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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基本指向探析 新时期大学生的信仰与道德教育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道德信仰生成关系青年大学生的价值认同、思维取向、信念追求和道德水平。当今社会转型期,青年大学生在面对道德信仰选择时,应以“幸福、至善、自由、和谐”为指向,保持自利与互利、底线与高蹈、个人与集体、德性与规范之间的适度张力,以精神之我超越物质之我、社会之我超越个人之我、应然之我超越实然之我、理性之我超越感性之我,才能使自己心有所系、身有所适、魂有所归。
  [关键词]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基本指向
  [作者简介]魏雷东,河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新乡453007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2)01-0001-04
  道德信仰是人们对道德的信服和尊崇,把道德提升到信仰高度,有利于增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它一旦确立,便会对主体的知情意行进行调整、定向和控制。道德信仰生成的基础是道德,关键是信仰。“道德信仰何以必要”关键它解决了道德活动的动机与效果统一问题。道德信仰的本质就是人在个体人格上的自我超越和精神动力,是社会和谐的道义基础和精神支撑。青年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形成期,在这个黄金成长期,他们思想最为活跃、精力尤为充沛、学习如饥似渴,以年轻人特有的价值认同、思维取向、道德追求去追逐道德信仰。在当今社会转型期,多元文化并存、不同思潮丛生,青年大学生在展现自信与活力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道德信仰的困惑和危机。只有准确把握和引导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的基本指向,进而采取行之有效的培育和实践措施,才能使他们在面对认知世界、选择人生、判定价值时,心有所系,身有所适,魂有所归。
  一、正确把握自利与互利之间的关系,在“人与我”的互动中实现幸福
  道德信仰的认知指向涉及主体对自我的生命价值、生活意义、生存状态的超越性的把握和持有,主要解决的是“我是谁?”、“我为什么而活着?”、“我该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等涉及人生目的意义、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决定和影响着一个人的人生责任和历史使命。道德信仰认知是为了明确人生目的、寻求生活意义、彰显生命价值,其基本指向是谋求人生幸福。而真正的幸福是既要“独乐乐”,又要“众乐乐”,这就要求青年大学生处理好自利与互利的关系,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有机结合。“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而利益是思想的基础、贡献的回馈,“‘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青年大学生只有保持自利与互利之间的适度张力,才能在贡献与索取之间把握平衡,最终实现以社会之我超越个人之我,领悟人生幸福的真谛。
  传统的“零和”思维导致人们认为自利与互利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其实,自利与互利之间具有利益关切互补性,我们应该在青年大学生人生信仰教育中倡导这样一种“自利-互利”原则:第一,要肯定个人自利是合理的、正当的;其次,必须尊重和考虑他人的正当利益;第三,自利必须通过利他、互利、公益的方式和手段来实现。“自利-互利”原则体现的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平等协作、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它内在地、巧妙地把人的行为的目的性与合理性联系起来,使自利与互利有机结合起来。“自利-互利”原则有别于“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说法,一方面,它在客观上也是为自己,另一方面,它在主观上也包括为别人。人类行为的原始动力可能是自利;但人类道德行为的根本动机应该是互利。这是因为,一切行为只有出于义务才有道德价值,只有在互利的情况下,相关行为主体的道德行为才会付诸实践,才能从互利的动机到互利的行动。
  是不是自利必然导致互利的衰微?其实不然。“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同时,人在拥有自爱利己心的同时也存在着互爱同情心。所以,“自利-互利”原则的好处不在于承认个人自利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道德正当性与合理性,而在于在适当的社会机制之中个人自利能够自动达成促进社会公益(互利)的结果。这就意味着自利与互利、利己与利他并非截然对立,相反,如果个人行为“合宜”即恰当、合理,个人自利是通过光明正大的、平等交换的、契约活动的方式进行的,则自利与互利、利己心和同情心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达成一致和统一。“自利-互利”原则就是要引导青年大学生在规则允许范围内最佳运用各自的聪明才智,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与努力实现社会公益的最优化。正是在此意义上,保持自利与互利的适度张力应该说是青年大学生人生幸福的源泉。
  二、正确把握底线与高蹈之间的关系,在“道与德”的互动中实现至善
  道德信仰的情感指向关涉对现实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等所产生的爱憎好恶等心理体验,从个人道德信仰生成来说应着眼于人性应然、人生应当。其基本指向是追求至善。至善是尚未“实然”的“应然”,是道德追求的终极目标和最高境界,其生命力在于“应然”内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应然”思想的感染力和穿透力。“应然”道德也是有层次的:一种是“是的应当”,它是当下可以转化为“实然”的“应然”,可称之为底线道德;一种是“应当的应当”,它是当下还不能转化为“实然”的“应然”,可称之为高蹈道德。高蹈道德所倡导的是人们应不断超越自我、超越现实,追求纯洁无暇道德、完美无缺人生,它所适用的是特殊人群(精英)。底线道德主要是相对于崇高的人生理想、完美的价值取向而言的,它所强调的是,不管人们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或价值目标。但是都要守住一些基本规则不能违反,圈定一些基本界限不能逾越,它所适用的是一般人群(公民)。青年大学生作为精英的后备军,其道德信仰生成应取法其“上”(高蹈道德),得乎其“中”(底线道德),保持底线与高蹈的适度张力,以应然之我超越实然之我。
  底线道德是一种基于共识性和可行性的“不求尽善尽美,但求守住底线”的基本道德,它充分考虑到实然道德的层次性和价值追求的多样化,因而,它也是一种可欲可求又可得的“应然”道德,它不要求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贤,但应当成为生活在道德底线之上的好人。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首先要着眼于对底线道德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的充分认同,并以此为基本平台强化大学生的现实性道德品格,然后才能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去提倡高蹈道德,砥砺大学生的理想性道德品格。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以底线道德为基点抓起,看似“起点很低、层次不高”,但它比直接以高蹈道德为基点抓起更牢靠、更实际、更持久。这是因为,底线道德是高蹈道德的基础,高蹈道德是底线道德的升华,二者具有次序递进性,脱离“底线”的“高蹈”只能是一厢情愿和急功近利。这只会导致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的泛滥成灾。
  高蹈道德不能作为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 的普遍要求,并不是高蹈道德内容自身存在什么问题,而是说高蹈道德首先应针对的是在作用和影响上与之相适应的特殊人群(精英)。对于精英群体来说,底线道德当然是有约束力的,但问题是从精英群体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来看,仅以底线道德作内在要求和外在规范又是微不足道和远远不够的。政治精英集团代表公民掌握和行使各种国家权力,是公民社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推动社会政治文明发展中独树一帜;经济精英集团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在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发展中独当一面;知识精英集团是社会科学技术和思想理论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播者,在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发展中独具一格。“一个社会如果能由这三个集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那么就可能成为一个合理、健康的现代社会。”古代中国就是依靠“士阶层”这个社会精英集团。充当着社会道德楷模,维护着社会稳定,促进着社会发展。精英集团在当代仍被社会寄予很高的道德期望。但是。如果他们自甘沦落为“平民百姓”的道德觉悟,而忘却自己的社会道德责任,只满足于一己之利,则足以使国家堪虞、民族堪忧,更有甚者的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三者结盟但又道德沦丧,那么这样的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必然导致暗无天日的腐败社会。所以,对于青年大学生的道德要求,底线道德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起到拒绝平庸作用,同时,高蹈道德也是不可或缺的,可以引导他们不断追求卓越。
  三、正确把握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在“群与己”的互动中实现自由
  道德信仰的意志指向涉及主体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对自身行为方式的价值认同,体现在对某种道德的正义性的坚定性和一贯性,或者说是对政治道德生态的终极关怀。实现道德信仰自由必须是认知自觉、情感自愿、行为自主,三者缺一不可。道德主体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性分析,给予缜密的审视和斟酌,从而作出契理性合目的的选择,使其懂得在行为选择中“应当如何”,从而在思想上“理所当然”。“政治信仰中蕴含着个人政治意识与社会政治文化的统一,蕴含着个人政治信仰与国家政治理念的一定程度的统一,蕴含着个人主观精神状态与客观社会现实的统一。”政治道德信仰不是纯粹的精神冥想,而是现实的社会需要,在实质上是意识形态的“集体无意识”。政治道德信仰对集体与个人具有强大的凝聚、导向和感召功能,其基本指向是自由。青年大学生政治道德信仰生成应在认真审视个人与集体在政治生活中关系,透过意识形态审视政治道德信仰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理性之我超越感性之我,进而促进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集体的全面和谐发展。
  “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个人惟有在集体生活中通过政治这个共同体,才可能获得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个人和集体(广义的集体还包括国家、社会)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离不开集体的和谐发展。一方面,个人依赖于集体。作为社会的人。任何个人都不能离群而独居。一旦脱离社会、游离于集体之外,个人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集体的发展是个人利益得到满足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个人也作用于集体。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个人的状况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整个集体:个人作用的发挥是集体总体力量发挥的前提:个人利益满足的程度制约着集体利益壮大的程度。个人和集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谐共生且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在青年大学生政治道德信仰生成中需要强调的是:个人与集体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独立主体,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条件下,二者也会发生矛盾、抵触以及冲突。在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上,我们必须明白,个人必然是处在集体关系中的个人。而集体也必然是由个人构成的集体,无视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一定最终会导致对个人自身利益的危害,同样,当一味片面强调集体到了已经危及到每个具体成员切身利益的程度时,这样的集体主义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还要对“真实的集体”和“虚幻的集体”有个清醒的认识。马克思在深刻批判“虚幻的集体”对个人全面发展所起阻碍作用的基础上,指出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与虚幻的集体到真实的集体的历史进程相一致的。在虚幻的集体里,个人理性屈从于集体理性,个人意志屈从于社会意志,集体利益压制甚至排除个人利益。虚幻的集体往往假借集体之名而谋个人之实。最明显的就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私人化。而一旦集体利益排除了个人利益,集体也就失去了动力源泉,集体也就名存实亡,直至成了“虚幻的集体”。马克思认为,“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真实的集体就是自由人联合体,它不是对虚幻的集体中的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利益关系的简单颠倒,而是对之彻底否定,使社会真正成为人的利益共同体。真实的集体不再是同人相对立的“异己”的力量,而是维护集体成员正当个人利益的共同体。我们一方面要反对“个人主义中心论”,避免弱肉强食;另一方面也要反对“集体利益绝对至上论”,避免片面强调为集体而集体,无原则牺牲个人利益。青年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需要的是保持个人与集体的适度张力,构建新型的个人与集体关系,只有在集体这个“边界”中去实现自由,才能建立真实的集体、塑造健全的个人,个人才能真正实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四、正确把握德性与规范之间的关系,在“知与行”的互动中实现和谐
  道德信仰的行为指向关涉主体在一定道德信仰支配下根据某种道德标准在不同的价值标准或善恶冲突之间的自愿抉择,其中包括行为动机、意图、方式和过程的选择。当今社会,要从根本上解决人类异化和片面发展问题,避免人类陷入增长的极限、对抗的极限、施恶的极限,无论是借助科学名义还是依靠法律手段和市场机制,都需要为其设置一种新的道德――共生道德。共生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其现实指向是在善待他者的基础上建立人类的和谐共生场。共生道德体现的是“我者”(自我或我们)与“他者”(社会、国家、自然、他人)之间共存、共济、共享、共荣、共利、共进的和谐智慧。“我者”与“他者”之间是一种共生、共融的和谐关系,不是一种“压迫”与“占有”的紧张关系。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青年大学生可以也应当基于自己的内在禀赋去全面地发展自己,而不仅仅是局限于遵循外在行为的普遍规范,不断超越支配性群体与占有性个体,实现个体生命与群体生命的共融,“知善”与“行善”的统一。进而实现和谐共生发展。
  人的品质和行为有着密切关系,当然,“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知善过程)与“人应当做什么”(行善取向)也就无法严格分割开来。德性通过凝化为人格而构成了规范的现实根据之一,规范则从社会价值趋向等方面制约着理想人格的形成与塑造,二者呈现为某种互为前提的关系。德性与规 范在历史实践的过程中展开为一种互动关系并不断达到具体的统一,而这正体现了二者之间外在的相关性和内在的一致性。如果没有“德行”,人们的道德行为的选择就会偏离正当轨道、失去正确的方向。同样,如果没有“德性”,人们的道德行为的选择就会失去理性的指导,最终陷入邪恶之路。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德性”与“德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而人的德行有赖于内在活力与外在压力两个方面。一个人具有某种“德性”,恰恰是因为其付诸了这种“德行”,正是由这些外在的“德行”,才显示出其内在的“德性”;反过来说,一个真正有道德的行为,不是仅仅是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而且必须是基于个人的内在德性的行为。
  大学生道德信仰生成是一个知行统一、身心和谐的过程,在养成教育方面应重视德性教育与规范教育的有机结合。德性教育的有效开展是需要预设前提的。德性教育有赖于大学生的道德需求,而且道德也应是日常生活世界所推崇的;同时,德性教育应体现个人品德的养成与社会责任的培养的有机统一。规范教育同样存在前提条件,一方面,规范的内容要具有合道德性,能够正确反映社会客观事实;另一方面,要具有合目的性,能够反映真实人们的道德需要。对于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来说,单向度地强调德性教育或规范教育都是不可取的;德性教育与规范教育的关系不是对立性而是互补性;二者相互协调,才能相得益彰。德性教育与规范教育的各自特点决定了二者注定是要相伴相随、形影不离的,但问题是,在不同条件下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以哪种方式为主、哪种方式为次,二者在教育中的权重该如何分配。从社会治理角度来说,当一种方式主导时间较长时往往需要另一种方式来平衡;当社会动荡或转型时更需要强调规范教育,当社会稳定或繁荣时应倡导德性教育;当一种不良现象普遍发生时应采用规范教育,当一种优良风尚初步形成时应采用德性教育。当前大学生道德信仰教育的问题是,规范教育偏重但合道德性不强,德性教育缺失导致“无人德育”、“人学空场”。当代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己的德行控制力,勇于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建立起心对身的约束机制,将既得良知与实际行动紧密联系起来,做到知行统一,言行一致,体验和享受一种真正富有道德内涵的健康和谐生活。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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