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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之用,和为贵_邻里和为贵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那天晚上我在小区里遛狗,因为已是夜里11点多钟,外面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遛着遛着,到了一个转弯处。忽然,前面出现一只小狗,我赶紧拉狗绳。然而距离太近,已经来不及了,两条狗迅速打成一团,只两三秒钟工夫,那只小狗已经惨叫倒地。
   小狗的主人心疼不已,摸了一下小狗的肚子,一手是血,于是激动地和我理论。我答应她,明天早上和她一起送小狗去诊治。
   “我们的狗牵着绳子,他们的狗没有牵绳,按说他们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回家之后,老公分析道。
   话是没错,不过要划分责任,只能报警解决。而对于这类小纠纷,警方一般都是调解,假如对方不同意,便要来回纠结很长时间,很耗精神。何况街坊邻居一般都会觉得,大狗咬小狗,全是大狗的责任,事情闹大了对我们的名声也不好。
   第二天,我和小狗的主人一起带着受伤的小狗来到宠物医院。小狗的外伤伤口比较深,要做个缝合手术,所幸性命无忧。
   接下来的日子,我天天陪小狗主人带着小狗跑宠物医院,打消炎针、给伤口消毒。麻烦的是那只小狗先天存在体质缺陷,肌肉层薄,伤口难以愈合,于是一晃拖了十几天。算下来,治疗费加上打的等费用,竟然花去了近两千元。
   事情终于结束了。之后,我经常在小区里遇到那只小狗的主人,彼此会打个招呼,关系还比较和谐。
   有人说我们亏了,如果较真,对方起码也应该负担其中几百元费用。然而算算细账,我觉得并不亏。一来,反反复复扯皮很影响情绪,继而影响工作、生活;二来,扯皮固然可以省下几百元,可是从此在邻里中多了个“仇家”,彼此经常见面,互相横眉冷对又何苦呢?
   为什么小区里发生类似的事情,有的会靠吵架解决?原因之一是有的人经济上的确困难,如果要他们掏出两千元赔偿,他们会觉得难以承受,所以只能撕破脸皮扯皮到底了;原因之二是怕吃亏,有的虽然收入还可以,但不愿意花“冤枉钱”,宁可多花时间、精力与人缠斗。
   古人云:和为贵。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其实这也是一种缘分。珍惜这种缘分,邻里间凡事多些谦让,少点计较,碰到矛盾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家和睦相处,快乐生活,这比什么都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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