是意识反作用的结果,又是后一轮作用的条件和起点。
  意识作用存在是反作用,反作用的元次序数是偶性,是一个正偶数的无限数列,即2,4,6,8,10……每一偶性的意识,都是存在正面作用的结果,又是反作用创造和升华社会财富的起点。
  归纳存在与意识无限个元次的作用性质,就这么两种:一种是奇性的正面作用,这是自然作用;一种是偶性的反作用,这是人为作用。人为作用是社会的起点――是创造和升华社会财富的起点。
  对于社会的范畴而言,不管是社会财富的形成或是继续或是重复或是升华,都是人为的作用,都是相应于人们意识一次又一次地作用而实现的。例如由稻谷到大米到米饭,由棉花到棉布到衣服,由穿衣到洗衣到再穿衣,人们对这等等生活物资一次又一次地继续利用与重复利用,始终是相应于意识一次又一次地作用而实现的。如果意识终止,一切将停留在原来的状态之中。
  存在每通过一次意识的作用与处理,它的社会属性就得到一次延续或升华。决不是先产生社会存在,再产生相应的意识(决不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如果不通过意识及其反作用,社会存在决不可能产生、延续、升华和进步。所以说意识及其反作用是社会作用的起点。
  通过这种存在与意识相互之间多元性作用的讨论,所得的结论还是那句话:意识及其反作用是社会作用的起点,社会属性的一切都是意识反作用的一切。这个“一切”包括社会活动及其活动的产物。
  社会活动,就是意识对存在进行作用与处理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是由意识到社会产品(产物)的过程和通道。
  为什么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为科学技术是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合乎发展规律的创意。有科学技术,才有社会财富的产生和升华。所以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这个理论能够指导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
  四、认识多元性所得的结论
  认识了存在与意识相互作用的多元性,从而得知由存在与意识无限个元次的彼此作用,构成着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由此,我们对唯物论与唯心论也就产生了全面认识:唯物论是存在作用意识的奇性元次;唯心论是意识反作用存在而形成社会财富的偶性元次;
  由此,我们也认识到:物与心的彼此作用,都是构成社会发展过程的一部分作用,不可以用“唯物”一概而论,不可以用“唯心”一概而论,也不可以用“一性与二性”一概而论,而应该按照社会发展整体过程中的具体环节,按照物与心整体作用中的具体元次,用奇性的正面作用和偶性的反作用来进行区分,进行定论。例如:
  相对于大自然总体而言,是存在决定意识的、奇性的正面作用,是唯物的环节。
  相对于社会的范畴而言,是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偶性的反作用,是唯心的环节。意识的反作用是社会作用的起点。
  相对于社会存在来说,可以再决定意识,是唯物的环节。
  相对于意识来说,可以再升华社会存在,是唯心的环节。
  总之,应该相对于社会形成与发展整体过程中的具体环节,相对于物与心整体作用中的具体元次,来具体地定论作用关系。只有这样,对于物与心的彼此作用,才能够取得全面的、科学的、正确的认识;相应地,也才能够确切地解答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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