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则案例引发的对媒体报道的反思|案例反思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2011年底,媒体一窝蜂报道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以被害人丈夫杨武的懦弱表现作为卖点大肆炒作,媒体在此次案件报道中的表现遭到了强烈的非议,反思之余,媒体应该重温新闻伦理道德和职业规范,新闻报道应该体会社会温情、坚守伦理底线。
  关键词 新闻报道 伦理 反思
  中图分类号:D624 文献标识码:A
  一、媒体报道回顾
  2011年10月22日晚上,深圳市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作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案件发生后,最早对此事进行报道的是《南方都市报》记者成希,11月9日《江淮晨报》也对此事进行深入挖掘报道。11月8日,深圳晚报的摄影记者温庆强赶到杨家,拍下了那张网上流传甚广的照片。照片中,至少有四家电视台的话筒对着受害人王娟。王娟背着头,用被子蒙住了脸。
  随后,各大电视台、网媒迅速蜂拥而入,网络发酵和微博转载对杨武案的扩散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之迅速成为热门话题,围观者对杨武“懦弱”、“懦夫”的评价呈几何倍数疯涨。
  媒体在此次案件报道中的表现遭到了强烈的非议,许多声音都质疑媒体的道德伦理底线在哪里?一次次揭开受害者的伤疤,使之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其造成的二次伤害不比施暴者带来的伤害小。
  新浪微博上进行了一场投票调查,主题是“在这件事情中最应该反思的是什么”。截至11日17时45分,2853名投票者中,有43%的人将票投给了“媒体不应泄露受害人隐私,并造成二次伤害”,另有22%的人认为“媒体报道失当,如指责丈夫杨武窝囊怯懦等”。
  二、深入反思
  鉴于各界对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报道中的媒体大加挞伐,笔者试图从学理的角度对此次事件中媒体失范的表现做尽量完整周密的概括梳理,以更好的吸取教训、规范实践。
  首先必须要承认,在这件新闻事件的报道中,媒体的介入推动了事件的发展,引起的社会和政府的关注,正因为如此,案件能够迅速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处理。这一点媒体是有功劳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媒体的失范行为也显而易见不容忽略。
  (一)媒体报道中用词夸张、渲染情节。
  翻看近几天来各大媒体对此事的文字报道,可以发现很多媒体都存在稿件写作中用词不当、语言粗暴夸张、渲染情节度问题。
  很多报道,不仅标题醒目,在写到妻子被强奸丈夫在隔壁忍受不救援时,更是详尽描述细节。可见,这些媒体已经将“丈夫在现场,妻子仍遭强奸”作为了一个卖点。媒体新闻价值观已出现问题,过于追求一些夺人眼球、耸人听闻的信息,忽视了媒体的社会责任。
   这是一则典型的犯罪新闻报道。在这则新闻中,强奸时过多的细节,如声音、动作、时间等压根就不是新闻的重点,至于她受侵害时对丈夫的行为有无憎恨,也不是新闻所需。杨武没有营救是事实,但是,在经过所有媒体渲染后,几乎给大家形成了对杨武“懦弱、窝囊至极”的刻板印象,并且一再强化这个标签,这也不是新闻报道的任务。
  (二)胁迫式采访:获取信息素材方式的粗暴。
  胁迫式采访,又叫“强迫式采访”,它并不是一种认可的采访方式,而是市场化环境下媒体竞争加剧出现的一种失范的采访方式,是媒体伦理价值观的扭曲造成的异化行为。 陈力丹教授也提出“媒介逼视”的概念, “媒体对私人领域过度公开会给处在媒体"逼视" 下的被报道的个体带来莫大的压力。”
  在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中,媒体将这种异化的胁迫式报道演示的“淋漓尽致”。
  当杨武给媒体打电话,事件经过曝光后,群情激昂。虽然王娟精神状态极差,“一有陌生人靠近,她立即就会惊恐地往后缩,并发出尖叫声”。各大电视台,报纸和网媒仍旧蜂拥而至,挤进杨武不足八平米的小屋,用摄像机、相机、话筒和录音笔将杨武及王娟团团围住,一遍又一遍地向他们逼问事件的经过,面对身心受伤的王娟,记者没有丝毫人情,除了不断的追问她事情发生经过,逼迫她仔细回忆细节外,没有表现出任何温情。
  新闻采访权是把双刃剑,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还是强者。它可以让新闻记者“铁肩担道义”,如果用错了地方会对社会或采访对象造成巨大伤害。这是在这次案件报道中媒体需要反思自省的地方。
  (三)新闻专业主义修养的缺失。
  新闻的专业主义是一种独立于任何权威之外的新闻从业理念,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和强烈反权威精神。它要求记者以客观、真实、准确的态度去报道事实,挖掘事实的真相,把事实的原生态展现在读者面前。简要概括,其特点就是客观、中立、真实、公正、平衡、独立。
  在对此案的报道中,媒体明显的丢弃了上述专业主义原则,表现出一种不良倾向:先入为主。具体表现有三:
  1、对丈夫杨武“懦弱和窝囊形象”的先入为主。
  自从南都记者成希在采访中不禁感慨了一句“你太懦弱了”之后,“懦弱、窝囊”已经成为了杨武的代名词。
  记者只是事情的报道者,用客观平实的语言将故事真相尽可能的还原是记者的使命。不管新闻本身是什么样的基调,记者都必须保持客观中立,不要妄加评论。
  2、新闻信息不平衡,报道重心定位错误。
  作为一起犯罪案件受害者,杨武理应得到严密的保护, 通篇只有大篇幅的关于杨武和妻子王娟的信息,案件的主犯却能隐介藏形,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荒谬的事情。
  平衡是新闻专业主义的重要原则之一。平衡就是指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特别是在敏感事件的报道上,一定要兼顾抗辩双方的利益,给双方相同的版面和时间来展现辩论情况。
  这件案件中,读者自会疑惑,为什么作为杨武的小学同学,杨喜利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他为何这么粗暴?天生为之还是环境使然?他的联防队员的身份是真是假?如果是真,这样的人是怎么成为联防队员的?这些细节都是背景信息,可以进步一帮我深入了解事件,挖掘深层次原因,而不是满足于浮在表面看戏。
  3、忽视事件细节,缺乏质疑精神。
  纵观一系列杨喜利强奸案的报道,笔者发现一个值得推敲的可疑之处。报道中多次提到摄像头,录像资料。而为什么一户普通修理电器的人家会安装摄像头?是警方方便管理治安安装的,还是自己安装的?如果是前者,作为联防队员的杨喜利应该知道摄像头的存在,怎敢胆大包天的施暴?如果是后者,就更奇怪了,报道中说杨武一家一贫如洗,应该不会为了防贼花钱请人安装摄像头,因为这个对他们家实在没有实际意义。那么,他安装摄像头的理由是什么?不管是谁安装的,三个人当中一定有人知道摄像头的存在,对于这种情况,记者应该如何进一步判断事实?因为忽视了这个细节,只偏听偏信了受害人单方面的陈词,导致对事件定性造成了误判。
  在后续报道中,深圳警方的通报指出,该案事实上是受害人夫妇的联合捉奸。如果受害人夫妇合伙捉奸属实,那么,在案发当时发生的性行为如何认定,又值得探讨一番。但这不是根本问题。人们会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夫妻俩甘愿以苦肉计的方式,上演“捉奸”一幕?所以,媒体如果稍稍注意到这个细节的话,报道的内容和重心将会改写。
  (四)报道不慎,个别媒体涉嫌侵权。
  在这件新闻事件的报道中,媒体的不当行为已经涉嫌侵权了。
  第一,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一些媒体发布了受害人王娟痛哭流涕的照片,其衣着、表情都清晰可见,没有打马赛克或进行其它特殊处理。另外,媒体拍摄视频中,将镜头对准杨武的面部,有的甚至是特写镜头的正面照片,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嫌疑。
  第二,侵犯受害人的隐私权。媒体报道曝光受害人住处,详细描述了涉嫌强奸案的细节,强制逼问受害者细节情况,在受害者拒绝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地采访,甚至迫使受害人举家搬迁,严重干扰了受害者一家内心寻得安宁的权利。他们未成年的女儿,也被暴露在镜头之下。镜头对准女孩侧面,没有做任何模糊处理,也未给予这个孩子必要的隐私保护。父母的悲苦,硬生生地将孩子也拉入进来,一家人的不幸被强制地、毫无尊严地暴露在了亲人朋友,甚至公众社会面前。
  第三,侵犯受害人的主债权。主要表现为多次在杨武拒绝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杨家采访,私闯民宅。
  第四,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杨武因为没能阻止事情的发生,自责说“自己是天下最窝囊的丈夫”,经过媒体放大作用,可以说全中国都知道了这个人,“无能”“软弱”“窝囊”……更多的辱骂、讽刺像潮水般涌向了这个可怜的男人,杨武不仅要承受良心的折磨,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人对他的盘问,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被指责、压力折磨的缩成一团的人,没有尊严,只有侮辱。甚至还在侦查阶段的性侵犯案件,仅凭对邻居的采访和推测已经在传播中出现“案情通报”,说“双方之前通奸多次”,造成王娟难敌舆论,多次自杀未遂。
  (五)媒体行为缺乏人文关怀。
  作为男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妻子在身边被他人侮辱,实质上就是自己遭受侮辱, “最窝囊男人”自己心里当时肯定也非常难受,这种伤害其实很重。一方面自己恐怕一辈子都将要活在痛苦和自责之中,无法走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对“世界上最窝囊男人”进行无情的批判和指责,结果恐怕只会让“最窝囊男人”遭受二次伤害,甚至让这个家庭遭受二次打击,成为压垮男人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将“最窝囊男人”逼上绝路,这一点尤需注意。
  媒体对王娟和杨武得有起码的人文关怀,不请自来地把长枪短炮架在他们的床头,实在是欠缺对人的起码的尊重。我们也应当在批判中给予爱和关怀,要让王娟及其家人走出阴影,重新对生活建立信心,绝对不能让我们的好心的批判与愤怒彻底毁了一个家庭,那就是社会的另一面冷漠与无情。
  三、结语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相关规定:“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尊重采访报道对象的正当要求,不揭个人隐私,不诽谤他人”。 这是最基本的新闻伦理道德。从集体偷窥的角度看,传媒在此案报道中只不过充当了大众释放偷窥欲望的“所罗门之瓶”。这样的媒体集体伦理失范和集体引导失衡是这个案件中最可怕的软暴力。
  媒体当对此案中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重温新闻伦理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时刻意识到新闻伦理这根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存在。媒体要学会去体悟他人的生存状态和心态,不要滥用手中的权利,对弱者的报道一定要守住伦理底线。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1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政策与法规)
  
  参考文献:
   张子森 石念军.媒体报道联防队员强奸民工妻子案件细节.齐鲁晚报2011―11―15(10)
   叶铁桥.“最残忍的采访”有违新闻伦理.中国青年报,2011-11-12(01)
   蒋玉鼐.媒体报道怎样做到“最小伤害”――“联防队员强奸案”引发的职业伦理思考.中国记者,2011,(12)
   吴晶.新闻报道与新闻伦理的失衡现象. 青年记者,2007,(06)
   吴飞.新闻专业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
   新《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公布.青年记者,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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